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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流離失所17年 破世界紀錄的殘運冠軍被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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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破世界紀錄的殘運冠軍被迫流離失所十七年。武漢市江漢區法輪功學員張慶元,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在武漢市新洲區陽邏街租住房處再次被中共警察綁架,被劫持到武漢市江漢區新華路派出所,至今已兩月,下落不明。

張慶元,一九六八年生,幼年時不幸左小臂截肢殘疾,一九九四年參加第四屆遠東及南太平洋地區殘疾人運動會,獲得男子組三級跳遠冠軍,並打破世界紀錄。

在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二十幾年中,他只因堅持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卻遭到殘酷的迫害,他曾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抄家、騷擾,被非法關押拘留所、看守所七次,被非法關押洗腦班六個月,被非法判刑四年,被迫流離失所十七年;遭到毆打、恐嚇、威脅、體罰、不讓睡覺、整天面壁罰站、多次鼻孔灌食、睡板子鐐等等酷刑折磨、身心巨傷;經濟上被截斷,被工作單位非法開除工職,被非法扣押省勞動模範補助和殘疾人補助。一個殘疾人完全被截斷了生活來源。

下面是張慶元自述遭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因郵寄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的信件,我被武漢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非法關押在公安局第二看守所,後轉至江漢區二道棚洗腦班(所謂「法制教育中心」)非法關押、強制洗腦轉化半年,因不轉化,就不讓睡覺,整天面壁罰站。我抵制他們對我的迫害,又把我轉到江漢區黃家大灣看守所迫害。因不承認他們對我的這種迫害,就採取絕食抗議,十八天後被街道派出所、社區聯名保出。

「二零零三年一月我到北京上訪,被天安門分局警察綁架,送至房山公安分局東風派出所。派出所惡警對我刑訊逼供,要我報出姓名、地址,因我不配合他們,被他們鎖在老虎凳上毆打,折磨至後半夜,還派人看著,不讓我閉眼。第二天下午被送到燕山公安分局旁的房山公安分局第二看守所,在檢查身體時,連看守所警察都指責派出所不應該這樣打人,太過份了。在看守所,我絕食抗議,被多次拖出去鼻飼灌食,灌食的管子上沾滿了鮮血。三十七天後看守所通知派出所接人,把我送到長途汽車站,他們就走了。

中共酷刑示意圖:綁在床上灌食
中共酷刑示意圖:綁在床上灌食

「二零零五年七月我被武漢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抄家,抄走我的電腦、打印機等近萬元的物品,並綁架了我,關押在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迫害。因為我絕食抗議,不承認他們的迫害,他們就用指頭粗的橡膠管,從鼻孔插到胃裏進行灌食,後來又上到板子鐐上,就是一個鋪板上有四個鐐銬,把手腳呈大字型固定鎖起來,把管子從鼻孔插到胃裏不拔出來,每天派人用注射器灌流食,每天只能平躺著不能翻身,拉、撒、睡都在上面。二十幾天後被所謂的取保候審。

「二零零六年四月清明前,我到鄉下上墳,在乘車途中被二支溝檢查站綁架,被國保大隊非法關押到第二看守所,並非法批捕。第二天就被帶到武漢市法院非法開庭。我當時在大院自辯時只說了一句話,我沒有犯罪。後通過絕食抗議二十幾天後,被取保候審。同年六月一日市國保大隊及市法院主審法官、書記員等人到我家通知我,非法判刑四年,送來判決書。問我是否上訴,上訴期為十天。在這種情況下,我被迫只有離家出走。

「二零零八年奧運前,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為找到我,到我所有親戚、朋友家上門詢問查找,並綁架了我的家人。我就寫了一篇揭露對我迫害的文章。我把這篇文章在明慧網上發表後,被公安部列入迫害的黑名單……

「二零零八年武漢市『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公安局國保大隊脅迫我的工作單位──武漢市沙鷗鋁業公司開除了我,還扣除了我每年的省勞動模範補助和殘疾人補助,每年共計一萬多元,完全截斷了我的經濟來源。」

被迫流離失所在外十七年的張慶元,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在武漢市新洲區陽邏街租住房處,再次被中共警察綁架。殘酷的迫害,只能讓善良的人們更加看清中共惡黨反人類、毀滅人類的邪惡本質。

(責任編輯: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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