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下午三點過,周華建家屬聘請的維權律師來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在辦理會見周華建的手續的時候,辦公人員電腦裏邊出現了彈窗,說該律師已經不是周華建的辯護律師。有事情,聯繫辦案單位:茂南區法院。
由於不能辦理會見,律師就只有找辦公室協調處理。辦公室人員看了半天也看不出是哪的原因,但是律師的手續是齊全的。所以,他們找辦案單位核實情況。然後讓律師先會見上午被非法開庭的黃柱峰。
律師會見完黃柱峰之後,又找到辦公室,看他們協調得怎樣。他們給茂南區法院聯繫了解情況,也打了電話,問法院有沒有通知看守所不讓該律師會見?法院說:沒有。辦公室人員也沒有說是茂南法院的問題。後來,他們就答應說馬上給律師安排會見。
因為已經快下班了,但是在看律師手續的時候,又發現律師證沒有年檢考核,就這個問題說不能會見。然後,律師又向他們解釋:律師的年檢考核與律師證是否有效,是沒有關係的,並拿出司法部給全國政協的一個回覆文件給他們看,他們後來才安排,並複印了律師證和那個文件等存查。
這次會見雖然幾經周折,但是,正義維權覺得也很有意義。一個是,向這個看守所普及了相關的法律知識,他們也知道了律師證和年檢考核是沒有關係的。以後有這種情況,他們會知道怎麼處理,普法交流很有意義。
法輪功學員周華建被構陷的詳細經過,請參見明慧網報導《廣東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對構陷周華建的案子中止開庭》一文。
責任編輯:林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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