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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營口市六旬婦女劉玉琢被綁架迫害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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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營口市現年六十歲的法輪功學員劉玉琢女士,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四年,處罰金一萬元,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被非法關押到瀋陽女子監獄一監區四小隊,遭受種種虐待,使她身體受到傷害、經濟受到損失、精神受到摧殘。

一、大清早被入室綁架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早晨剛剛六點左右,在一片寂靜中,聽到敲門聲,劉玉琢起身開門,誰能想到是人民警察在欺騙人民,頓時,闖進來的是彪形大漢一群,還配有女工,抓人、抄家,搶劫個人物品,只要不是吃、住生活用品,餘者樣樣都「違禁」被搶劫,甚麼電腦(台式、筆記本有幾台搶幾台)、打印機、塑料盒,就是打印空白紙都是「違法物品」……她家的私人物品被拉走一麵包車。

劉玉琢穿著睡衣,被營口市站前區建豐派出所警察非法闖入家中綁架到營口市看守所迫害。

二、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上午,劉玉琢遭營口市站前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營口市站前區法院枉判劉玉琢四年並勒索罰金一萬元。法官還大言不慚地宣稱:沒收手機、電腦、打印機等個人物品。首先,手機、電腦、打印機等不是違禁物品,因此,擁有它們不違法,那是生活用具。

量刑中劉玉琢被推斷為每月發真相材料。推斷不是事實不成立。而且發真相材料也不違法。《憲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條明文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宗教信仰自由。

劉玉琢提起上訴,被營口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劉玉琢被非法關押到瀋陽女子監獄。

三、在監獄遭虐待

劉玉琢被非法關押到瀋陽女子監獄一監區四分隊。據了解內情的人透露,監獄內不准她購買衛生紙、食品、衣物,簡言之只要是生活需要的任何物品,即一般人可以到監獄超市花錢能買到的東西,劉玉琢都無權購買,不是家屬不給存錢,據了解家屬再困難也不想讓獄中的她再受到傷害,錢能存進去,可是就是不讓劉玉琢花,就連穿的褲頭都不讓買。二零一七年年底,家中給她寄了600元錢,她一直收不到,她給監獄長寫信,強烈要求要自己的錢,購買生活用品,從監獄長到監區長再到小隊長都說,卡上信息不全,錢找不到,這件事一直持續了很長時間沒能得到解決。他們合夥在行騙。因此劉玉琢常年不能購買任何物品,穿的只能在獄頭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情況下撿其她獄友的衣褲穿,就連衛生紙、洗衣用品都需要借大家的用。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在瀋陽女子監獄,一監區有一個迫害大法弟子的惡警孫爽,經常指使犯人王娜(遼陽人、盜竊犯)打大法弟子,對不轉化的大法弟子王娜採取拳打腳踢、罰站、強迫寫五書、有時還用惡毒的方式懲罰一個小隊的人不得晚飯後看電視。一般的偷盜、搶劫等罪犯,如遇不讓看電視,就群起而攻之向大法弟子發難,用這種株連的方式逼迫大法弟子所謂的轉化,王娜還惡毒地用拖布把、掃帚把捅大法弟子的下身陰部,喪失人性。

遼寧瀋陽女子監獄為了創收,肆無忌憚地榨取在押人員的勞動,使勁的逼迫那裏的犯人幹活,不管年歲大小的,只要沒完成他給無理的隨意定的任務,就要被懲罰。而法輪功學員在這裏,除了被這樣的奴役勞動外,還被強行洗腦迫害,還沒有犯人自由,甚至不讓法輪功學員說話,只要一說話,包夾犯人就大喊大叫,還不能自由的上廁所,走到哪裏都有犯人跟著。

四、多次被騷擾、綁架

因修煉法輪大法,二零零三年劉玉琢被綁架到營口市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半年;二零一二年她去矯桂珍家,正好碰到營口市站前區東橋派出所的警察在矯桂珍家非法抄家,結果劉玉琢也被綁架到營口市拘留所。她被非法關押了十五天,後因她不轉化,她又被非法關押到遼寧省撫順市洗腦班一週,在身體和精神的雙重迫害下,她心臟病發作,洗腦班怕擔責任才肯放人。

五、因迫害失去勞動保險機會

二零一六年劉玉琢被綁架時她才五十三歲,在一家私人企業打工。在瀋陽大北監獄被非法關押期間,除了不能正常的料理家務,她還損失了四年的勞動工資,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七日劉玉琢出獄回到家中,她因修煉法輪大法,多次被邪惡迫害,常常被騷擾,使她喪失了辦理勞動保險的機會,至今沒有生活最低保障,靠家人供給生活費用。

(責任編輯: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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