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紅,男,一九七五年二月生,今年四十八歲。二零零零年九月,他有幸讀到《轉法輪》這本書,書中李洪志師父教導學員要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凡事都要先找自己的不是,做一個先他後我、無私無我的人。在道德日益下滑的當今社會,法輪功的教導使王紅看到了人生的意義和社會的希望,於是走入了法輪功的修煉中。作為一個合法公民,信仰自由是應該受到憲法和法律保護的。
然而,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多年中,王紅因為堅持信仰真、善、忍,多次被中共迫害,曾被非法判刑四年,在永川監獄遭受迫害;後又被北碚西山坪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王紅在洗腦班被迫害後回家,不斷地遭到潼南區塘壩鎮的居委會人員的騷擾,不得已離開了家,從此他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
戴淑芳,今年七十一歲,家住重慶市渝北區,二零零七年七月份,她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以前,她有心臟病、冠心病、支氣管炎、嚴重的頭痛症、嚴重的骨質增生、腸炎快變成腸癌。戴淑芳煉功法輪功後,這些病都好了。她以前以賣酒為生。二零零九年九月三日下午,突然有幾個不明身份的人到店裏企圖綁架她。後來她被迫關門,一度流離失所。
再被綁架和構陷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日,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區分局警察非法闖入王紅、戴淑芬的暫住處,非法進行搜查,並搶走家中的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真相幣和萬餘元現金等物資。王紅和戴淑芬被綁架至重慶市渝北區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二二年十月,重慶市渝北區檢察院對王紅和戴淑芬非法批捕,後構陷案件被移送至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受理,兩人被轉至重慶市江北區看守所繼續關押。
二零二三年一月,江北區檢察院對兩人非法提起公訴,檢察院以王紅和戴淑芳涉嫌利用「×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構陷至江北區法院。
被非法庭審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上午十時,江北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紅和戴淑芳非法庭審。非法庭審當日,本來通知開庭審理在江北區法院二審判庭進行,臨時變更為法院負一樓的九審判庭,且戒備森嚴、如臨大敵,有多名法警在法庭內外看守,查驗旁聽人員的身份信息。
但兩名當事人王紅和戴淑芳卻未出現在法庭,法院在沒有給出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對兩人進行視頻開庭,減損其質證權。七十一歲的戴淑芬被坐輪椅推入看守所的視頻審訊室。
在庭上,王紅的律師問王紅:「你為甚麼要煉法輪功?你煉法輪功是否加入了甚麼組織,有無上下級?」王紅陳述道:「因為身體不好,開始煉法輪功後,身體變好了,這些年來從來不需要吃過藥,而且法輪功教人做好人,遇到甚麼事情、矛盾就找自己的原因,道德和精神都得到很大的提高。煉不煉法輪功都是自願,也沒有花名冊,想來就來想走就走,沒有任何組織形式、上下級關係。」由此可見,檢察院的構陷沒有任何事實基礎和法律依據。
王紅和戴淑芬兩人都表達了自己無罪,自己的信仰和行為都是受到憲法和法律保護的。王紅的律師認為該案程序違法、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他進行了無罪辯護。王紅的家屬旁聽了庭審,理解和支持自己的親人,希望辦案人員不要冤枉好人。
關於王紅多年被迫害的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重慶潼南區法輪功學員王紅被構陷到法院》等。
參與迫害單位及人員相關信息:
重慶市江北區法院
重慶市江北區金港新區28號
電話:023-6785 5044
地址:重慶市江北區海爾路金港新區28號
郵政編碼:400025
主審法官:王濬吉 023-67717958/023-67701792(法官助理)
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
地址:重慶市江北區金港新區29 號
電話:023-67722000
傳真:023-67733788
主辦檢察官:劉捷 023-67560511/023-67560512
(責任編輯:梁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