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長雲是安康市漢濱區漢濱高中退休英語教師,她於一九九七年十二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二零二二年一月八日,羅長雲就自己的退休養老金被無理扣發一事,給安康市政法委書記王安中、公安局局長張鵬等幾個中共官員寫勸善信,介紹法輪大法弘傳世界的盛況,指出修煉法輪功合法,迫害法輪功有罪,希望對方明白真相,不要再給迫害的元凶當犧牲品被利用。結果這些中共官員把勸善信作為所謂「證據」,對其進行司法迫害。
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日,羅長雲被漢濱分局國保大隊警察趙思林等人綁架、非法刑拘、非法關押到漢濱區看守所;六月九日她被非法逮捕,遭漢濱區檢察院非法起訴。二零二三年六月二日,漢濱區法院非法庭審羅長雲。
據悉,羅長雲當庭指控,漢濱區國保大隊警察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日在對她刑事拘留前,帶她到一個醫院檢查身體,當時她的血壓指數為184/140mmHg,看守所不收。漢濱區國保中隊長趙思林遂把她帶到趙思林女兒所在醫院,指揮其女兒把羅長雲的高壓指數從184改成179(180以上看守所不收),然後將羅長雲關入看守所。
兩位律師在為羅長雲做無罪辯護中指出,根據中國刑訴法和看守所條例規定,像羅長雲這樣有高血壓三期的人不予收押。趙思林通過弄虛作假的違法手段降低羅長雲的血壓指數,讓看守所對羅長雲實施收押,情節非常惡劣,涉嫌濫用職權違法犯罪。律師要求法院追究辦案警察周雲水、趙思林、白瑪次姆及檢察官成麗娜、張秀強、張普查等人的徇私枉法罪。據悉,檢方對辯方質問無以應對,胡言亂語一番,竟要法院對老人判刑五年。目前法庭還未給出結果。
在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四年中,羅長雲老人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綁架、關押、勞教、判刑,曾八次被非法拘留共計120天;三次被非法勞教共計六年半;兩次被非法判刑共計九年;並被無理扣發退休養老金。
羅長雲遭中共迫害更多詳情,請見明慧網報導《要求歸還養老金 陝西69歲羅長雲遭非法庭審》《遭17年關押迫害 陝西退休教師羅長雲面臨非法開庭》《遭十三年牢獄迫害 陝西安康市羅長雲面臨非法開庭》。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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