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廣東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強行對七旬周華建開庭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五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九點半,廣東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違法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裏,對73歲的法輪功學員周華建強行開庭。

周華建老人已經被非法關押了三年多,現在他身體出現不良的狀態,整個人都變得非常衰老,面部浮腫、反應遲鈍、思維糊塗、眼睛視力很不好,走路蹣跚,他根本沒有開庭的思想準備,也沒有收到開庭通知。

周華建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很健康,近二十年都沒有吃藥上醫院,人品更加正直、善良,近兩年做保安工作。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他在茂南區袂花鎮袂花圩市場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茂名市公安局國保、茂名市茂南區公共網絡安全監察大隊、茂名市中國移動公司,採取手機監控、定位方式監控周華建。下午兩點左右,周華建老人被警察戴上手銬,帶回家抄家。

周華建被綁架的第二天,三月二十七日被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區分局非法刑事拘留,五月二十二日被茂南分局、西粵派出所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檢察官鄧禮進起訴周華建:把發送短信機放在摩托車肚子裏發送法輪功短信,非法設置頻率,非法運營等所謂「罪名」,七月十七日被非法起訴到茂名市茂南區法院。

茂南區法院曾經在二零二一年四月六日、二零二二年一月五日二次非法對構陷周華建的所謂「案子」開庭。大約在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六日,元宵節後,法院通知周華建:由於疫情原因,「案子」中止開庭。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周華建家屬委託的一位律師接到開庭通知,而另一位盧庭閣律師在二十四日才收到茂南區法院的開庭通知。按照法律上規定,法院要開庭,必須在開庭前五天通知送達到律師本地郵局,距開庭時間應該是三天整。盧庭閣律師在法定時間內沒有收到開庭通知,故沒有到庭。這是茂南區法院違法之一。法院違法之二:當事人周華建在開庭前沒有收到茂南區法院的開庭通知。主審法官:周晉鋒,陪審法官:譚衛、柯學軍(刑事庭庭長)。非法審委會負責人:譚衛。

四月二十七日法庭內,旁聽座位十幾個,除了二位是家屬,其它座位坐滿了居委等人員。周華健的女兒和一個兒子參加了開庭旁聽。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鄧禮進和他的助理參與公訴。

一位律師為周華建做了無罪辯護,而遭到公訴人茂南區檢察院鄧進禮的刁難。法院沒有舉證程序,只是宣讀證據,而沒有舉證,讓當事人看,這是違法的。公訴人鄧禮進對律師說:「你提供的無罪辯護材料的真實性存在疑問」。

周華建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看守所已經三年一個多月了,他身體出現不良的狀態,在根本沒有開庭的思想準備下,他自己做無罪辯護都沒有說幾句話。

開庭前,他女兒走到距他一米處喊他,他都聽到,也看不清,只是說頭昏,與被綁架三年前的周華建,完全是判若兩人。周華建的身體狀況令家屬十分擔憂。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