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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七台河市郭春玲被非法判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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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七台河市法輪功學員郭春玲一家四人被綁架、非法關押構陷,近日得知郭春玲被七台河市茄子河區法院非法判刑八年,一審判決後郭春玲上訴市中級法院,親人為郭春玲聘請律師維權。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七台河市茄子河區宏偉鎮郭春玲與丈夫張廣財、女兒張金鳳、婆婆袁美娥,被哈爾濱市及七台河市公安局人員綁架,從早八點到晚六點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打印機等。張金鳳的一輛麵包車也被強行開走。

當天,七台河市公安局統一行動綁架多名法輪功學員,十人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被非法刑事拘留。主要背後操作者是七台河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政委畢樹慶,在半年內有計劃、有預謀的採取長期跟蹤和電話監聽、監控錄像、跟蹤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等手段,再了解這些人員的詳細住址、姓名等手段迫害。

郭春玲家人接到茄子區法院通知: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對郭春玲、張廣財、張金鳳、袁美娥一家四口等非法開庭。詳細情況待查。

郭春玲,四十六歲,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後,獲得身心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瘋狂迫害法輪功後,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八日她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煉功,被警察抓到了公安分局後院,由於當時上訪的人太多了,裝不下,到了半夜她被送到了石景山體育廣場,暴曬了一天一夜,不許吃,不許說話,然後就給押送到了北京市懷柔看守所,在院子裏暴曬。當時北京的氣溫大約快40度了,還有武警看管,還有的強行給吃藥,人格遭到了嚴重的侮辱,還有女警察一直不斷地謾罵侮辱。她在那裏被非法關押了三天,七月二日被鄉長白玉柱、警察陳陸等非法從北京劫持回來、非法關押了七天,她身體出現了病態被放回家。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關押期間,警察還有鄉政府和村的治保幾個人把郭春玲關在一個屋子裏,強行把她按在床上,連續兩天野蠻灌食。在灌食的過程中,把管子放在胃裏,然後拿著管子拽來拽去的,弄得她很疼,很痛苦,直噁心,然後把管子拽出來。插鼻管,特別遭罪,肚子被灌得鼓鼓的特別不舒服。那裏的警察把她送到醫院檢查,醫院的醫生說是心臟病太重。隨時都有生命危險,警察怕承擔責任,通知當地政府人員和她的丈夫給接回家。當時她女兒年僅一週歲,每天哭哭鬧鬧地找媽媽。

二零零二年九月,郭春玲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又一次被綁架到七台河第二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沒幾天,就身體出現了心臟不舒服的狀態。

二零零七年末,警察和鄉政府人員經常來家騷擾,說是逮捕她,在這種的情況下,一家人被迫離開了家,去往一個陌生的地方生活,一家人還要維持生活,辛苦地掙錢,還要給孩子找學校讀書,而且這期間警察還四處打聽她的消息,到家騷擾,致使她的家人,親人一直在恐懼中生活著。

從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開始,黑龍江全省多個市縣,開始頻繁騷擾、綁架法輪功學員。佳木斯市警察抓不到法輪功學員,竟然綁架家人做人質,還威脅家屬:如法輪功學員不來寫「保證」(放棄信仰)並配合照相,就要對法輪功學員的家人如何如何等。還有的國保大隊長帶頭在法輪功學員家門外喊話,公開叫囂:不開門是不配合執法,如堅持拒不開門,就強行撬門。七台河市公安局當天統一行動綁架多名法輪功學員,至少十人被非法關押七台河看守所:張廣財、郭春玲、張春鳳、袁美娥、李麗、鄒雲蘭、李紹娟、溫豔華、關洪豔、張淑莉。七台河市茄子河區法院圖謀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六、十七日對張廣財、郭春玲、張春鳳、袁美娥等七人非法開庭。

七台河市中級法院
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區學府路93號

郵編:154600 區號:0464
七台河市中級法院刑庭人員
關勇(主要負責人)副庭長
李歡
梁玲玲
汪軍 8684031(辦) 13904671861
張峻義8684032(辦)13019794466
湯文光8684033(辦)13039793288
紀萱 8684034(辦) 13019797757
金剛 8084036(辦) 13945590851
韓樹春8684035(辦)13069857589

(責任編輯: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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