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修煉的機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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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六日】我今年八十二歲,我從小就沒了母親,父親對我漠不關心。有了繼母后,繼母一刻不停的讓我幹活。吃的主要是大餅子和鹹蘿蔔,能吃飽就不錯了。小學也沒好好念書。有了弟弟和妹妹後我更不受待見,像一個女僕一樣。我感到在家中除了幹活外就是個多餘的。稍大點後,我便離開家到朋友、同學家去住,她們對我都很好,比家裏溫暖多了,直到我參加工作。

得法

一九九五年,要好的同事給了我一張票,並說是在市裏有一場法會,要我一定去。我當時不想浪費了票,就按照上面的時間地點坐車去了。到場才知道是紀念師父來本地傳法第二年舉辦的交流會,會場坐滿了人,陸續有同修上場發言。我聽著同修的發言,越聽越愛聽,感到會場一派慈悲祥和的場非常舒服。恍惚間,我見到掛在會場上邊的師父法像顯現出巨大的佛像。我興奮的小聲告訴坐在我身邊的一位中年男士,他說我根基好,要好好修。他就是我市的一位輔導員,後來成了熟悉的同修,現在還經常聯繫。

修大法三個月後,我原有的風濕病,右腳跟骨刺,心臟偷停等疾病都好了,我也變的更有精神。我內心感謝偉大的師父。學法後,我知道師父是在末法時期最後一次傳宇宙根本大法,萬年不遇。師父把我們從地獄裏撈出來,給我們淨化身心。又為我們地獄除名,為我們承擔著歷史上欠下的巨大業力,保護著我們修煉。我決心按照師父指引的路走下去。

剛得法時,煉功點人多,下來師父經文,只能大夥傳著看。學法了,我想應該為大家做點付出。就要了經文,去複印社,給大家每人複印一份。我又讓同修二十多人來我家看師父講法錄像。後來我又買了錄放機,給同修,好讓同修能去他家看師父講法。

修心

一九九六年,我和丈夫去他朋友的工廠打工。我管食堂,給十多人做飯。從買菜到做飯都是我一人。我買菜精打細算,既給老闆省錢,又能讓工人吃飽吃好。大家都很滿意。老闆給我的伙食費我每天記錄在本子上,最後把賬本及剩餘錢款都交給老闆。記得有一次我給食堂買蒸饅頭用的屜布,想到自己家也要用,就把食堂用的五尺開了發票,自己的一尺半不開。開票人不解,我就跟他解釋說自己的不開票自己付錢。她說現在像你這樣的人找不到了,你老闆找到你真是福氣,並說,你來我這打工吧!我笑了,說我是修大法的人。

後來老闆把我調離,讓我去管倉庫、勞保及處理廢品等事,可能是因為用我放心。廠子當時發展到一百三十多人。給職工買勞保用品是不小的數目。勞保店老闆為了賣產品,承諾給我許多好處,我都拒絕,告訴他們,我是修真善忍的,只要產品好,價格合理,我們公平交易就可以了。她們都很感動,多年來我們成了好朋友。

每年年底,全廠136人,每人一袋50斤的大米,50斤的麵粉和10斤的豆油都是我一人採辦。糧油店老闆給我甚麼好處我也不要,因為我知道自己是修大法的,師父的教導我時時記心中。

給廠子賣廢品,我都認真記好,是甚麼廢品,數量,買主是誰,價錢多少等。等到錢多了,我就把錢和賬本送給老闆過目。老闆從不看我的賬本,只管在下面簽他的名字,他說我最相信你了,因為他知道我修大法。最後老闆拿出來3000元錢給我,我不要。他說,這錢是專門給你的,不要給我大哥。他說的大哥就是我丈夫,因為我倆同時給他打工。幾番推辭不過,我只好收下。過後都用在了大法項目上。

證實法

我在廠裏和工人們相處的很好,他們有甚麼困難我都熱心幫助。每年同修做的台曆我拿到廠裏,大家都爭著要。我工作的地點是個大倉庫,平時沒人來。我就在空閒時用自己買來的紅布,黃布和油漆做真相條幅。一次做十來個。等領導走了,工人也下班了,我不坐丈夫的私車,我自己去公路兩邊的大樹上掛條幅。掛完後自己再坐公交回家。有時沒公交了就打車回家,都很順利。直到二零零三年我丈夫有病,我倆一起停止打工,回家了。三個月後老闆親自來我家找我回廠子上班,並說替我找個護理來護理我丈夫。因為沒人能護理好我丈夫,他脾氣不好,所以我沒回廠,但我心裏感謝老闆對我的信任。

在廠子上班期間,離不開,我就只能從經濟上付出點。二零零一年五月六日,一個大法弟子找到我,說外地來的大法弟子流離失所到我地,住在農村的菜窖裏,沒錢吃飯。我當時就給了500元,並告訴他,錢花沒了再來找我。十月份又有外地大法弟子被迫害得流離失所,沒錢租房子。我當時就給拿2000元錢。後來又有同修流離,租住在一個空房子裏。我送去被褥枕頭,買了鍋等炊具,又買了饅頭鹹菜等,經常送去。那時候邪惡比較猖獗,同修們為證實法吃了很多苦。我只做了微不足道的小事。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二日中午,我出去發傳單被惡人抓到派出所。問我傳單哪兒來的?我說撿的。他們幾次說要送我去馬三家勞教。我在心裏念:「大覺不畏苦 意志金剛鑄 生死無執著 坦蕩正法路」[1]。後來他們勒索罰了我們一萬元錢,晚上五點放我回家。我和婆婆住一個院裏,進婆婆家一看,房間坐著公婆、丈夫、丈夫的弟弟、妹妹、女兒和女婿等7個人,每個人都陰沉著臉,我平淡的坐在椅子上。婆婆走到我面前,突然打了我兩個耳光,我甚麼表示也沒有,我知道她是心疼那一萬塊錢。我甚麼也沒說,轉身回自己家了。剛到家,小姑子來我家道歉,說母親不應該打六十多歲的兒媳婦。我說,她是心疼錢,沒事兒。後來婆婆有病,三個月後去世了。從此以後,丈夫看著我不讓我出家門。我說,我每星期得出去洗一次澡?他同意了。每次洗澡前我都把資料裝好,並提前洗好頭髮,把毛巾弄濕,裝在塑料袋裏,出去發資料。回到家,快要上樓時把濕毛巾往腦袋上一蒙。進屋後,給丈夫的感覺是洗澡回來了。後來我經常把大法真相的文章念給他聽,他後來不反對我修煉了,還允許兩個同修來我家學法。

二零零八年丈夫去世,兩女兒成家在外,我一個人過。同修將印好字的條幅半成品拿我家來,我認真的做成。我自己也晚上去監獄附近掛,掛完後打車回家。我經常去監獄附近發真相資料,都是自己去,打車回來,都很順利。我還去過兩個法院發資料,我把有針對性的資料,如法辦江澤民及周永康等迫害大法遭報等內容的冊子用三層塑料包好,下雨也濕不透。從法院的鐵欄杆外扔進院裏。院裏都是警車,讓他們撿著看。他們那裏的人是最應該了解真相的。我自己也去過三個地方的派出所院裏發資料,把資料裝好放在警車上。有時也和同修一起去派出所,同修在外面發正念,我進院發。同時遇到有緣人面對面講真相。五年前,我計算共退五千人左右。後來退的少了,我也不記錄了。

雖然修煉多年,我還有很多心沒去,離大法的要求相差很多。比如:爭鬥心,執著自我。黨文化裏的東西也有很多:強勢,自我,看不上別人。和女兒說話高調,爭鬥,必須得聽我的。還有色心,看到無論是男的還是女的,有身材苗條的,長相好看的,穿衣服合體有模樣的,都想多看幾眼。很多都是要修去的東西。我要珍惜修煉的機緣,按照大法的要求繼續做好!

謝謝師父!謝謝同修!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正念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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