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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趙燦被非法開庭 法官和公訴人見證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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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中共迫害法輪功二十三年餘,中共政法委、六一零直接給法輪功學員枉定刑期,並主導各地公檢法羅織「證據」、「罪名」,對無數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寧晉縣法院對趙燦非法開庭,法庭上顯示所謂的「證據」U盤,其內容不過是電子書。當庭法官和公訴人驚訝,見證了假「證據」。

好青年被非法關押一年餘

趙燦,男,一九八七年生,今年36歲,是河北省蠡縣郭丹鄉武家營村人。趙燦大學畢業後,在河北省邢台市工作。他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趙燦被邢台市寧晉縣公安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位於邢台市寧晉縣鳳凰鎮劉路村的看守所。警察欺騙家屬說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放人。當家屬千里迢迢趕到看守所時,得到一張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趙燦被非法轉刑事拘留的拘留證。

二零二二年九月下旬,趙燦的家屬接到寧晉縣法院通知,說二零二二年十月十日對趙燦非法開庭。當家屬和律師不辭辛苦趕到寧晉縣法院時,得到的卻是寧晉縣法院法官一句:改日開庭(三個月內擇日開庭)。家屬聽後,非常無奈,一年多了,孩子現狀怎樣,一點不知道。

非法「證據」令法官和公訴人啞然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上午九點多,寧晉縣法院對趙燦非法開庭。而此時,趙燦已經被非法關押一年零七個月。

在庭上,趙燦陳述了他被綁架、關押、刑訊逼供和「轉化」迫害的過程。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當地公安警察到單位綁架了正在上班的趙燦,隨後非法抄家,抄家時,警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

趙燦被綁架到公安局後,幾個人圍著他,嚇唬他,逼他認罪、簽字。趙燦後被劫持到看守所,一個小頭目警察指使吸毒犯和其他犯人毆打趙燦,不讓他吃飯、不讓他睡覺、不讓他上廁所,還拿鞋打趙燦的腦袋、搧耳光,給趙燦灌涼水,灌的涼水從他的嘴、鼻子往外噴,還繼續灌。

在看守所前期,寧晉縣看守所總是給趙燦家人打電話要錢,家人就給錢,但是看守所總是跟趙燦說:你賬號上沒錢。家人給趙燦郵寄的一些衣服,看守所也沒給趙燦。

非法庭審持續到中午十二點,法官和公訴人沒有反駁意見。

下午兩點一直到六點半,法官幾次問趙燦:你認罪嗎?趙燦回答:我不認罪,我沒罪。哪條法律規定我犯罪了?我觸犯了哪條法律?法官低頭不語。

法官說:你有這麼多U盤,判你四年零六個月,你認罪嗎?律師要求當庭放了U盤的內容,結果,U盤的內容是電子書。法官和公訴人看到了,都很驚訝:是電子書啊。

趙燦說:我寫的字還多,怎麼不按字的多少判啊?法官說:這不還沒判嗎?法官重複中共的迫害政策,說:國家已給法輪功定性。律師說:哪條法律規定了?個人說的話不是法律。法官和公訴人啞口無言。

律師說:兩次開庭,法官和公訴人沒有反駁意見,應該釋放我的當事人。

最後法官說:得調查取證,是誰打了趙燦,十五天後出結果。

現在已二十幾天過去了,法院一直沒出結果。到目前,趙燦已經被非法關押一年八個月。

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二十三年餘,中共政法委執行迫害政策,顛倒了是非善惡,「上層」非法定罪,各級司法機關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搶劫、勒索錢財;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罪名構陷,給廣大法輪功學員和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同時,這些參與迫害的公安、檢察官、法院人員也同是迫害政策的受害者。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相關信息:
河北省寧晉縣法院
主審法官 李福聰:0319-8300567
寧晉縣法院 辦公室 0319-8300588
傳真室 0319-5890088
值班室 0319-8300591
寧晉縣法院 刑事庭庭長:盧立勇0319-8300510 17703397850
寧晉縣法院 院長 袁香群0319-8300501 17703397511
副書記、副院長 曹京芳0319-8300502 17703397832
小組成員、副院長 王子永 0319-8300503 17703397833
小組成員、副院長 王志華 0319-8300505 17703397835
小組成員、政治處主任 郭永來0319-8300506 17703397836
小組成員、紀檢書記 申勝君 0319-8300507 17703397837
小組成員、辦公室主任 王同洲 0319-8300508 17703397838

寧晉縣檢察院 0319-8307796
檢察官:田立江 董青(本案公訴人)
檢察官助理:劉衝

寧晉縣公安局辦案人員:馬姓警察電話:15530915891
寧晉縣公安局 0319-5887888 0319-5889119
寧晉縣公安局局長 靳德永 0319-5885950
寧晉縣司法局 0319-5885366
寧晉縣看守所電話:0319--5515053
邢台市第一看守所
監督電話:0319-2617536或0319-2617538轉 27799(所長)27777(政委)27735(駐所檢察室)

(責任編輯: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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