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員:信師信法 師父為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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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二月六日】我是新學員,學法時間短,沒趕上北京證實法,也沒有趕上訴江,看到同修證實法做得那麼好,遭迫害時神情是那麼堅定,金剛不動,我佩服的無話可說。我發願也要去給警察講真相,做好三件事。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六日早上,我在藝術宮給兩位信教的人做三退,大叔是黨員,正在做三退,大娘把我告了。我被綁架到派出所,警察叫我不要跑,我說:「我就是來講真相的,叫你們不要抓法輪功學員,法輪大法是佛法,是修佛,我們不是壞人,也不是反革命,那書上寫的那些迫害法輪功的人好多都遭報了,我不忍心看到你們有甚麼不測,我希望你們平安,你看疫情那麼嚴重,我希望你們珍惜自己。」他們做了筆錄,叫我簽字,我拒絕。總之只要來一個警察我就叫住他:「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免得染上瘟疫,瘟疫是淘汰壞人的……」

後來他們把區公安局的唐姓警察(化名)叫來看我包裏資料,說一定要到我家看一看。我想,看就看吧,師父會保護我,不怕,為了救你,我必須對你善。一路上我請師父加持弟子,發正念,講真相,解體迫害我的一切邪惡生命因素。到我家後,唐警察拿著師父的法身像說:「我把師父的法身像給你留下,這些書我拿去看了還給你,其它的都沒動過。」我知道這是師父保護弟子,給弟子留下來,師父就在我身邊。

後來又回到派出所,他們給我做了體檢,再送看守所。那個開車的小警察笑盈盈,見我就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說:「小警察,不簡單,天天念。」他說好。到看守所已經是晚上十一點左右,突然來了五十多個警察,全部穿防護服,戴口罩的人,聽說是剛才從法庭上回來。小警察叫我:「你給他們也講一講真相。」這不是師父安排好了的嗎?我的願望就是給警察講真相,我太高興了,我怕他們人多聽不清,就拉著大嗓門喊:「你們戴口罩穿防護服,防疫情不管用,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才能平安。法輪大法是佛法,修佛的人是好人。」

大概十多天,他們給我發了一個逮捕書,我拒絕接受,任何一個環境我都拒絕簽字,不配合,天天背法,發正念,來人就給做三退。

兩個月左右,檢察官來了,說我信了甚麼教,我說:「我是修煉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不是某教,十四種邪教裏面沒有法輪功,你可以查一查。」她說指的就是法輪功。我說:「法律要有法律文書,口頭不算數,現在法律是終身責任制,錯判、冤判要負責到底,明白嗎?」她說明白,又說:「你信仰真善忍,說真話,你告訴我這些資料是哪裏來的。」我說:「你是叫我出賣同修,連同修都出賣,還配得上真、善、忍嗎?」她啞口無言。我說:「法輪功學員不做一件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事,只做好事,不做壞事,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你不要給我扣帽子,請用法律來保護好人。」我說:「老百姓太可憐了,生不起病,看不起病,不敢得病,就鍛煉身體,讓自己身體好,思想好,做個好人,沒有給國家造成一分錢的經濟損失,就給我們安個罪名,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都在煉,都合法,就中國不合法?其實按照中國的法律,法輪功一直是合法的。這是啥執法,做好人還坐牢,誰還敢做好人?修煉合法,修煉無罪。我看你善良,我也告訴你,請你告訴你的爸爸媽媽和親人『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才能走過這眾生最大的劫難。」她叫我簽字,我拒絕簽,每天對著檢察官發正念,解體操控檢察官對神佛犯罪的一切邪惡生命與因素。

要開庭了,檢察官又來了,說我的問題不大,希望我早日回家,叫我簽字認罪認罰,可以給我判緩刑。我拒簽。她說:「你不想自由嗎?自由比甚麼都重要。」我說:「自由再重要,也沒有證實法重要,我就是要證實修煉合法,修煉無罪,你叫我簽字認罪認罰,我不是自己在打自己的耳光嗎?給大法抹黑,那才是真正的犯罪,不是犯了你們的罪,是犯了神佛的罪。我要堂堂正正走出去,不能為了自由有辱大法。」她說她沒說我犯罪,她認定我犯罪未遂。我根本就沒犯罪,哪裏來的犯罪未遂。我說:「快放我出去,你們這是在對神佛犯罪。」她找不到關我的理由,就說資料太多了,每份都是天滅共產黨,《九評共產黨》,說我攻擊了共產黨,不敢放我。我說:「那是真相資料,救人的。憑資料大概你要關我多久?」她說我從頭到尾都沒有簽字,由法官判。

回到監舍,我心裏跟師父說:師父,我只是想講真相,沒有想坐牢,我只想回家救人,不能留在這兒。要關我多久呢?我向內找,其實不是因為資料關我,而是我執著心太強烈了,執著救人的幹事心、利益心、色慾心沒去,學法溜號,圖數量,沒有做到敬師敬法,被邪惡鑽了空子。資料多少不是坐牢的依據,資料是寶貝,救命的寶貝,不是犯罪的依據,是人心造成的。同監室一個同修家裏被抄到四百多份資料,她被非法判了四年;我五百多份,同修叫我要有心理準備。我說:我不相信法官判我,我只相信師父的安排,師父叫我甚麼時候回家我就甚麼時候回家。師父就在我身邊,看著我呀!

有的同修拿到起訴書,連公訴人和法官是誰都不知道就撕掉了。我拿了起訴書後,知道誰是公訴人、誰是法官,我天天發正念,因為我們要救他們,起訴書和判決書裏,凡是某教的我都改為正法,因為我們要正一切不正的,然後讓他們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明天要開庭了,今天又來一個法律援助,她說幫我免費打官司,判輕點,叫我簽字認罪認罰,明天就自由了。我說:「現在放我我都不簽字,我沒有犯罪,簽啥認罪認罰。」我知道每走一步都是誘惑,都是考驗。她又說我不認罪認罰也行,只要認她這個律師,都能讓法官給我判緩刑。我拒絕,說:「謝謝你的好意,請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免得染上瘟疫。」

第二天沒開庭,過了一個月才開庭。去法庭的一路上,我請師父加持弟子的正念,給法官添正念,希望他們得救。上庭了,法官問我為甚麼在公安局到檢察院都沒有簽過字?我說:「我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沒有做壞事,簽了字就等於你們對神佛犯罪,罵老天是邪的。」她說:原來是這樣。我說:「因為大法好,信仰的人才多,江澤民才不准我們信仰,還給我們強加罪名,我們只是修心向善做好人。」法官說:檢察官說你是好人,屬犯罪未遂,請從輕處罰。法官問我:你給派出所講真相,派出所給你制個光盤送過來了,給你定罪,你知不知道?我說不知道。法官說:我們不採納他們的意見,給你量刑十個月。

四月五日,我堂堂正正的走出了看守所。警察和善的說:你快回去了,你家人都等你好久。

多謝師父慈悲保護!我每走一步師父都看護著我,幫助我不要走偏,謝謝師父,我要好好修,聽師父的話,堅修大法緊隨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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