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單位四任局長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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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日】一九九五年,我大學畢業後,進入一個事業單位工作,一直到今天。一九九六年,我有幸走入大法修煉,在我上班的這些年當中,共經歷了四任局長,這裏以A、B、C、D相稱,面對名利、善惡抉擇,他們每個人的表現也決定了他們的命運和未來。

一、A局長

一九九六年,單位裏一位副局長的妻子,是單位的會計,她是當時法輪功煉功點的輔導員,我是經她介紹得法的。

當時學法的人很多,我們是三十多人的事業單位,當時就有六、七人先後得法,有剛畢業的大學生,也有年齡大的科長、局長家屬。當時從城市到農村,煉功點也很多,院落裏、街道旁、公園中、廣場前,清晨起來,處處都能聽到一路傳來的煉功音樂聲。

單位一位同事的母親,患腰椎間盤突出多年,行走不便,常年不能幹家務活,連洗衣、做飯都困難。在看到和她有同樣病的鄰居修煉大法身體神奇好轉後,在鄰居的勸說下,她讓兒子用自行車把她馱到煉功點。老人早晨被送去的,下午煉完功,沒等家人去接,自己走回家來了。晚上,當老伴下班回來時,她高興的告訴老伴她的病好了。老伴不相信。她站在廚房正準備著晚飯,說:你看我這不是能下來做飯了?!我今天是自己走回來的。老伴才恍然大悟,連連稱奇。

修煉大法後,發生在我身上的神奇的事很多。剛得法不久的一天夜裏,狂風大作,我當時住在單位的宿舍樓裏。宿舍樓院裏有一個塔吊,狂風把塔吊的上端吹斷了,折斷下來的塔吊的頂升套節正好撞向我住的宿舍,撞碎窗玻璃,後快速下墜。這突如其來的險情就發生在我住的宿舍,但當時從來不起夜的我,卻半夜出來,上了洗手間,躲過了這個危險的時刻,當我回來看到碎玻璃滿地,寒風從窗戶呼呼的刮進來時,我一下子就驚呆了。也因為我的這次經歷,父親也走入了大法修煉之中。

修煉大法後,我按照大法書中修煉人的標準做一個好人。在單位裏和同事們和睦相處。有一次,我們科室的洗臉盆堵了,我發現後,把下面的水管彎頭擰下來,從其中摳出阻塞的頭髮和雜物。清理完後,水管暢通了。我也沒告訴別人。後來在和科室主任不經意提起時,他說他記得有這麼回事,他發現水管不通找人疏通時,卻發現好了,他沒想到原來是我做的好事啊。

我住的宿舍樓有一家在裝修,樓道很髒,物業也不管,走來走去,塵土飛揚。有一天晚上,我從樓上一層一層的打掃。當時是夏天,一會兒就汗流浹背,從外面乘涼回來的鄰居走上樓來,看到是我在打掃,驚奇的說:我還以為是物業在打掃呢。等兩天,我又打掃了一次,二樓的大姨看見我在她門前拖地時,讚歎的說:謝謝呀!我們得向你學習呀。

修大法後,我也告訴身邊的人要按真善忍做事。父母在農村,每年秋收花生後,都有人來收花生,收之前,都要揀一下,把其中的雜物分選出來,一般也都是挑一些比較明顯的,如大泥塊等,小的泥塊或者其它的都視而不見,收花生的也習以為常。學大法後,我在揀花生時,儘量揀的乾乾淨淨的,小的泥塊和雜物也分出來。母親說,不用那樣仔細。我說:咱是修大法的,不能和別人一樣,要做個好人,有時間就挑乾淨一些。最後來收花生的人看見我們的花生揀的很乾淨,當聽父親說出原因,他由衷的說:只有學大法的才能這樣做啊。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和中共互相利用,對上億的法輪功學員實施「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搞垮」的群體滅絕式迫害,一時間烏雲密布,全國上下烏煙瘴氣,大法師父被謠言污衊,大法弟子經受著精神和肉體的迫害、不明真相的世人被欺世的謊言毒害,並參與其中。

在中共開始打壓時,當時的A局長也沒有在全域搞甚麼表態,單位的法輪功修煉者也沒有遭遇打壓迫害。A局長妻子當時也煉法輪功,A局長可以說沒有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結果給自己帶來了福報。二零零零年他退休了,現在過的很幸福,兒子多年前就移居美國。

二、B局長

A局長退休後,二零零零年,B局長由當地提拔調到單位來的,當時B局長司機的母親修煉大法,也是她讓我從新走入大法修煉的。後來知道老家在農村的B局長的母親也修煉大法。

當時迫害法輪功的形勢也很嚴峻,B局長從來沒當面跟我提起煉功之事,上面一有甚麼所謂的敏感日,都是單位的書記找我談話,書記為人很正直,我也通過他找我談話之際,給他講大法真相,講天安門自焚騙局、講江氏迫害法輪功、講藏字石等等,書記後來明白了真相,每每上面來找事,他就當面搪塞應付了事,有時間就告訴我要注意了,又開甚麼甚麼會啦。有時我也給B局長和其他領導郵真相信,讓他們及時了解形勢變化。

二零一四年六月份的一天下午,我學完法後,和其他同修外出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構陷,被當地的派出所綁架,於半夜回到家中。「610」當場搶走我包中的一千元,並要非法拘留七日。可能當時跟局長溝通,沒有執行。

第二日下午,局長找到我,他說:你各方面都很好,唯獨在這件事上面……我說:局長,我聽說大姨(局長母親)也煉過法輪功,您應該對大法有一定的了解。他說:法輪功祛病健身很神奇,母親學功後身體確實很好。但你是國家幹部,和他們不一樣。國家幹部是不許煉的,市公安局都備案了,這以後可能對你和家人都有影響,明天「610」的隊長來,你跟他說說,寫個保證就行。

我說:我現在的一切都源自於大法,大法不僅給我一個健康的身體,而且大法師父叫我們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真、善、忍是宇宙特性,如果每個人都這樣做,那人類的道德就會回升。您也知道,在中國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天安門自焚」是江氏集團一手導演的騙局,目地是栽贓嫁禍法輪功的。「610」是凌駕於公檢法之上的非法組織,他執行的是江澤民的迫害法輪功政策,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所以真正違法的是他們。大法弟子講真相是在救人,是大善之舉,您讓我放棄修煉,讓我轉化,難道要從真、善、忍變成假、惡、鬥嗎?我想這也不是您希望的結局,我也不會這樣的。

本來「610」的隊長次日要來我單位,讓我寫保證,但局長看我的態度不可能,所以到時他沒有叫我,自己和他們私了了這事。事後聽單位的副局長說起此事,他說當時B局長到處去找關係,去找公安局長說情,為了我的事中午都沒吃飯。

B局長保護、善待大法弟子的舉動也為自己帶來了福報。第二年,他因為經濟問題被人舉報,被市紀委帶走調查,最後也沒查出問題來,只給個很輕微的處分。

二零一五年最高法院提出: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在訴江大潮中,我也向最高法院遞交了控告江澤民的起訴書。事後我們單位的書記找到我說:聽說你還舉報江澤民了?我說:對,我舉報了,你也應該舉報他,有良知的中國人都應該舉報他。他禍國殃民,出賣國土、迫害法輪功……最後書記說:就你們膽子大,我可不敢。

三、C局長

C局長是二零一七年經過考試選拔的外地局長,之前他沒來我市任職、還是個科長的時候,在一次出差時我已經送他翻牆軟件,他就知道了我的身份。所以他從外地來我們這之前就對這事很擔心,到我們這上任後有時間我就跟他講大法真相,他說他的郵箱也經常收到法輪功的信息,他還保留著我當年送他的翻牆軟件。

二零二一年的春天,當地的國安隊長夥同政法委人員和派出所警察以我給公安局長郵賀年卡為由,強行非法抄家,並綁架,在派出所待了一天後,被單位接回。

C局長在我被綁架的當日就急忙找關係說情,避免他們對我的進一步迫害。同時第二天他就親自到省裏去彙報此事。二零二一年,省內其它單位出了兩件全國轟動的安全事件,有關領導都受了處分。所以省裏領導聽了C局長的彙報後,為了自保,當場就說,那就開除吧!C局長又極力的說我的好話:人很善良,工作能力強,業績突出,能獨當一面,缺少我不行等等。最後省領導說那就盡力保她吧。

C局長把省領導的決定告訴我,同時說:「省裏保你,不給你處分,但出了這事,單位裏要給你個不重的處分,放心,對你沒啥影響。」我當時就答應了,後來想一下也不對勁,於是晚上我給他發了短信:「局長您好!非常感謝您下午和我推心置腹的談話。關於處分之事,我想您也有難處,但您再三思一下,是非善惡,神目如電,您的善念和正義之舉必將會給您帶來福報。非常感謝您一直以來為我所做的一切!不要急躁,心平氣和。您宰相肚裏能撐船哪。」後來這個所謂的處分也不了了之了。

C局長來我們單位任職不到四年,二零二一年五月份,他又以所謂的幹部交流到另一城市任職,雖然是平調,但那個單位在省裏排前三名,比我們發展的好,而且是國家級文明單位,原來的局長因為工作突出上調到省裏任職,單位的一切都井然有序,C局長去那可以說坐享其成,這應該是他保護大法弟子帶來的福份!

四、D局長

D局長是外市調到我市來的,四十多歲,比前幾任都年輕。C局長和D局長是互相調換的,D局長原來是副局長。調來之後,新官上任三把火,通過搞各種形式活動,積極創建省級文明單位。因為全省十多個地級市只有包括我們單位在內的三個單位還不是。C局長在任時也創建過,但當時可能有一條是單位有煉法輪功的就要扣分,不太容易成功,所以他也就沒有積極去爭取,可能也是不想給我找麻煩。

在最後環節,文明辦有所謂的負面清單,其中有一條就是單位不能有煉法輪功的。D局長很是為難,因為創省級文明單位關係到職工的利益,而且這也是他上任的第一把火,所以他找我談話。我說:謀事在人,成事在天。你們儘管往前走。他說:現在已經無路可走了,只有兩條路,要不你簽個字,要不。我說:我要是簽字,讓我放棄修煉,對你們不好,有句話說,給僧人一口飯吃,都是功德無量的事情,如果你們對大法有個正確的認識,能夠保護善良,那自然是有福份的,該我們創上就一定能行。

他看說不通就召開全體科長會,讓所有人表態要麼是讓我簽字寫不煉了,要麼將我開除,所有的科長都不同意將我開除,所以D局長讓他們挨個給我做工作,讓我寫「不煉功的保證」。

面對來勢洶洶的壓力,我最後選擇了辭職,並提交了辭職報告。在領導班子的會上,我說:法輪大法是佛法,大法弟子講真相是為了救人。大法師父告訴我們做事首先為別人考慮,我做出如此的決定全是出於無奈,疫情當前,只有保持善念才能躲過這場大災難,請各位在危難前記住救命的九個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在座的副局長有的偷偷在抹眼淚,惋惜我這個有高級職稱,並且只有三兩年快退休的人能做出如此的決定。

提交辭職報告後,很多女同事和我抱頭痛哭,挽留我,勸導我。我回家後,在師父的點化下,我明白了,我做的決定其實對他們來說也是害了他們,如果真是他們把一個修佛法,要救度他們的修煉人失去工作,他們就犯了罪了。一切都是有安排的,都是大法師父有序的安排,我不能害了他們,所以我決定取消辭職,我要堂堂正正的上班,因為大法弟子修煉是合法的。

所以我馬上給D局長發了信息:D局長您好!我鄭重宣布我寫的辭職報告作廢!我不應該和不能離開我熱愛的工作和事業!我所做的一切是在捍衛我的公民合法權利,維護普世價值,沒有觸犯任何國家法律。所以我不能不明不白的離開。當時想辭職是在被逼無奈的下下之舉。你們舉全局之力來做我的工作,實際是打擊善良,助紂為虐。說嚴重一點是違反了《憲法》的第35條和36條。當然你們是違心的。最後說一點至關重要的,善待大法弟子得福報,迫害大法弟子遭惡報。您是這件事的關鍵,我相信您!

後來我當面去跟局長說了這事。局長說:我都跟省裏彙報了,還怕省裏不同意,說了好多好話,你決定不辭職了,定下來了?我說:「是的。」D局長低著頭說:那是。

後來聽副局長說,他們在山窮水盡時,又有一線生機,最後找關係,幾番曲折之後,還創上了省級文明單位,也就是說我也沒簽甚麼字,他們照樣成功了,這也可能是D局長還有善念的緣故,局裏上下一片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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