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律師參加了庭審,其中一位律師為姬瑞嶺作了辯護。法官柳延峰僅僅給了家屬兩個旁聽名額。經過關關嚴格安檢審查,才准許姬瑞嶺的妻子和一個兒子進去旁聽。在律師與法院方一再交涉下也未能爭取到一個旁聽名額。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上午,姬瑞嶺家屬接到律師電話通知:明天(即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肥鄉區法院對姬瑞嶺開庭。是肥鄉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本案主審法官柳延峰對律師的電話通知,是律師轉告的家人,法院方沒有通知家屬。
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律師、姬瑞嶺家人一起到達了肥鄉區法院所在地(還有其他法輪功學員開車去的)。律師給柳延峰通了電話:說我們已經到達區法院這了。結果柳延峰卻突然地改口說:「開庭在邯鄲市復興區法院」。前往肥鄉打算參與旁聽的親友都非常的不理解:這算甚麼法官呀?柳延峰明明知道姬瑞嶺家就在邯鄲市,為甚麼開始不明確告訴律師和家人已經變更的開庭地點,而偏偏等到人們到達肥鄉法院後才告訴更改的地點呢?姬瑞嶺妻子也都是七十多歲的人了,中共對她家的迫害,給她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身體已被折磨得非常的虛弱,經常出現頭暈噁心等症狀。為甚麼還要在這樣的情況下去摧殘和折磨好人呢?
人們到達肥鄉法院所在地後又返回邯鄲,直到上午十點鐘人們才到達邯鄲市復興區法院,十點多鐘柳延峰主持開庭。
庭審開始,律師問當事人姬瑞嶺,來這之前法院方有人通知你今天開庭嗎?姬瑞嶺回答:沒有人通知我。
庭審中,主審法官以「當事人破壞法律實施罪」質問當事人姬瑞嶺有沒有質疑。姬瑞嶺正念十足,慷慨直言對主審法官柳延峰提出的問題作了反駁:你提問題我不接受,我沒有破壞甚麼法律的實施,我修煉「真、善、忍」是為了做好人,並沒有給社會造成任何影響和損失;也沒有給任何個人造成任何傷害,我沒有犯罪。
十二點多鐘庭審結束。審判長沒有宣布庭審結果。
姬瑞嶺一九五二年六月八日出生,退休人員,家住河北省邯鄲市邯山區。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至今逾二十三年的迫害中,他於二零一零年曾被邯鄲市邯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八日,邯鄲地區政法委和「610」統一謀劃,出動警力,上門騷擾當地法輪功學員,至少九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他們是:姬瑞嶺、劉豔濤、小崔、邢金紅、鄧秀英、邢景玉、鄧軍學、牛富國、砼姓學員,其中姬瑞嶺、劉豔濤約於十月底、十一月初被構陷到肥鄉區檢察院。
(責任編輯:林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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