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說:再也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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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四月四日】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多年裏,法輪功學員經常遭受騷擾、綁架、恐嚇等等迫害。去年三月份,我地區的公安局下了一道命令,對法輪功學員要一個不落的採集生物信息。

有一天,來了四個警察敲我家門。

我問:誰呀?

為首的是新上任的所長(之前打過騷擾電話)。年輕氣盛的所長拿著警察證對著門鏡一晃說:某某(我的名字)開門。

我說:你是哪位?
他說:我是公安局的(他不說他是派出所的)。
我問:你是哪個公安局的,叫甚麼名?我要核實一下。他報了姓名,其他人也報了姓名。
我問:有甚麼事嗎?
他說:你把門打開,我們見個面再說。(態度強硬)
我說:你讓我開門的法律依據是甚麼?
他說:趕緊開門,不開的話,我就採取其它方式開門。
我說:你拿不出法律依據來,你就是徇私枉法、濫用職權罪。

他完全不聽,就是敲門。

我說:我讓你拿出法律依據是為你著想,否則,你就是知法犯法,你明白不?

他依然不停的敲門,態度強硬,大有不開門就強行闖入的意味。

我說:軍人執行的是命令,警察執行的是法律,你執行的哪條法律讓我開門?

他們置若罔聞。

我說:如果你拿不出法律依據來就隨便敲門,我就報警!
他滿不在乎的說:你儘管報警。

我立刻打了110報警。我說:我是某區、某小區、某棟樓的住戶,現在突然來了一群警察說要讓我開門,我既不是罪犯、也不是逃犯,我是中國合法公民,受法律保護,你們警察這是甚麼意思?
110警察說:他們都叫甚麼名字?我就把他們的名字報上去。我說:他們這是私闖民宅。
110警察解釋說:他們現在還在門外,不屬於私闖民宅。
我說:他們沒有法律依據讓我開門,我可以不開門嗎?
110警察說:你也可以不開。

然後,我就對門外的警察說:我報110了。他仍然敲門。

我說:你拿不出法律依據,那我就要向督查投訴你們。
所長極其囂張的說:你隨便打,打哪兒都不好使。

我就打110報警,然後讓110警察轉督查。110警察接電話時說:你不是剛才報警的人嗎?我說:是!門外的警察說我必須開門,我想問問督查,門外的警察有權力讓我必須開門嗎?
110警察說好:那我給你開督查。
我對督查說:我是某區、某小區、某棟樓的住戶,現在突然來了一群警察說我必須開門,我既不是罪犯、也不是逃犯,我是中國合法公民,受法律保護,他們這麼做有法律依據嗎?

打完督查電話,我告訴門外警察,我向督查投訴你們了,你們再拿不出法律條款,我就打12389了。

幾分鐘後,我在門鏡向外看,門外的所長和幾個警察突然都統一在接電話,然後,氣氛就突然軟化下來了,有的坐在地上,有的蹲在地上,也不敲門了。

這時,我覺得督查在給他們打電話,雖然他們官官相護,而且能當上派出所所長的,背後也有後台的,但把事情弄到被當事人投訴到督查那,對今後的考核也有影響,而且,督查的投訴記錄是很難抹掉的。

這時,我把門打開對警察說:你們有甚麼事嗎?這時所長態度判若兩人,態度非常溫和的說:就是需要你配合一下,採一下血樣。

我說:這個我懂,法律規定罪犯才可以採血樣,可我不是罪犯,我拒絕!(刑事訴訟法第130條規定:為確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徵、傷害情況或者生理狀態,可以對人身體進行檢查,可以提取指紋信息、採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樣本。)

所長說:你拒絕,那好吧。

然後他們就都走了。在下樓時,所長還回頭說:你以後好好過日子吧,我們再也不來了。

就這樣,一場突如其來的劫難,被我堅定的投訴中化解了。

有人曾經說過:人們對印尼海嘯死了三十多萬人的關注,也沒有對自己身上長個癤子那麼關注。中共的警察執法犯法,不顧一切的完成上級任務,完全不聽勸善,講法律如果不能讓違法的警察停止行惡,那麼投訴、控告、行政覆議、行政訴訟等方式就是制止警察違法行為的有效方式,因為這些與他們的利益息息相關。

打投訴電話有:撥打投訴電話:
檢察院投訴熱線:12309
紀檢監察投訴熱線:12388
市政府投訴熱線:12345
公安部投訴熱線:12389
如果女同修的話,還可以選擇婦聯投訴熱線:12338
打黑除惡:12337,這個是針對黑惡勢力的。

責任編輯:林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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