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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法輪功學員張禮江面臨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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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重慶市璧山區五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張禮江,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在江北區天宮殿的出租房內被江北區國保警察綁架、非法關押構陷,江北區法院圖謀十二月十二日上午對他非法庭審。張禮江家人為他聘請了辯護律師。

據悉,張禮江乘坐出租車時給了司機一份法輪功真相冊子,被司機惡意舉報。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江北區國保和江北區寸灘派出所五、六個身著便衣的警察砸壞門鎖、破門而入,將張禮江綁架並非法抄家,抄走了電腦、手機、U盤、大法書籍及一些真相資料。

張禮江被非法關押在江北區復盛看守所,七月六日張禮江被非法逮捕。他後來被構陷到江北區檢察院。九月下旬,構陷張禮江的材料被移送到了江北區法院。

江北區法院欲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九點半在第九法庭非法庭審張禮江。

張禮江,原重慶璧山縣七塘鎮依鳳中學優秀教師。自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以來,他嚴格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很快就戒掉了抽煙、喝酒、賭博的壞習慣,短短的時間裏身體健康了。在學校,他不僅教學兢兢業業,待學生如自己的孩子,更注重學生的道德品質的教育,時常教育學生做人要遵從真、善、忍,勉勵學生要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調皮的孩子慢慢變得有禮貌、愛學習了,他也曾多次被學校授予「先進教師」稱號,是學校領導、老師和周圍鄉親們公認的「好教師、好兒子」。

然而這樣一個好人,卻因對真善忍的信仰,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多年中沒過一天安穩日子。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張禮江因教育學生做人要遵從真、善、忍,告訴學生「天安門自焚」偽案的真相,被重慶市璧山縣依鳳鄉初中校長吳佳良告密後,他被璧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楊秀紅等人送到璧山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八個月。他被璧山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後(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日),被綁架到重慶市永川監獄四監區四分監區進行了精神上、肉體上的雙重折磨:長時間站立、不許睡覺,不許與監舍外的犯人說話,不許看「規定」外的書報雜誌和電視等,若有違反,輕則加重處罰,重則拳腳交加。

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日出獄後,張禮江到璧山縣教委要求恢復正常工作,璧山縣教委人事科負責人說,「在二零零五年七月你就被縣教委開除工作了,文件不能拿給你看。」就這樣,張禮江失去了他熱愛的教育事業,被迫到重慶主城區打工,掙錢養家糊口。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早上,張禮江被重慶市渝北區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被綁架到重慶市北碚區西山坪勞教所七大隊非法勞教兩年。當天下午,他給七大隊分隊長代傑、管教辦公室主任汪小傑 (後來「獄警辦」撤銷)講真相,被分隊長代傑狠命踢腎臟和左肋骨,他當場暈倒在地,致使左肋骨一個多月睡覺不能翻身,說話左肋骨都十分疼痛。

主審法官:陶博(023-67560506 023-67855044)
重慶市江北區法院
重慶市江北區金港新區28號
電話:023-67855044
地址:重慶市江北區海爾路金港新區28號
郵政編碼:400025
電話號碼:023-67560506
院 長:樊 非
副院長:朱德華 023-67729252(主管刑庭)
副院長:付鳴劍 023-67756885
審委會專職委員:曹海燕 023-67563973
黃玉文 023-67563989
刑庭法官:
劉 懿、曹曉燕 023-67564022
鄭 旭、王國平 023-67855854
黃 亞、楊 麗 023-67701792
戰 恆、王雪蓮 023-67562337
蔣純赤、許壯輝 023-67564023
肖學富、李萬飛、汪琳琳 023-67564035

公訴人:檢察官劉捷(023-67560512 023-67560523)
重慶市江北區檢察院
地址:重慶市江北區金港新區29 號
電話:023-67722000
傳真:023-67733788
黨組書記、檢察長:梁經順 (已經離職)
黨組書記、代檢察長:劉 偉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黃 瑋
副檢察長:徐建輝(分管檢察一部、檢察二部、檢察五部)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羅浩海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鐘鵬飛
黨組成員:賈固烈
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李濤
業務部門工作人員:
檢察一部:023-67560523
主任:馮晚書
副主任:蔣朝吉、蔡明洋、陶衛暢
檢察官:劉 捷、李凌燕、崔建山、譚華、王雷、張詩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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