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翠芳於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被榆林市榆陽區國保警察綁架、非法抄家,遭受近八個月的非法關押、構陷後,二零二三三月初第一次被非法開庭,因張翠芳在視頻庭審中不配合說話,庭審被取消。
二零二三年三月中旬,明慧網曝光了榆林市榆陽區政法委頭目對張翠芳的迫害後,他們惱羞成怒,三月二十三日前後,把張翠芳拉到法院,第二次開庭,據說還宣讀了兩位聲稱張翠芳給他們發送法輪功真相書冊的所謂「證人」的「證詞」。
近悉在二零二三年五月一日前,榆陽區法院已經第三次對張翠芳非法開庭,目前沒有結果。開庭前沒有通知家屬,所以開庭中也沒有家屬旁聽。因張翠芳表示抗議,法院通知張翠芳在法院的一位姪兒(或外甥)旁聽,但其姪兒(或外甥)未能參加;後又通知張翠芳的女兒旁聽,但她女兒無法在單位即刻請假、也不能參加旁聽;後來法院通知張翠芳的丈夫前來旁聽。她丈夫因多年前煤氣中毒、最初有多年時間喪失勞動能力,經過繼續治療後雖然恢復了部份勞動能力、但還有嚴重的後遺症,只能在單位聽人指揮幹活、而且連單位工作與個人工作等等都分辨不清,別人讓幹啥就幹啥,實際不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這是法院違反法律、未依法提前通知家屬、所以導致家屬不能提前準備旁聽,法院臨時找人前來湊數。
張翠芳,60歲左右,居住在陝西省榆林市榆陽區。她曾經身體虛弱,生了孩子後又患上氣管炎和半身麻痺等疾病,長期治療未見好轉。一九九八年九月,她開始修煉法輪功,當月就停止了藥物治療,身體狀況逐漸好轉。張翠芳曾說:「法輪功不僅給了我第二次生命,也挽救了我的家庭。我的丈夫因為煤氣中毒成為廢人,喪失了勞動能力,我曾經考慮離婚。但是我通過修煉法輪功,沒有放棄他,我們的家庭依然完整。」
自中共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公開迫害法輪功以來,張翠芳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而遭受中共人員的騷擾、抄家、綁架和判刑等迫害。二零一四年,張翠芳遭遇府谷縣「610辦公室」人員的非法抄家,被搶走《轉法輪》和真相台曆等物品。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由於家中存放真相資料,張翠芳再次被警察綁架,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現在,張翠芳女士再次遭中共公檢法相關人員的迫害。檢察院對張翠芳構陷中,向法院建議的量刑是四年半。張翠芳實質是全家的頂樑柱,她丈夫幾十年以來就依靠張翠芳的照顧生活。如果照此判決,就等於要了張翠芳丈夫的命,導致家破人亡的後果。
(責任編輯: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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