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雅新為人善良溫和,樂於助人,所以家人和親朋都想在此次開庭時見她一下,可路北法院卻拒絕了直系親屬外所有親朋的旁聽,「理由」是人太多。而實際情況是,三排座椅的旁聽席上,家屬每隔一個座位坐一個人都沒坐滿。而作為審判長的楊健卻說:「再來幾個法警,家屬人太多!」中共法庭非法審判信仰「真善忍」的善良公民,卻如臨大敵!
非法庭審中,王雅新告訴法庭,當時警察非法抄家時,王雅新要求他們出示搜查證,警察拒絕出示。而且當時的實際情況是,非法抓捕發生在同小區的杜中華家,與杜中華已離婚多年的前夫前來索要財物,遭拒,於是報警,枉稱杜中華家有七八個人從事非法活動。於是,警察出動,非法抓人、抄家,助惡為虐,充當了惡人入室搶奪財物的幫兇。
王雅新明確告訴法庭,我是法輪功修煉者,家裏有法輪功書籍是很正常的,合法的。公訴人張林芳問她家裏書籍、資料的來源,王雅新回答:這些都不是犯罪證據,與本案無關,所以不予回答。當公訴人要求王雅新確認曾於二零一八年因「散發法輪功資料」被非法判刑時,王雅新告訴她:那是冤案,我現在仍保留申訴權力。
同時,王雅新告訴法庭,自己以一個「真善忍」信仰者的身份站在被告席上,本身就是對法律的踐踏。而且所有抓捕、關押和開庭所針對的關鍵,都是自己作為法輪功學員的身份,而對法輪功的修煉,使自己身體健康,道德昇華……剛剛談到這兒,剛剛談到法輪功給修煉者帶來的益處,就被楊健打斷。
王雅新還當庭表示,國保也屬於公安,他們既管抓人,又管證據認定,是不合理的。
庭上,王雅新請辯護律師提交了二零一一年中國國家出版署頒布的50號令,其中的第99條和100條明確解除了法輪功書籍的禁令,所以自己擁有法輪功書籍是合法的。同時還提交了二零零零年公安部的39號文件,此文件中明確列舉了十四個邪教組織名稱,並沒有法輪功,所以自己與邪教無關。此時,公訴人張林芳則稱,提交的文件來源於網絡,對可信性質疑。還說,因為「兩高」的司法解釋裏給法輪功定了性,那法輪功就是×教。作為一個檢察官,竟不知道司法解釋是對現有法律條文的解釋,法律條文裏沒有法輪功,怎麼可以憑空解釋出來呢?那是製造,是制定,而非解釋了。這麼多年來,太多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都給他們郵寄過各種真相資料,所以與其說她不知道,不如說是明知故犯,陷自己於非法之中,在迫害善良中毀了自己的前途。
據悉,開庭前,王雅新的丈夫就曾申請做家屬辯護人,為妻子辯護。而法官楊健提出讓他去開證明,證明自己未處於被剝奪權利期間。經諮詢律師,得知家屬辯護人的合法性應該屬於被動審查式,即只要法院不能證明家屬辯護人不合法,那麼就是合法的,而不是自己去證明。此次開庭,律師和王雅新商量後再次向法官提出家屬辯護人的事,仍被楊健無禮駁回,剝奪了家人的辯護權力。他給出的「理由」是:對於法條,你和我的理解不同,就應該聽我的。
王雅新現年五十三歲,本是河北鋼鐵集團唐山鋼鐵集團二煉鐵廠的一名高級工程師,她二零零七年走入大法修煉後時時以真、善、忍為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踏實肯幹,待人溫和良善,得到了領導和同事的一致認可,在家裏也是一個受家人尊敬和喜歡的好妻子、好母親。
二零二二年七月七日,王雅新、吉桂琴和郭麗雲在杜中華家中,被前來無理取鬧的杜中華的前夫誣告,造成四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抓捕並拘留。十月份,稅務莊派出所將構陷王雅新的案卷遞交開平檢察院,然後又轉交到唐山市路北區檢察院。此次參與迫害的主要責任者是唐山市開平區國保警察鄭志文。
(責任編輯: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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