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正念對待面對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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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四月四日】我是一九九六年得法的,在修煉路上因自己人心重,執著心太多走的是磕磕絆絆,在師父的保護下走到了現在。

1、訴江信件被扣、需要我們講真相

二零一五年訴江大潮剛開始的時候,同修們認識到應該寫訴狀而且要快。一部份陸續接到了回執,而稍微延後幾天的就不是太順利了,修煉就是這麼回事,人心的反應就會使事情發生一些變化。

有一天早上我在吃飯,一位鄰村的同修來了說:她寫的訴江信被扣了,我們經過交流,按照師父的講法要求出現問題就是需要我們去講清真相,於是我又叫上了幾個同修去了郵局。

當時沒找到局長,就和職員們講真相,告訴他們我們是無辜被迫害的,私自扣押公民的正常信件是違法的,將來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他們說,他們做不了主,讓我們找局長。一連幾天都在這樣做著。在這過程中,真的有人明白了真相,偷偷的告訴我們局長不是當地人,是甚麼地方口音,在幾樓上班。開始局長迴避我們,又過了幾天我突然出現在局長辦公室門口,門開著有幾個人在說話,有一個異地口音的人說:你找誰?我說找局長。他說局長不在,我笑了笑說:當局長應該是很光榮的事,你怎麼不敢承認?他也笑了,我說你就是局長。他問我你怎麼知道?我說我怎麼知道的不重要,我今天找你問你幾個問題,他說問吧。我說郵局私自扣押公民的正常通信信件是不是違法?他說是。我說:國家領導人利用手中的特權無辜殺人是不是犯罪?應不應該把它告上法庭?他說應該。

他問我:大姨,你是煉法輪功的?我點點頭說,是。他讓我坐下,我給他們講真相,半個小時左右他們沒有人打斷我的講話,也沒人提疑問。我想問他們有甚麼不理解的,局長說:我告訴你實情吧,我個人真的沒有權利扣押你們的訴狀信件,是公安局人來這告訴我們這樣做的。你去找他們也給他們講講吧,如果他們說可以給你們寄,我們沒問題。他站起來,我看到他那雙同情的目光,他好像明白了。我出門了他說:大姨慢走。我說謝謝你。

表面是他讓我去公安局,我在猶豫是去呢還是……,我有人心障礙,覺的有壓力,可是又明白這是師父細密的安排,在講真相救人中放下為私為我的人心。我想走師父安排的路,要衝破人心障礙,徹底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

於是,我去了一位同修家,心想讓她和我一同去,同修說我不敢去,怕心很重,我給你叫幾個同修幫你發正念。她一說發正念,提醒了我,用正念看問題不能要人心。我說我有正念放心吧。

我騎電動車來到公安局門口,看到那些出出進進的警察,心裏還是有點不穩,我知道這是怕的物質向我襲來,我立刻抓住它:怕心不是我,不要你,我今天就是來救人的,弟子請求師父加持。一秒鐘不到,怕心消失,我被正的能量包圍著,我好高大,再看那些警察很小很小,我大大方方的走進公安局大廳,做了實名登記。他們問到我找誰,我說找政保股股長。問我甚麼事,我就告訴做登記的人:江澤民栽贓陷害法輪功,編造謊言迫害無辜,迫害死多少法輪功學員,我們要控告他是合法的,可是某某命令郵局扣押我們的信件,所以我要找他。他很客氣的把我送到要找的人門口,孫某和另外三個人在說話,我站在門口微笑著看著他們。孫某問:你找誰?我說找孫某,他說你認識他嗎?我說:認識,就是你。他問我:你是誰?我告訴他我的名字。他問:甚麼事?我說我問你幾個問題:第一、中央領導利用權力殺害無辜,編造謊言栽贓陷害算不算犯罪?他說「算」;第二,作為合法公民有沒有控告他的權利?他說「有」,第三扣押我們的信件違法不?他說「違法」。我說那你為甚麼要郵局扣押我們的信件?他說我沒有扣押。我說那麻煩你和我去一趟郵局說明情況。他說我不去。我說我有局長的電話你給打個電話可以吧?他說:不打,我可以給你指條路。我問:怎樣?他說你去告他們吧!我問:在哪告?他說到法院。我說那我就連你一起告。他說:你告我幹甚麼?我說:就你現在的職業,你能說沒有參與過迫害法輪功學員?我現在誰都不告就告江澤民,因為我們都是受害者,你想想你聽信謊言的欺騙執行錯誤的命令,將來要償還的,你不同樣是受害者嗎?現在就在給人醒悟的機會,你可得聽進善心相勸啊。他問我還有事嗎?我說:有,我想你一定是黨員吧?他說:是,不過我退了。我問:誰給退的?他說:你別問了。我說你既然退了那就說明你知道邪黨不好,對嗎?他說:是。

我們整個的談話過程非常祥和,互相很尊重對方,我好像是在和我的朋友交談。最後他說:沒事了,你先走吧,我還有事。我說:好的,不耽誤你時間了。

我從公安局出來,師父的法打入我腦海「迫害更顯大法弟子的風采 受難中我依然解救眾生」[1]。我思想昇華了,身體輕飄飄的,從未感覺過的美好,真的是無法用語言表達(用文字寫出來好像不是那麼回事了)。沒有了迫害與被迫害的概念,是救度與被救度的關係了,擺在面前的生命不分階層、職位高低、貧富都是要救度的對像。

越是受謊言矇騙深的,越是應該講清真相。真的是看到那些生命的可憐,需要、等待我們用我們從大法中修出的慈悲心去救度。能解救眾生的只有師父,師父要我們講真相是在成就我們,是讓我們從為私為我的舊的法理中走出來,在講真相中碰到世人不接受的表現,是因為我們有要提高的因素,有要放下的人心,師父為我們準備了最好的!

2、抓住每一個機會證實大法、講清真相、不能敷衍

在二零一九年我參與了營救同修、聘請律師的項目。一次一位鄰縣的同修被迫害,在看守所帶信讓她的女兒聘請律師。她的女兒未修煉大法,但是了解真相。她經同修介紹找到我,主動要求我能以一個大法弟子的正念給她幫助。她說她們本地的同修沒有能聘請做無罪辯護律師的。她在找到我之前,已經花了一萬五千元請了一位做有罪辯護的律師,就想儘量少判。我和她正念交流後,她說要辭掉那位做有罪辯護的律師,可錢已經給了人家。我要求和她一起去見那位律師,我帶上真相資料和真相U盤,我和那位律師講了真相後,講了一切罪名都是強加,沒有法律依據,講了將近一個小時的真相。我問他:你能不能為我們做無罪辯護?他說他還沒接過這樣的案子,就算是第一次做無罪辯護吧。我把真相資料U盤給他,告訴他:你多多的了解一下,對作為律師有很大的幫助。他說:好的,我好好看一下。我相信你一定能行。

我們順利的辦好了家屬辯護的許可。我和律師說好,我們各自寫辯護詞,寫完後我們互相交換著看一下,律師答應了。

我把辯護詞給了同修的女兒(簡稱小敬),讓她看、熟悉一下。第二天上午九點鐘就開庭了,小敬早上開車到我家(大概七點多鐘吧)。我問她辯護詞熟悉了吧?她說她有改動,我接過來看了一下,她把我認為最關鍵的地方刪除了。比如:邪惡誣陷我們《刑法》三百條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我是這樣寫的:她是一個平民百姓,她有何能力破壞國家法律實施,她沒有那個權力,那麼說她犯罪,她傷害的又是誰?必需說清楚,否則,就是強加罪名。

我理解她的心情,我對她說:咱花錢不就是要證明我們沒有罪嗎?你也知道我們修的是正法正道,所有對法輪功迫害的藉口都是強加的罪名,我們是決不能承認的,我想你母親修煉這麼多年,你對大法有一定的理解,我想你媽讓你聘請律師應該也是這個意思,你不要擔心,咱就做咱該做的,就是裏應外合配合母親了。我問她:你是不是希望母親更堅定?她說:是。她說:姨,那就還按你的意思吧。

我看時間真的不多了,我就求師父幫助,不能錯過講真相證實法的機會。修改後再打印出來,檢查了一下,她又念了一遍,沒有了誤差,她說:怎麼現在我沒了怕、沒了擔心呢?我說因為你明白了我們修的是正法,沒有罪,是公檢法人員在犯罪,我們今天做的越正才是對他們的挽救,她笑了。

我們到了法院門口,同修們配合發正念的有的已進了法院,有的在外,律師已經在了。小敬的哥哥和她的父親都進了法院等候,她父親看到我們和律師打招呼,他趕緊到律師面前,大聲嚇唬律師:你不能做無罪辯護,我要你做有罪辯護。律師和他解釋不清,他大吵大鬧,我趕緊問小敬她父親的名字,告訴同修們叫他的名字,清除他背後的邪惡因素,我又把老人叫出來,單獨給他講真相,並告訴他別站錯了隊,幫助邪惡迫害自己家人。他好像明白了不鬧騰了。我告訴律師不要受他的影響,把我們要做的做好就是了。

法庭上,小敬沉穩的讀著辯護詞,每句話都像炸雷一樣震懾、啟迪著在場的每個人的良知。律師的辯護詞也起到了同樣的作用,儘管他們聽著有些刺耳,我看到庭長抬起頭眼睛盯著我們的辯護人,但是他沒有打斷讀辯護詞。

開庭後過了幾天,我想找機會再給庭長講講真相,讓小敬撥通了他的電話,小敬說能不能讓我們進去有事問你,他說:別來了,你們寫的辯護詞那麼擋勁(意思是你們敢說那麼厲害的話)。

聽說過後又有鄰縣的要在我縣開庭,這個庭長不幹了,說:為甚麼不在你們縣開庭,你們怕遭報應,我也怕。那以後還真的退回了案子。

需要說明的不是我怎麼樣,是我做了我該做的,圓容師父所要的,每一步都離不開師父的加持幫助。謝謝師父!

再就是小敬的父親對當地的同修有些意見,他說他家屬沒出事時,每天都有人來學法、發正念,出事了一個人都不來了。

希望同修們能配合好,每個大法弟子的事都是我們自己的事,多關心他們。這也是我們應該做的。

有不在法上的,敬請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我們知道〉

(責任編輯:林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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