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矛盾中提高才是最重要的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三日】矛盾發生的時候,沒有提前告訴我們,我們要想在矛盾中跳出來,只有在法指導下,提高心性,看透事情的真相,才能從人中超脫出來。

今天學完法,與A同修對某個法理的認識上發生了爭論。爭論中,大家都說服不了對方,聲音也越來越大。後來,表現為矛盾出現了,她說:「你這樣認識好了,個人的路自己走。」我聽了之後,就不服了:「我們只是對法的認識上有所不同,怎麼成了自己走自己的路了?」她覺的自己說的不對,就跟我道歉了。表面上,這件事情放下了。

繼續交流中,我說了一個互相配合的問題,她就以為我是在挑她的毛病,其實不是,我只是想大家互相配合好。她就不讓我說了。我也沒繼續再說,但心裏開始不舒服了,甚至想離開這個地方,不想再與她來往了。但是理智在抑制著自己。

難受中,我就想起剛才學法中,師父講:「他把你搞的越臭,轟動的越厲害,你自己承受的越大,他損的德越多,這些德都給了你了。同時你自己在承受的時候,你可能心放的很淡,沒有把它放在心上。」[1]我對「沒有把它放在心上」這句法有了新的認識──我可以把那個不好的東西不放在心上。我就想,她剛才表現出來的那個不好的東西,我不把它放在心上,把它分出去,不要它。我一直不斷的這樣想,那個不好的它漸漸的離去了。我心裏也不難受了。

後來,A同修在交流對「業力的轉化形式 」的認識。我聽了後,平心靜氣的問她:「剛才我們倆的爭論是不是業力的轉化呢?」她笑了笑,說是。我心裏也放下了對她的一切不好的看法了,如果不在法上認識,是不可能做到這一步的。

我又冷靜的想了想剛才的爭論,其實真沒有必要了,每個人有自己對法的認識,不一定都是同樣的認識。我向內找是自己在為「個人利益」而爭論,堅持自己的認識是對的,別人的認識不對,為了堅持自己的認識而爭論。這暴露出一個不容易發現的執著心,是好事;沒有這個爭論,還發現不了呢。

對照師父的法來看,我這樣為了自己的認識(「個人利益」)而爭論,不是得到業力了嗎?我在法上明白了,即使別人說我不對,我也不爭,看淡它。表面上看,我好像說不過別人,但實際上我沒有真的失去甚麼東西,相反,我守住心性,提高了心性,功也長上來了,不但沒失,還得著了最寶貴的東西了。

晚上回來,我又想起此事來,A同修的那些不足的地方又像放電影一樣的向我腦中打,我理性的抑制它,但它還是出現。後來,我有一種想感謝她的感覺,感謝製造矛盾的同修,真心的感謝。

今天,我們所遇到的這一切都不是偶然的,都與我們的修煉有關係。這件事情的發生對與錯不重要,重要的是在這個過程中,我修煉了自己,提高了自己。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