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遭枉判一年多 北京張芳女士堅持上訴反迫害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市朝陽區法輪功學員張芳在被綁架關押近一年後,於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五日被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兩個月,罰金兩千元。此非法刑期應止於二零二三年五月八日。但張芳女士認為修煉真、善、忍無罪,拒絕接受任何形式的司法迫害,已經上訴。

張芳女士,今年約67歲,家住北京市朝陽區新源裏。二零二二年三月九日,她在家中被朝陽區四惠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稱有人舉報她,看錄像,在公交站有一人像張芳。張芳被非法關押在北京第一看守所,看守所一直不許她在鋪板上睡覺,讓她在濕冷的地上睡了一百多天。直到六月二日將她非法批捕後,才讓她在鋪板上睡覺。所謂辦案警察還對張芳進行精神病方面的檢查,長達半個多月之久,企圖為非法關押張芳一百多天製造藉口。

據明慧網資料,張芳和丈夫陳鳳章因堅持信仰真、善、忍,在中共對法輪功二十多年的迫害中,多次被綁架、抄家。其中張芳遭綁架、勞教、非法判刑、綁架洗腦班有十次之多。

二零零一年,張芳被北京朝陽區太陽宮派出所警察劫持到朝陽區王四營洗腦班迫害。洗腦班人員為達到「轉化」她的目的,偷偷給張芳的飯裏放不明藥物,令她舌頭發硬,嘔吐不止,她被送醫搶救。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九日,張芳在家中被中共人員綁架到朝陽區洗腦班──藍島職工培訓中心。十五天後,她遭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北京女子監獄關押迫害。

二零零八年,張芳在流離失所七個月後遭綁架,被非法勞教兩年零六個月,她被劫持到湖北洪山勞教所迫害。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五日上午,陳鳳章、張芳夫婦在家中被順義後沙峪派出所警察綁架,在順義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天。

二零二二年三月九日,張芳再次遭綁架,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五日被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兩個月。她拒絕接受任何形式的司法迫害,堅持上訴。

(張芳女士遭迫害更多事實請見明慧網報導《北京陳鳳章、張芳夫婦被綁架、抄家、監視》

北京朝陽區法院:
溫榆河法庭地址:北京朝陽區金盞鄉保泉三街8號院,郵編:100026
涉案法官崔光同13811741740;住址:北京市朝陽區高井北街7號院6號樓102101
書記員李麗娜86377906

北京朝陽區檢察院:
地址:北京朝陽區道家園17號,郵編100025
涉案檢察官李唐(女)18911163156住址:北京市朝陽區姚家園西裏3號院1號樓301
檢察官助理張遙

北京朝陽區「610」辦公室:
頭目於久翔13911627279住址:北京順義區後沙裕鎮鐵匠營村鐵興西區3條六號
藍澎13910950609住址:北京東城區李村南路3號樓

北京市朝陽區國保大隊: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道家園1號,郵編100025
國保處:010-5953750、010-85953559、010-85953553
國保支隊:010-85953550
國保支隊李成保、李全成
新增電話:010-67716773、010-85953794、010-67489302、010-85953838
國保大隊長李中和13901381003

(責任編輯:田園)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