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員中,從一九九九年迫害全面鋪開到現在,有些空間可能只是一回頭的瞬間,在人間已經二十四年過去了。大法弟子們當年還沒上幼兒園、還在上小學的孩子們長大了,成為社會上上升期的就業主力了;當年三、四十歲的大法弟子,現在很多都成為爺爺奶奶了,還在作為主力,身兼多職做著從迫害初期開始的大法項目;當年五、六十歲的大法弟子,現在已經七、八十歲了,很多也照樣繼續承擔著項目的工作。這批能擔事、呈「多面手」狀態、一人頂幾個人用的學員,當年的起步時的問題是,「需要做甚麼?」「我能分擔甚麼?」面對困難的方法是,「我來想辦法。」「不會就學。」「求師父加持。」「突破干擾。」「擴大自己的容量。」目地是,「助師正法,救度眾生。」很明確。
此外,在學員中,也越來越多的聽到其它的出發點:「給多少錢?」「對我職業發展有甚麼幫助?」「對我生活品質的改善有甚麼好處?」「我能得到甚麼好處?」所說的「好處」,可能是給錢多少,也可能指能見到、甚至經常見到師父、能得到更多消息,等等。所以師父常提到的項目、師父親自主持的項目,就成了很多人衡量是否參與、參與多少的標準,甚至只要能進去,做甚麼都行。
師父經常提到、甚至親自主持的項目肯定重要,不但能更快、更有效的救人,還能起到很多我們在世間沒開悟之前所無法理解、無法知道的正面作用。
我的兩個問題是,第一波走出來的學員,那些想法,過時了嗎?第二個問題是,既然資源有限,那麼是否大家都應該儘量去做師父常提、師父親自主持的項目呢?其它的項目不做也罷?因為哪個學員個人,不管是誰,再做,和師父所能做到的效果也相差十萬八千里不止。還需要做嗎?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當前修煉狀態中的個人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3/7/1/2101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