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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七旬老太遭非法批捕 家屬控告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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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六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本溪市桓仁縣72歲的法輪功學員牛彥老太太和宋月梅(70多歲)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六日一起去小區發真相資料,被三名桓仁縣警察跟蹤綁架,牛彥被非法抄家,至今仍被關押在本溪看守所。牛彥被非法批捕,警察已把構陷材料送至檢察院。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牛彥代理人去本溪桓仁派出所遞交:解除強制措施申請,公通字[2000]39號文件和《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 第50號》。承辦警察看到39號文件說,這只是一個小小的通知,能和國家憲法比嗎?憲法大還是它大?代理人說:「是憲法大,但是憲法裏沒有規定修煉法輪功違法呀。」並告訴他查找一下相關法律條文,如果找到可以聯繫代理人。

五月十七日,牛彥代理人去本溪市溪湖區檢察院遞交撤銷批捕申請書,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書,39號文件和50號令,案管工作人員看過材料後打電話給辦案檢察官,然後告訴代理人,案件不在檢察院,在公安局,讓代理人去公安局遞交。代理人說批捕不是檢察院負責嗎?案管工作人員又接了個電話,並接過代理人遞交的材料,念給電話另一邊的人,然後收下了材料。但是不告訴承辦檢察官是誰,只告訴姓侯。(在網上查到叫侯銳)

五月三十日,家屬將控告溪湖檢察院檢察官侯銳的材料遞交到遼寧省巡視組。

六月六日,代理人打電話詢問結果,侯銳說院裏決定不予撤銷,維持原來決定。代理人已經轉告檢察官,家屬會依法控告。

目前公安機關已經移交審查起訴,構陷牛彥老太太的所謂「案子」已到溪湖檢察院。

牛彥(牛豔),女,桓仁縣業主溝鄉人。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她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堅持給民眾講法輪功真相,屢遭中共公檢法迫害,她多次被綁架、關押,曾被非法勞教及兩次非法判刑,共計陷冤獄十一年半。


責任人:
桓仁派出所:孫方奇所長 13354141117
魏野 教導員 13841443188
李維垚 副所長 18941489515
林寶偉 副所長 15941489660(承辦人)
本溪溪湖區檢察院,侯銳(承辦人)024-45830112
以下是在網上查到了相關信息:
本溪溪湖區檢察院:
第一檢察部
部門負責人:沙俊 人員:曾強、衡力源、劉思墨、石爽、呂錚、孫吉偉、馬晶、侯銳、李志偉、王成德、李金虎
聯繫電話:024-45830112
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
辦公室與司法警察大隊合署辦公。
辦公室負責人:趙琳 人員:孫冰、王海婧、郝涇如、劉銳、牛雷、張永名、王大川、王勝
司法警察大隊負責人:王宇祥 人員:宮洪斌、卜力強、張洋
聯繫電話:024-45830138 024-45830115
第二檢察部
部門負責人:趙陽 人員:徐劍、孫俏、孫永富、孫恆、薛麗婷、高峰、胡振友、王紅霞、王曄、田月、魏瑋、夏毅、劉丹、宋海峰、曾憲超、趙桂珍
聯繫電話:024-45580290
第三檢察部
部門負責人:李爽 人員:高世民、張興家、陳起超、周宇、施吉全
聯繫電話:024-45836993
政治部
政治部主任:齊 楠 人員:楊袁媛、劉學偉
聯繫電話:024-45830115

黨組書記、代檢察長:杜恩東,男,
副檢察長:王治鴻,男,
副檢察長:霍春雷,男,
副檢察長:付國良,男,
檢委會專職委員、刑執工作負責人徐劍
檢委會專職委員、捕訴工作負責人沙俊
第一檢察部副主任劉思墨
第二檢察部副主任劉丹
第二檢察部副主任衡力源
辦公室副主任孫冰
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負責人石爽
公益訴訟工作負責人施吉全
控申工作負責人王曄
調研工作負責人薛麗婷
黨務工作負責人宮洪斌
組織人事工作負責人楊袁媛
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人劉學偉
司法警察大隊大隊長王宇祥
辦公室文字工作負責人劉勝楠
辦公室綜合工作負責人郝涇如
辦公室財務工作負責人牛雷
技術信息工作負責人張永名
後勤工作負責人王勝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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