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仍在使用微信群聊交流者懸崖勒馬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近日,有外地技術同修A專程來給我安裝電腦新系統,跟我談到一件事,令我十分震驚!

A同修在正月裏去鄰縣幫助B同修處理電腦技術問題,B同修向他介紹推薦一種同修間的交流切磋新模式,就是在同修中建立手機微信群聊,利用微信群聊形式來交流大法修煉中的體會、傳播海外媒體資訊、轉發真相信息等等。參與者們自以為非常順手等等,自以為這樣對修煉提高助益很大。他們從幾十人發展到上百人,從某一區域為始逐步向更大更廣地區蔓延擴散。

發起者以及參與者們堅持這樣做的理由及蠱惑人心的說詞,無非如下幾點:當今世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為大法而生、而來的,包括微信;邪惡因素已經是少之又少;只要保持為了做好三件事的正念,師父就會保證大家的安全。

可是,你們為甚麼要自己瞎「悟」,而不聽師父的明確明確開示呢?師父明確說了:「現在所有你們身上帶的手機、電腦等電子設備,連接互聯網的東西,都是竊聽器。現在對大法弟子越來越感興趣的還不只是中共邪黨了,我告訴你們,很多國家都在監聽你們。你覺的我是個普通學員,沒事,你打電話,連你們說的家常話、你甚麼時候買菜吃飯他們都做記錄的,分析你的整個人等。」[2]

作為一個大法弟子,我們首先應當作到百分之百的相信師父、相信大法,師父已經肯定了我們的手機是竊聽器,告訴給我們打電話時的家常話都在被監聽之中。我們怎麼能不相信呢?怎麼能置若罔聞呢?

特別是對待現在中國大陸上的微信群聊,邪惡中共網管、網警看守的非常嚴密,且不說是我們大法弟子、異議人士、上訪群體,就是普通百姓,甚至它體制內人員都在中共的監控之中。

前幾年,微信上傳播的一個真實事件:中共現任黨魁要到某地視察,某公安警察準備執行保衛任務,提前幾天不讓回家,要求絕對保密。該警察不慎向其妻子透露了信息,當其妻子的親友在微信語音中問及該警察近日幹啥時,其妻子回答說:「好幾天了不回來,據說是總書記要來了。」就這麼一句話,就被監控竊聽掌握了,因此斷送了該警察的前程,受到嚴厲處罰。

就是筆者本人的常人朋友中就有幾個因為在微信群聊中發表中共邪黨所謂的敏感言論而被網警警告、強迫禁言、甚至行政拘留的。微信軟件本身就是中共邪黨利用來監控人民言論、控制人民思想的一個流氓工具,認識不到這一點,就是還沒認識到中共的本性。而絕對不是我們大法弟子可以利用來進行內部交流或者用來協調證實大法的具體事務的便利條件。關於這方面的安全問題,師父曾經多次在講法中有過諄諄教誨;明慧編輯部也有明確通知告誡;同修們的相關交流文章不斷的在用沉痛的教訓來警示、提醒。

可以說,大法弟子經過二十多年的正法修煉走到今天,在此問題上應當已經形成共識,根本不應當存在任何爭議的了。為甚麼還會有那麼多同修執著參與呢?怎麼能排除其組織者不是邪悟者與中共特務故意所設的陷阱的可能性呢?從明慧網每日大陸綜合報導的消息來看,每天都有來自全國各地的大法弟子被騷擾、綁架、庭審、判刑的案例不斷發生,充份說明邪惡依然虎視眈眈、迫害形勢依然十分嚴峻。這也符合越到最後越瘋狂、即將黎明越黑暗的邏輯規律。我們豈能放任自流、掉以輕心?!

當A同修親自看到B同修手機上的同修微信群之後,認為事態嚴重,堅持說服B同修並且親自幫助B同修退出群聊。事後不久,我們就看到了明慧網上有關B同修遭受綁架的消息。儘管表面上看,B同修遭受迫害的直接原因與微信群聊關係不很明顯,但是從深層次上分析,盲目參與這種明顯違背大法要求的活動,是不是已經就是修煉中的很大漏洞?是不是已經就掉了層次?是不是已經形成了被舊勢力鑽空子的把柄?由此引深來探討:退出群聊的人很快就出事,而沒有退出的反而平靜無事,在這平靜的背後是否隱藏著更大的陰謀、風險?是不是邪惡還在利用這個方式、形式來放長線、撒大網?因為同修們的手機被監控這是不爭的事實;如此之多的被監控手機建立了微信群聊,邪惡絕對不會不知道;群聊的內容都是屬於中共邪黨所謂的敏感話題,邪惡絕對不會不關注。既然如此,越是暫時沒出事就越是值的深思、值的警惕!存在的安全隱患、危險係數就越大!

不聽師父的話、不按照法的要求做還能叫作「正念足」嗎?拿著大法書在馬路上大叫有師父保護不怕汽車撞的人能是大法弟子嗎?口裏喊著「助師正法」,實際做著把大法弟子拖向危險境地的事的人是在破壞大法,是從內部在亂法!師父是不會保護這種人和事的!

希望同修們在這助師正法的最後一段路程中放下獨出心裁、標新立異的顯示心理,師父不讓說的堅決不說,師父不讓做的堅決不做。

讓我們共同認真靜心學法,深刻領會師父的諄諄教誨:「千難萬難的路都走過來了,別在最後被絆倒。儘管有些人時不時的幹一些傻事,但是大法弟子的稱號神都在羨慕。」[3]「任何走不正的路都是危險的、都是坎坷。」[4]

願大家都能深入向內查找自己,辨明正邪是非,當機立斷、懸崖勒馬、擺脫險境、迅速回歸到師父指引的正道上來。不要給自己的修煉過程留下深深的遺憾和悔恨!

個人的一點體悟、淺見,如有言辭不當之處,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師徒恩〉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五》〈二零一九年紐約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經文:《醒醒》
[4]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五》〈二零零四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當前修煉狀態中的個人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責任編輯:李明)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