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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冤獄十一年半 遼寧桓仁縣牛豔又遭非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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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本溪市桓仁縣72歲法輪功學員牛豔,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六日與法輪功學員宋月梅(70多歲)一起去小區發真相資料,被三名桓仁縣警察跟蹤綁架,牛豔被非法抄家,至今被非法關押在本溪看守所。宋月梅檢查身體不合格放回。近日獲悉,牛豔被非法批捕,警察已把構陷材料送檢察院。

參與綁架牛豔的警察之一:王岐,電話138 4245 0422

牛豔,女,今年72歲,桓仁縣業主溝鄉法輪功學員。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她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堅持給民眾講法輪功真相,屢遭中共公檢法迫害,她多次被綁架、關押,曾被非法勞教及二次非法判刑,共計陷冤獄十一年半。

以下是牛豔自一九九九年後遭迫害情況簡述。

一九九九年臘月二十三,牛豔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在天安門被警察綁架,後被遼寧本溪市警察從北京押回,在桓仁看守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夏天,牛豔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在家中看李洪志師父的講法,被人構陷,桓仁縣公安局警察闖進,綁架牛豔等法輪功學員,牛豔被劫持到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八月,牛豔在撫順市新賓縣被國保警察金鳳廣等人綁架,二零零二年被新賓縣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三年三月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

在遼寧省女子監獄九大隊,牛豔被迫做奴工,每天從早晨六點幹到晚上甚至夜裏十二點,還被兩個刑事犯包夾。監獄不許法輪功學員說話,一次牛豔在廁所裏跟別人說話,獄警就不許牛豔及包夾她的刑事犯用水,因此上廁所的權利都被剝奪了。一次,獄警翻出牛豔有手抄的法輪功經文,就用電棍電牛豔的嘴、臉、脖子,電了十多分鐘,電完後立即就逼她到監獄車間幹活(做服裝)。二零零六年一次,獄警又從牛豔那翻出大法經文,就將她叫到辦公室,用電棍電她、把她手背反綁,身上用繩都纏上,嘴用膠帶貼上,逼她坐小板凳。在邪惡的迫害下,牛豔一度被迫所謂「轉化」,之後她渾身難受,頭腦昏聵,牛豔意識到自己「轉化」是錯的,因沒有紙筆,於是她割破手指,用鮮血寫下嚴正聲明,聲明要繼續修煉。

酷刑演示:用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用電棍電擊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八日,牛豔和其他幾位法輪功學員到北京天安門打真相橫幅被綁架,七月十九日被警察綁架回本溪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十四個月後,被桓仁縣檢察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責任編輯: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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