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七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司官員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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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報導)近兩年,自中共政法系統開始所謂「整頓」以來,官場「倒查三十年」,諸多中共各級政府部門、政法委、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官員被查。除遭「整頓」外,染疫死亡的也很多。這些還只是遭報人員數量的冰山一角。

近日又得知,近年來山西省七名公檢法司官員以違法罪行被查等。這些人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沒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而被查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一、原陽泉市中級法院院長陳明華被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大陸媒體報導,陽泉市中級法院原院長陳明華被雙開。

陳明華,男,山西柳林人,一九六五年七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任陽泉市中級法院書記、院長;二零二零年九月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任山西省高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陽泉市中級法院院長。陳明華任陽泉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遭司法迫害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下面是部份案例:

◎二零一二年,平定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耿建昕、戎益華夫婦分別非法判刑四年、三年。負責監督轄區內基層法院的陽泉市中級法院對此非法判決不作為。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平定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巧蘭非法判刑四年。王巧蘭提出上訴。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四日被陽泉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平定法院再次對王巧蘭非法判刑六年,再次將她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五年二月四日,平定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繼貴非法判刑三年。王繼貴遂上訴,陽泉市中級法院於五月六日非法維持原判。王繼貴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日在山西省祁縣監獄被迫害致死,終年五十九歲。

◎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盂縣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對法輪功學員王志輝秘密非法判刑兩年。負責監督轄區內基層法院的陽泉市中級法院對此非法判決不作為。

◎二零一七年八月中旬,盂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白志英、侯彥雲、劉文書分別非法判刑三年半、三年半、一年半。三人上訴,五個月後遭陽泉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上旬,平定縣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秘密對法輪功學員田潤華、張愛梅非法判刑兩年半及一年。負責監督轄區內基層法院的陽泉市中級法院對此非法判決不作為。

◎二零一九年十月,平定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賈寶玲、楊二變分別非法判刑兩年、一年半。負責監督轄區內基層法院的陽泉市中級法院對此非法判決不作為。

◎二零二零年八月,陽泉市郊區法院對八十歲的法輪功學員高寶雲老太太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負責監督轄區內基層法院的陽泉市中級法院對此非法判決不作為。老人被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原山西運城市中級法院院長何振科被查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七日大陸媒體報導,山西省高級法院原副巡視員、原山西運城市中級法院院長何振科接受審查調查。

何振科,男,山西翼城人,一九五五年十二月出生。何振科在二零零九年五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任運城市中級法院書記、院長期間,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遭司法迫害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下面是部份案例: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四日,聞喜縣七旬法輪功學員翟月仙在家中被聞喜縣警察抄家、綁架,約於二零一三年六月遭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榆次女子監獄。負責監督轄區內基層法院的運城市中級法院對此非法判決不作為。

◎二零一三年六月,運城市垣曲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吉風華、李成龍各非法判刑十三年。兩人上訴,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遭運城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一三年九月,運城市臨猗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六年。王士敏上訴,遭運城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運城市垣曲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張秀芳、安小潤、尉引弟分別非法判刑五年、四年半、三年半。三人上訴,均遭運城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三、原運城市中級法院院長高文君被查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九日大陸媒體報導,原運城市中級法院院長、原太原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院長高文君被所謂「雙開」。

高文君,男,山西臨縣人,一九六四年四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一六年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高文君繼何振科任運城市中級法院書記、院長;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任太原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院長。高文君任陽泉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遭司法迫害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下面是部份案例: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運城市稷山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賈國傑非法判刑三年。負責監督轄區內基層法院的運城市中級法院對此非法判決不作為。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運城市新絳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麗萍非法判刑三年。負責監督轄區內基層法院的運城市中級法院對此非法判決不作為。王麗萍被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九年四月,運城市萬榮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趙文軒非法判刑四年。負責監督轄區內基層法院的運城市中級法院對此非法判決不作為。趙文軒被劫持到晉中監獄迫害。

◎二零一九年,運城市萬榮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張文彬非法判刑三年。負責監督轄區內基層法院的運城市中級法院對此非法判決不作為。張文斌被劫持到晉中監獄迫害。

◎二零一九年,運城市萬榮縣法院對永濟市法輪功學員王麗英非法判刑兩年。負責監督轄區內基層法院的運城市中級法院對此非法判決不作為。王麗英被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監獄迫害。

四、山西省呂梁市中級法院原副院長杜曉鳳被查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大陸媒體報導,呂梁市中級法院原副院長杜曉鳳被所謂「雙開」。

杜曉鳳,女,山西興縣人,一九六三年十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任呂梁市中級法院副縣級幹部;二零一三年六月至二零一七年十月任呂梁市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二零一七年十月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任呂梁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杜曉鳳在呂梁市中級法院任重要職務,對此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司法迫害負有領導責任。下面是部份案例: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呂梁市文水縣法院對青島市法輪功學員喬建軍非法判刑三年半。文水縣檢察院上訴到呂梁市中級法院對喬建軍求刑七年,呂梁市中級法院放任不管退回重審,二零一四年文水縣法院對喬建軍改判四年非法刑期,喬建軍被劫持到晉中監獄迫害。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呂梁市交城縣法院在經過四次非法庭審後對法輪功學員遊麗琴非法判刑三年。負責監督轄區內基層法院的呂梁市中級法院對此非法判決不作為。遊麗琴被劫持到山西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九日,呂梁市文水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牧俊蓮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牧俊蓮上訴。呂梁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初非法維護原判。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呂梁市文水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成衛平、樊梅香夫婦分別非法判刑一年半。負責監督轄區內基層法院的呂梁市中級法院對此非法判決不作為。

◎二零一八年三月,呂梁市交城縣法院對文水縣法輪功學員成浩非法判刑三年半。成浩提起上訴,遭呂梁市中級法院非法維護原判。

五、原朔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喬康利退休九年後被查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大陸媒體報導,原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喬康利在退休九年後被查。

喬康利,男,一九五一年八月生,山西平遙人,主要履歷:二零零二年十月至二零零九年一月任朔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喬康利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下面是喬康利任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當地發生的部份迫害案例: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四日上午九點,到山西省政府張貼真相資料的朔州市懷仁縣法輪功學員楊豔英、張愛花、李美蘭、邢引弟、史素萍、王明霞、王英香被警察綁架,楊豔英、張愛花、李美蘭、邢引弟四人當天下午就被警察用電棍折磨致死。史素萍、王明霞、王英香三人後被非法判刑十五年。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朔州市懷仁縣法輪功學員劉敏被朔州市和懷仁縣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朔城區看守所,二零零八年一月中旬被劫持至山西省新店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五日,朔州市山陰縣法輪功學員李果善被朔州市和朔城區公安局國安警察綁架,被劫持到朔城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多月後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被劫持到山西省新店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因體檢不合格勞教所拒收,得以當天回家。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朔州市朔城區法輪功學員朱翠英、馬瑞珍被朔州市和朔城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朔城區看守所,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被劫持至山西省新店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六、原定襄縣政法委書記安書田被提起公訴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大陸媒體報導,原忻州市副市長安書田被提起公訴。

安書田,男,山西原平人,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零三年六月至二零零六年八月任定襄縣政法委書記;二零一六年十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任忻州市政府副市長。安書田任定襄縣政法委書記期間,主導當地迫害法輪功的一切行動,對當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下面是部份事實: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定襄縣法輪功學員張存娥被警察綁架,於二零零三年被定襄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四年五月,忻州市定襄縣王進村法輪功學員王耀文因起草揭露定襄縣公安局、「610」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公開信,被忻州市、定襄縣警察綁架,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一年多,期間遭毆打、吊銬、灌食、暴曬等折磨。王耀文後被非法判刑,於二零零五年五月被劫持到祁縣監獄迫害四年。

◎二零零四年,忻州市定襄縣、五台縣多位法輪功學員因向附近村民揭露迫害真相,於五月中旬在家中被定襄縣公安局、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有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有的被非法勞教。

七、原五寨縣政法委書記白效文被查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大陸媒體報導,忻州市五寨縣政協書記、主席、原五寨縣政法委書記白效文接受審查調查。

白效文,男,山西五寨人,一九六四年七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一一年六月至二零一六年八月任五寨縣政法委書記;二零一六年八月任五寨縣政協書記、主席。白效文作為五寨縣政法委書記,主導當地對法輪功的迫害,對當地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及司法迫害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下面是部份事實:

◎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寨縣政法委在太原新店街連續三年辦洗腦班,將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洗腦班,以恐嚇、欺騙、精神折磨等手段逼迫放棄真、善、忍信仰,給法輪功學員身心及家庭造成重大傷害。

◎二零一二年七月四日,忻州市城區法輪功學員白瑞芳、齊貴蘭、葛利萍(仝桃)在五寨縣城給民眾講真相、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五寨縣國保警察綁架、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同年九月四日,白瑞芳在回家的路上被三名警察綁架,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日被五寨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六年三月前後,白瑞芳被五寨縣公安局警察非法拘留十五天,回家沒幾天又被警察綁架。

◎二零一五年八月份,忻州市五寨縣多名法輪功學員因為訴江遭警察騷擾。

(責任編輯: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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