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真相出善念 警察放棄動刑、送我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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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我於二零零二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二零一一年七月上旬,我與另一老年甲同修去區鄉農貿市場趕集,發放大法真相資料、講真相、勸三退,善良的農民一聽講真相就接受,大法資料也願意要,不到一小時就三退十幾個人。我生出了歡喜心,聲音也越講越大。突然間,發現身邊立著兩位高個警察,叫我倆去門外上(警)車,到派出所去一下。我們倆用眼睛對視、微微點點頭,表示要多發正念、正念正行,不能配合邪惡。

到派出所門口下車,值班的矮個警察就叫我倆坐在大廳凳子上,搜走我倆的包,並當場打開包拿出真相光碟、真相護身符──「給有緣人的一封信」和「三退與平安」等真相資料及真相幣一百五十多元。還有我倆的乘車卡,擺在桌子上,要我倆站在旁邊和資料一起照像。我倆坐著不動,一直發著正念,還請求師父幫我倆住家下罩,即使警察去了也找不到家和其他大法資料。值班的矮個警察還把我倆的乘車卡(上有身份證信息)在電腦查閱後說:你倆都是財政開支單位的。我倆仍然坐著不動,發著正念。

這時,高個警察來到我身邊,叫我跟他走。我隨他從大廳的另一個門出去,到後院,又見一排房子。他打開第一間房門,讓我進去,並說:「你配合一下。」我一看,這間房的四面牆壁掛滿了施刑用的各種各樣的刑具。我立即回答:「不能配合你!配合你、就害了你。」

高個警察吃了一驚,反問:「怎麼害我了?」我說:江氏邪惡集團打壓法輪功,一直沒有法律依據。也就是利用公檢法的警察們殘酷打壓、迫害這一大批修煉真善忍的好人,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新聞媒體對法輪功的宣傳報導,全是造謠、誹謗,也是要遭報的。從古至今,善惡有報是天理,只是時間早與遲。

我接著具體講了「天安門自焚」的造假之處,又講了這一偽案的參與者--製作人陳虻和宣傳播音的羅京都已遭惡報──癌症死亡的具體事實。

我在講,他一邊在聽,又一邊接了個電話,一直沒有對我用刑。約一小時後,叫我回到大廳。我回大廳坐在原處,值班的矮個警察拿出他編寫的「詢問筆錄」來讀,一開始讀到:「我是x點鐘來到當地」,我插話反問他:我說過這個話嗎?他沒有回答,把詢問筆錄放到一邊,不讀了,也沒叫我簽字。

一會兒,我在接待大廳、正向門外望,正看見「610」的警車來了,副駕駛位置上一個「610」的主辦人員正在向我們這邊望。幾個警察去迎接,他們一起到大廳裏面一個屋子去交談,然後回到大廳。

「610」的主辦人,先一一看了擺在桌子上的真相資料,又拿起「詢問筆錄」一一對照後,說:你們來把這個字簽了吧。我說:這個字不能簽,簽了就害了你們。法輪大法是佛家根本大法,是末劫時期來救人類的。憲法規定「信仰自由」,煉法輪功也是合法的。而打壓法輪功,至今沒有法律依據。善待大法弟子的人有美好未來。桌上這些資料和真相光碟,你們拿去認真看看吧。希望你們和你們的家人都能平安,有美好未來。

這時有警察拿碟子在電腦上去放,有的拿資料看。「610」的主辦人員與派出所幾個警察碰了頭,說「回去研究」,帶了些資料和光碟,便乘警車走了。

當時聽到該派出所幾個警察的小聲議論說:去抄家派不出來人。矮個警察說:找武警嘛!因找不到住的地點,也不便出警。看得出、值班的矮個警察很不高興……

我倆被綁架到派出所已有六個小時了,已是下午四點,高個警察叫我倆收好包、退給乘車卡,向矮個警察說:你去把他們倆送到車站。矮個警察不但不去,還用右手掌重重的在桌子上一拍,氣憤的說:「這事就算了嗎?!」

高個警察(可能是負責人)未開腔,等了一會兒,他把我倆從小路送到公共車站。

修煉層次所限,上述有不符合法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謝謝師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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