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二日,黃柱峰的維權律師收到茂南區法院通知,二月十四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在茂南區法院三樓第一審判庭,召開黃柱峰所謂「案子」的庭前會議。律師拒絕出庭,因為法律上規定,法院無論開庭前會議,還是開庭,必須在律師接到通知後的第二天算起的第三天,才能開庭。所以,律師不配合,沒有去。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政法委和六一零的指使下,將採取直接對善良的黃柱峰非法開庭。
黃柱峰,一九七零年四月九日生,電氣自動化專科畢業。畢業後,他多次受廠培訓,有五級電工證和助理工程師證。黃柱峰工作認真負責,誠實守信,不利用工作佔公家一分錢,曾在茂名晴綸廠被評為先進。他因信仰真、善、忍,黃柱峰曾被非法勞教兩次,遭酷刑迫害致殘,當時他才三十三歲。九死一生出來後,黃柱峰無法從事原來的技術工作,靠打工維持生活。他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做人,是一個孝順兒子,一個好父親,一個好丈夫。
黃柱峰在茂名只能靠打一份工維持生活,是家裏的主要經濟支柱,供女兒上學,一家人生活得很艱難。派出所一次次的騷擾給他們一家人帶來了許多的不安。
在黃柱峰被綁架前,茂名市站前路街道辦多次找他談話。在談話的過程中,黃柱峰向六一零人員江志雄、陳華女、警察等人講法輪大法的美好,希望他們不要錯過這個萬古難遇的珍貴機緣。在劫難來臨時,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這是在救人、在做大善事,而這些卻成了綁架、起訴他到法院的「證據」和「理由」。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下午四點左右,黃柱峰下班到租房樓下,被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站前路派出所等警察突然綁架。便衣、警察、居委、六一零人員江志雄等十幾個人,非法抄家兩個多小時,抄走了幾十本法輪大法書籍和法輪功資料。同時,他妻子謝月珍和十五歲小孩也被綁架到站前路派出所非法審問。
黃柱峰一家三口被警察綁架到茂名市站前路派出所後,警察威脅、恐嚇他妻子謝月珍,要她簽「保證不煉法輪功」的所謂的「三書」。謝月珍拒絕。警察威脅她說:「不簽就送看守所。」警察又去恐嚇她未成年的小孩,誘騙他簽公安所需要的東西、黃柱峰犯罪的指證材料。直到了第二天的中午,謝月珍母子才得以回家。小孩受驚嚇後,不讀書了。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八日左右,黃柱峰的家屬準備請律師維權,電話被監聽到。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午,茂名六一零、派出所、居委等人員去謝月珍的單位,問她:你怎麼有錢請律師?錢從哪裏來的?你和誰聯繫了?他們威脅、恐嚇謝月珍,讓她不要給黃柱峰請律師,第二次逼迫她簽「三書」。
據悉,黃柱峰因不簽「三書」而被綁架,被送入茂名第一看守所後,仍然不簽「三書」。據調查,是廣東省六一零多個人員來茂名迫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黃柱峰被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非法逮捕。二零二一年二月十八日,被茂名市茂南區公安分局構陷到茂南區檢察院,二零二一年四月初,他被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高金聲起訴到茂南區法院,法官周晉鋒。
構陷黃柱峰的人,就是茂南區站前街道辦事處綜合治理辦負責人六一零頭目江志雄、茂南區站前街道辦人員陳華女,此二人多次找黃柱峰交談時,黃柱峰耐心地給他們講法輪功真相,被茂南區公安分局戰前路派出所用來作為所謂的「犯罪證據」立案移送到茂南區檢察院,荒唐地起訴到法院。
自從黃柱峰被中共綁架之後,對他的父親打擊很大,老人家非常擔心他的好兒子,精神焦慮,於二零二一年九月被確診患肝癌晚期。他的父親的心願就是想見黃柱峰最後一面。可是,律師和家屬多次向法院申請,被法院刑事庭庭長柯學軍無情拒絕。二零二二年十月底,他的父親在絕望中離世。
善良的黃柱峰被綁架,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已經兩年兩個多月,現面臨法院非法庭審。
涉嫌參與迫害茂名市法輪功學員黃柱峰的相關單位人員:
一、二零二零年周華建、林武、黃柱峰被綁架時:
茂名市市委書記 袁古潔(現任廣東省政法委書記);
茂名市政法委書記 趙廣輝;
茂名市公安局長 黃果(現任廣東省汕頭市政法委書記)。
二、茂名市茂南區站前街道辦事處綜合治理辦負責(610頭目):
江志雄,男,漢族,1966年9月22日出生,手機:13686776916,住址: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賓南路113號403房。
茂南區站前街道辦人員:
1、陳華女,女,1977年8月24日出生,手機:17728995972,住址: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計星路98號大院3號102房。
2、潘婕妤。
三、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公安分局
局長葉富山13600397555(現任茂名市電白區公安局長)。
政委王標戈13902519698
副局長林志偉,13927577333分管國保衛大隊、站前派出所
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公安分局國保、610頭目周文。
茂名市茂南區公安分局國保鄭偉崗 出生日期1970-06-21,13824892988。
茂南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技術中隊 張志奇、蘇酬。
四、茂名市站前路派出所
所長 李鋒,男,三級警督,警號 221622,13500076777。
教導員 陳煥浩,男,二級警督,警號 221297,13126027148。
副所長 丁科,男,一級警司,警號 224125,13926706133。
副所長楊志光,男,三級警督,警號221511,13929716111。
副所長張明,男,一級警司,警號221648,13927508008。
副教導偵察員李華龍,男,二級警督,警號221415,13927530138。
余開德,中隊長,三級警督,警號221914,13809760001。
龐宇峰,男,副中隊長,一級警司,警號225250,13580026360。
辦案人員:1、警察鄧海超,男,副中隊長,一級警司,警號:21679,電話:0668-2801966、13929707398。
辦案人員:2、余俊,男,警察,一級警司,警號225232,13580099229。
參與抄家的警察陳俊傑,男,警察,三級警司,警號 221288,18306687380。
李婉茹,女,警察,二級警司,警號221230,13828699611。
余俊,男,警察,一級警司,警號225232,13580099229。
陳震猷,男,二級警督,警號,221418,13692500191。
陳浩天,男,三級警督,警號225488,13828602220。
楊焜雄,男,警察,二級警司,警號221557。
何月梅,警察,一級警司,警號,225581。
張翠容,警察,二級警司,警號221442。
余鏡,張明13927508008,陳綽君13580996330。
羅軍,13692575333.楊宇紅 13580032770.李健13924387766.柯偉宏,男,18300077004.陳黃容 13437562073
茂名站前派出所
所長李鋒 13500076777(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副所長陳俊傑 18306687380(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副所長丁科 13926706133(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陳煥浩 13126027148(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余開德 13809760001(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龐宇峰 13580026360(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李華龍 13927530138(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陳震猷 13692500191(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陳浩天 13828602220(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鄧海超 13929707398(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余俊 13580099229(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羅軍 13692575333
楊志光 13929716111
李婉茹 13828699611
李健 13924387766
陳綽君 13580996330
張明 13927508008
楊宇紅 13580032770
柯偉宏 18300077004
陳黃容 13437562073
五、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公共網絡安全監察大隊大隊長楊觀耀、民警陳彩燕。
六、見證人:楊勁清、吳海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