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金果,臨沂市臨沭縣臨沭街道第四小學副校長。他修煉法輪功後,按大法要求提升道德水平,工作積極主動,和氣理性,是同事認可的好說話的好領導,也是學生喜歡的幽默風趣、知識廣博的好老師。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劉金果被臨沭縣國保大隊邱峰和610李方春綁架並非法抄家,被非法判刑三年,遭強制轉化折磨。二零一七年,劉金果被臨沭縣教體局、人社局通知開除公職。年已80歲的父親受到打擊身染重病,上高中三年級的兒子因迫害帶來的壓力無法正常學習,精神受到刺激,輟學在家中。劉金果此間被迫害的情況,請見明慧網《在濟南監獄被迫害 劉金果身體多處疼痛》一文。
劉金果與人談到法輪功的情況,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被當地公安局國保大隊長邱峰綁架,非法關押到臨沭縣拘留所。在體檢過程中,劉金果被在樓道樓梯處拖拉,因他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被惡警握拳猛擊頭部和胸部,還不顧注射禁忌強行注射疫苗,並在派出所被強行採血。十七日被綁架到臨沭縣看守所。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在看守所內,劉金果向獄警說明修煉法輪功沒有違法,抓捕的理由並不成立,公通字【2000】39文件界定的14種邪教與法輪功沒關係,並希望向看守所長倪濤反映情況。因不穿號服抵制迫害,他遭到野蠻灌食,雙手銬在床上不能自行到廁所大小便,以至於大冬天一天到晚躺濕被子裏。610人員李方春不顧疫情嚴重和看守所相關規定,組織社會人員到看守內進行恐嚇、灌輸誹謗大法的歪理邪說。關押期間,劉金果向到訪的公安部專員講真相,反映自己受到迫害,並未得合法的對待。
遭非法開庭時,劉金果自己做了無罪辯護,聲明法輪大法是正法,對法輪功學員的指控罪名不成立。但臨沭縣法院仍非法判他一年、勒索罰金5000元,劉金果不認罪並上訴到中院,臨沂市中院並未秉公執法,以有大量生效案例為由駁回上訴。
劉金果於二零二三年一月回家。因在看守所受到迫害,造成他身體暴瘦,手腕疼麻以至當時上訴書需雙手抱筆書寫;雙腳小腿不明原因麻脹、怕涼。迫害也給他家人帶來巨大傷害,妻子因承受不住壓力曾提出離婚。
(責任編輯:林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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