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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13年冤獄迫害 黑龍江孫殿山在漂泊中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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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安邦鄉窯地村法輪功學員孫殿山,因堅持「真善忍」信仰,遭到中共殘酷迫害,二零零二年被綁架後遭非法判刑十三年,在獄中受盡酷刑折磨。出獄後他被迫離家漂泊。近日得知,孫殿山於去年在唐山含冤離世,終年74歲。

來自唐山的消息

大概在二零一三年,唐山一個簡易理髮店裏,來了一位男顧客,他要求不能剪太短,不能影響修煉人的形像。店主問他信仰甚麼?他說:「我修煉法輪功。」店主非常高興,說:「這太好了,我們是同修!」

「可找到同修了!」男顧客介紹自己是東北人,姓孫,因修大法遭受了十年零八個月冤獄迫害。在獄中,他遭受了常人難以承受的迫害:搧耳光、揪頭髮、電棍電、煙頭燙、全身前後留下了永久的傷疤。東北冬天零下30多度,非常冷,孫同修被扒光衣服往身上澆冷水、關在冰冷的廁所裏,獄警喊著:「凍死他!凍死他!」很多人以為他被凍死了,當他們去看時,他不但沒被凍死,一摸他身上還暖暖的,跟穿著羽絨服似的。

出獄時,他被折磨得骨瘦如柴,不成人樣。十年零八個月裏,家人都不知道他是死還是活。家人問:「你是人還是鬼?」「我是人,我回來了!」

回來後他才知道:兒子因他被綁架受到驚嚇,患病而死,兒媳也走了,只剩下小孫女。妻子帶著小孫女艱難度日,房子沒有了,甚麼都沒有了。

為避免再度被迫害,他帶著妻子和小孫女流落到唐山,做臨時工艱難的維持生活。再苦、再累、再難,他都沒放棄修煉,沒忘自己的使命,每天抓緊時間學法,堅持講真相救人,走到哪裏就把大法的美好傳遞到哪裏。

由於邪惡的干擾,孫同修經常搬家換住處,居無定所。在身心雙重的重壓下,他於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永遠地離開了我們,時年七十二歲。由於疫情小區封閉,我們沒能見他最後一面。近期才打聽到,他的名字叫孫殿山。希望看到本消息的東北同修,互相轉告,並轉達唐山同修的哀悼!

孫殿山自述修煉大法的美好及遭中共殘酷迫害的事實

二零一五年八月,孫殿山向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寄送控告中共惡首江澤民的控告狀。以下是他自述修煉法輪大法的美好及遭中共殘酷迫害的事實:

修煉大法身心受益

我是一個酷愛知識的人,特別喜歡閱讀做人方面的古今倫理書籍,見賢思齊,時刻用古代聖賢的做人標準要求自己,但終覺得理性尚淺、不得要領。後來走入佛教四年。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二日,我在長春市般若寺敬香時,與一位法輪功修煉者相遇。他說自己以前也是信佛的,一九九二年改信法輪功了。他簡單的介紹了法輪功的內容,我聽後覺得太好了。在他的幫助下,我參加了長春市二道區化油器廠俱樂部舉辦的李洪志大師濟南講法錄像學習班(共十天)。

在這期間,我都是在無名的淚水中度過的,洪大的宇宙法理,無法形容的巨大慈悲,細緻入微的說教,絲絲入扣的理性昇華,無不在改變著我全身每一個物質結構與精神全部,能夠真切的感覺到壓在我身上的無數大小石塊,紛紛的卸了下來,輕鬆的使我從未感覺到那樣的愉悅。師尊那洪大的慈悲把我從宇宙封隔著的數千冰峰下溶化,苦澀的淚水由裏到外奔湧而出,把我滿身的污垢和髒的思想一下子洗刷乾淨。做人的標準、做人的目地、如何返本歸真已經清晰可見。

自修煉那天起,無論大事小事,我總能按照大法「真善忍」的要求把他人的利益放到前頭。比如在街上買菜從不挑揀,找零錢從不抹零去梢,心中真的體會到農民種菜的不容易,賣菜人起早貪黑的辛苦。

我無論在甚麼地方工作,活兒總是揀重的幹。原來我是一個脾氣不好,個性特別強的大男子主義者,這些都在大法修煉中善化了,妻子看到我從根本上的轉變後也走入大法修煉。在大法的修煉中我的家庭更幸福。

我在三十歲時得的黃膽性肝炎一直沒去根,一遇到著急上火的事馬上就犯,外加上膽囊炎、高血壓、脈管炎等疾病,修煉前我每個月的藥費最少得500元以上。自從得法那天起,這十幾年來累積的病,修煉不到一個月全都不翼而飛,至今沒吃過一粒藥,沒打過一次針。因為身體好了,我最後在哈爾濱空軍醫院給開的300元一付的藥無用場,被扔掉了。

沒有病是構成一個人幸福的主要部份,不但自己沒有了痛苦,也直接減少了家人的生活負擔與精神負擔,沒有了醫療費用的支出,家庭自然就會富裕,這是最直接的物質利益,這完全是有形的「客觀實證」。沒有了病痛也是最好的經營與服務社會及家庭幸福的根基,心裏自然就輕鬆愉快。這就是最明顯、最直觀的身心受益。

和平理性的溝通卻頻遭拘禁

一九九九年七月,我在長春市居住,江澤民以一己之私發起了對法輪功的迫害,長春法輪功學員自發的到長春市政府、吉林省政府說明情況。七月二十二日上午,這兩個政府門前水泄不通,全是自發來自長春市的法輪功修煉者,一開始政府就從能調動的官方和民間渠道調來各種各樣的大轎子車,強行把法輪功修煉者架上車拉到四十里以外的地方隨意把人一放,目的是緩解政府門前的壓力。法輪功學員們是抱著和平與信任政府的態度,過程中這麼大的人數沒有暴力流血衝突。

後來政府要登記法輪功修煉者的情況,我們也想證實大法與自身的清白,也很配合這種登記,我和其他法輪功修煉者們先後被車拉到長春市體育場,我把個人的實際住址都提供給了政府後回家。可是三、四天後,長春市二道區白雲派出所兩個警察卻非法對我進行了抄家,這次抄家把我的全部法輪功資料都抄走了。這還不算完,兩天後,我被白雲派出所警察非法拘禁在長春市二道區白雲賓館四天。

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期間,我又被白雲派出所警察非法拘禁在長春市二道區白雲賓館十多天,直到過了十月一日後幾天才被放回家。因為長春市法輪功學員人數眾多,鐵北看守所早已經關滿了,所以我們這些自由職業者才由派出所出面監視居住。

在佳木斯看守所遭折磨一度癱瘓

面對隨時都會發生的非法拘禁,我決定離開長春市,於二零零零年春天來到佳木斯市居住。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下午兩點三十分,我與十三名都是五十歲以上的老年法輪功修煉者在佳木斯市高玉華家學法。佳木斯市前進公安分局二十多個警察非法用工具將防盜門撬開,闖入屋內,不由分說把我們十四個人強行戴上手銬綁架到前進公安分局。過程中我譴責警察行為的無理與非法性,結果被四、五個警察拳拳打腳踢,倒在地上,警察還要求我把棉服倒著穿,就是在後背繫扣,在我力爭下,他們才罷休。到達前進分局後,警察把我反銬起來,就是兩手後背在臀部以上銬著,手銬中間加了一條長鐵鏈子,然後從上門框甩到另一邊去後弄成搗鏈,目的是用搗鏈把我吊在門框上。起空後很快我就落到地上,這樣反覆了三次後,他們才沒能得逞。強迫畫押後,於下午五點我被綁架到佳木斯市看守所。

我被非法關入佳木斯市看守所18號房。警察將我推進去關上號門走了。此時一個犯人頭(後來才知道那就是警察委派的管事犯人)慢條斯理地吩咐下邊的犯人按規矩辦,隨後上來一個犯人怪聲怪氣地說:「把衣服脫下來。」我以為要搜身檢查,就把棉服脫了下來,誰知那個犯人還讓脫,我又把內衣脫了下來就停下來了,那個犯人沒好氣的大聲嚇唬再脫,這時只剩褲頭兒了,最後赤身裸體。這時牢頭叫下面所謂的「打手」們拿兩個臉盆,讓我靠牆蹲下,輪番不間斷地往我頭頂心澆涼水,這是每個被關押的人,只要是警察不特別提出關照的人必須過的一關,直到你凍得挺不住向他們求饒為止,目的是向你隨意勒索財物打下伏筆。

我被澆了18盆涼水,大約四十分鐘,他們看我沒有求饒,但當時我已經渾身發抖了,牙齒咯咯直響,大概看我年紀大的原因吧,就停了下來,然後讓我披著棉襖坐在鋪頭上,將近元旦的佳木斯天氣,室內溫度也只有零上10度左右,剛澆完冷水,只披著棉襖,那冷的滋味可想而知,新進來的人,頭半夜不讓睡覺,六、七個小時的時間。看守所的第一天真的不知道是怎麼過來的。直到凌晨才睡了幾個小時。

佳木斯看守所裏每天兩頓飯,早上八點半開飯,每人一碗白菜土豆湯,兩個窩頭兒,每個二兩,新去的人只能給一個。為甚麼給新來的一個呢?理由是必須得把腸子餓細了、肚子餓小了。如果不聽安排,只能給半個窩頭兒。湯,新來的只能給半碗沒有土豆、只有幾片菜葉的稀湯,土豆只能給跟牢頭關係好的人專用,吃不了下頓飯接著吃也不給其他犯人吃。

我在佳木斯市看守所被非法關了八個月,餓昏好幾次,體重由170斤下降到110斤左右。我睡覺時打呼嚕,牢頭就讓「坐班」的人把我叫醒,如果再打呼嚕,就罰不讓睡覺了。我由於吃不飽、缺覺,二零零三年六月份癱瘓了一個月,上廁所都是爬著去。有一次我爬著去洗臉,只覺的一陣頭眩目黑,一個跟頭從鋪上栽到地上,半邊臉擦破了皮,眉頭也卡壞了。

佳木斯看守所要求犯人每天緊挨著盤腿坐兩個小時,誰動了就罰靠牆撅著──雙手從後背豎直靠在牆上,直到昏倒為止。可是給牢頭或警察錢和物的人可以在一旁自由休息,一切都是看「禮」行事。

遭冤刑13年 獄中受盡折磨

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三日,我被轉送至黑龍江省香蘭監獄,一入獄就被送入集訓隊(被稱作「獄中之獄」)。香蘭監獄與佳木斯看守所在管制上沒多大區別,只是能吃飽,但體力活兒太重。在佳木斯看守所我的身體已經被折磨到了極限,繁重的體力勞動根本無法承受,我要求不出工被獄警拒絕,因為罷工,我遭到拳打腳踢在地。這次事件過後我被非法轉到牡丹江監獄。

一入牡丹江監獄還是先被送入集訓隊。當時我們有十八位大法弟子在集訓隊,但是不讓我們說話,上廁所都有人看著。為了抗議這種非法、非人的管理模式,二零零三年十月三日早晨,我們十八位大法弟子用集體煉功的方式反迫害。後來獄方執法隊來了,將我們分別押入小號。我一進小號,五、六個警察包圍了我,兩個警察架住我的胳膊,把我弄成低頭90度,然後其他警察輪番上來,有用膝蓋猛力頂胸的,有用膝蓋猛力頂胃的,有猛踹膝蓋後部的,有用黑膠棒渾身肆意猛打的,有用電棍渾身肆意亂電的。在這次被關小號過程中,只要是警察隨時喊站我沒站,他們兩、三個警察就進來對我施暴,這樣的施暴先後四次以上。即便如此,我們大聲喊話,集體絕食,四天後我們被強行灌食,說是灌食,實際上就是一種殘酷的迫害。一把玉米麵、四兩大粒鹽、一斤水的混合物,用口撐子將嘴撐開往裏灌,然後送回小號,一天只給一飲料瓶水,

這樣持續了一段時間後,十月底,我們被從小號放出來,被轉到各監區強迫勞動。我被轉到一監區,讓犯人輪班看著、監視。

二零零四年八月,司法部派人到監獄視察,牡丹江監獄為不出現意外,將我們法輪功學員分別關押到離視察人員遠的地方,分別由十幾個犯人和獄警看著,從獄內醫院派專業醫務人員拿著不明注射性藥物,如發現誰喊話就會遭到注射。

酷刑演示:腳鐐
酷刑演示:腳鐐

二零零四年底,我和大法弟子張德輝說話,五監區二中隊的獄警趙某某因此就把我強行押入小號,一關就是33天,因我強烈反抗,獄警給我戴上48斤重的腳鐐,雙手用手銬銬上,然後六、七個獄警用電棍、黑膠皮棒將我一頓電、一頓打、一頓踢,最後將我的手銬釘到地鋪上。十二月份的東北天氣,不讓穿棉衣,只穿一身單衣,小號內的溫度不足零上10度,腳上還戴著48斤的鐵腳鐐,大鐵環子扣到腳脖子上,可想而知那是一種甚麼滋味,雙手被手銬銬的都腫起來了,手銬銬了四天,獄警看我的手腫的發紫,請示獄裏後把手銬摘掉了。腳鐐是戴到24天時摘下來的。這33天的折磨我的身體受到了極大的傷害,一個多月後才有所恢復。

二零零九年十月,司法部給全國各監獄下達了必須將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人員進行百分之百的「轉化」,達不到標準的監區長就下崗(失業)。這道指令一下,各監區長為了保住自己的權位,真是不擇手段、挖空心思的利用各種方式完成任務。十月十五日,監區獄警說,只要我寫「三書」就給減刑,甚至不出去勞動也行,只要寫「三書」能解決的條件他們都答應。我堅持不寫,他們說:「那我們可不客氣了。」十月十六日上午九點,他們把我從車間叫到監舍,按他們研究好的方案,將我的衣服脫光,兩手強行垂下,用膠布從肩頭一直纏到手腕處,腿部從膝蓋上部纏到腳脖處,然後抬到廁所,一腳踢倒在地上,用水管子往身上澆冷水,一邊澆一邊用竹笤帚上拆下的竹條抽。我被澆了三次水,挨了三次抽,直到我被折磨得不能動了他們才住手,然後就這樣把光著身子的我坐在椅子上繼續用膠帶綁在椅子上,打開窗戶,凍著。晚上把我和椅子放到水房門口,打開後窗,他們兩人一班輪班看著我不讓睡覺,只要一閉眼,就扒拉我。這一切的折磨就是要到寫「三書」為止。在這種殘酷的迫害下,我被迫告訴看守,你去告訴監區長,我有話和他講。監區長從生產車間回到辦公室,我對他講:你用這種方法讓我寫「三書」,寫出的東西能是真的嗎?你們這樣做,你不知道是犯法嗎?以後事發,你們可是共同犯罪啊!我可以告訴你,我寫的是假的。我的語氣沒有任何過激的情緒。監區長無奈地擺擺手,假的也行。就這樣我違心地留下了污點。自此減了兩年零八個月的刑期。我於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七日走出監獄。

我是被地方政府派人從監獄接到鄉政府,是我的遠房姪子在等我,當時是晚上八點半,我姪子在他們的文件上簽了字,證明人已經送回來了。我急著問我的家人都在哪?才知道家人都去唐山我大兒子那裏了,我姪子詳細的說了家中的一切情況,我得知:我被抓後,家人用了近一年的時間去公安局、派出所、法院、看守所打聽,這些部門就說不知道。我的妻子、兒子都以為我被打死了,要不怎麼一點信都沒有呢?一連燒了好幾年的紙。我二兒子一股心火病了一年沒起床,因無錢醫治只能在家挺著,一年後去世了,臨死前,因吃不進飯去,向他媽要瓶奶喝,因沒錢,我妻子將自己的長髮剪下來賣錢買了幾瓶奶,將兒子的生命延長了兩天。二兒子去世,留下一個七歲的孫女,兒媳無奈只好改嫁,自此一家人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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