在心底上從為私轉變到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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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六月六日】我和丈夫結婚後,因為家庭矛盾,漸漸的對婆家人生出了怨恨心,尤其怨恨公公對我們不公平,怨恨他偏心丈夫的弟弟和弟媳,對丈夫的弟媳也越來越心生怨恨和不滿,見面時表面上不說甚麼,背後裏沒少朝著丈夫抱怨。因為怨恨和氣不過,看見丈夫往家寄錢就生氣。心想:你不管我,我憑甚麼管你!有時為了這事跟丈夫大吵大嚷,沒完沒了的鬧。過年過節時,出於禮節和面子給婆家人買點東西,也是摳這算那的,不想多花錢,看見丈夫往家花錢,就氣得不行,找丈夫抱怨,嘮叨個沒完。

一九九八年八月,我開始修煉法輪功。法輪大法教我們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個好人。我在許多方面也能對照法要求自己,去掉那些不好的執著心。唯獨對婆家人的怨恨、憤憤不平的心卻遲遲沒有去掉,一遇到這事,就氣得不行,怨恨,委屈,憤憤不平,朝著丈夫發火,抱怨,心被這些不好的物質充斥著,不清醒。在這件事上,對這方面的法理認識不清,遇事總愛爭常人的理,想不起用法的標準來對照、要求自己。

二零一五年,師父的《二零一五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發表了。學了師父的講法,我內心受到很大的震動。師父的講法猶如給了我當頭一棒,重重的敲醒了我。我感覺自己修的太差勁了,距離法的要求太遠了!我只能跑步趕上了,再不精進修好自己,恐怕真的沒有機會了。

我認識到很多時候由於自己的懶惰,求安逸,貪玩的心等等,學法太少,對法的認識很有限,沒有那個堅實的修煉基礎,真的缺乏堅持的動力,精進不了。作為修煉人來說,這是最危險的!我認識到了自己對婆家人多年的怨恨心,氣恨、委屈、憤憤不平的心,我不要這些不好的心,我得趕快修好自己!

法理上認識清楚了,對公公和弟媳的怨恨心也隨之去掉了。其實,反過來想想,這些不好的怨恨,也讓我多年來生活的很痛苦。當我終於放下思想上的這個大包袱時,我倍感輕鬆和愉悅。

隨著後來不斷的學法、修心、向內找,我發現自己雖然去掉了對婆家人的怨恨心,憤憤不平的心,但是我更清醒的認識到了自己在這件事情上的私心。作為修煉人,我當然應該在修煉中去掉自己的執著和不好的心,但我發現我那時去執著的目地好像更多是為了自己的修煉,怕自己去不掉執著心不能圓滿,基點還是站在「我」上。

我發現自己在對待別人時還沒有達到那個真正善的標準,沒有達到師尊所說的「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1]的標準。我不斷的要求自己,對別人,哪怕是曾經和自己有過過節和恩怨的人,都要無條件的善待他,包容他。

當我認識到這些的時候,我發自內心的善待公公,在生活上多關心他,在他生病時,耐心、細緻的照料他。跟弟媳也消除了隔閡,在她家有困難時,盡力去幫助她。對別人好不再有條件,不再有以前那種「對我好,我才說他好」的自私的認識。我時刻提醒自己,要求自己,就是要做那種完全為他的高境界的人,對誰也一樣,沒有任何附加條件。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無漏〉

(責任編輯:於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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