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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九年半牢獄迫害 北京呂素民被非法判四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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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市門頭溝區71歲的法輪功學員呂素民女士,曾經遭九年半的牢獄迫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再次遭北京市石景山區法院非法審判,被枉判四年三個月,並被勒索罰金8000元。呂素民現在已經上訴。

呂素民生於一九五二年三月,她原在北京市門頭溝區法院工作。她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身心受益。在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呂素民曾多次遭受非法關押、勞教、抄家、判刑等迫害,曾被非法抄家四次、非法拘留4次(行政拘留三次 刑事拘留一次)、被關非法洗腦班兩次、被非法勞教三次(第一次一年半,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六日~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第二次兩年半,二零零三年九月十日~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第三次兩年半,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三日~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二日)、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北京女子勞教所、北京市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六日,呂素民被北京市公安局門頭溝分局東辛房派出所綁架,四月十七日被「取保候審」放回家。二零二一年四月初,東辛房派出所警察闖到呂素民家,讓她家人辨認是不是她往馬路旁的汽車上放甚麼東西。幾天後,警察又傳訊她去做筆錄,面對警察不斷騷擾,呂素民被迫離家出走,後來又被警察騷擾傳訊。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一日,東辛房派出所趙同慶和另一劉姓警察來到呂素民家,通知她說:你「取保候審」到一年了,得往下走程序。現在跟我們去門頭溝檢察院。呂素民給他們講了自己沒有犯任何罪,把無辜的人當成犯人一樣走程序才是在犯罪,不跟他們去。當時呂素民血壓高達200多毫米汞柱,警察最後說,你這種情況不去就不去吧,但檢察院傳訊你也得去,說完就走了。

四月二十三日,東辛房派出所趙同慶和劉姓警察、門頭溝區檢察院高歌、劉凡石來到呂素民家,通知她案件已到檢察院,告知她被「取保候審」。呂素民給他們講自己沒有犯任何罪,用「刑法300條」起訴她完全是錯誤的。四月二十六日下午,門頭溝區檢察院打電話通知呂素民,她已被起訴到門頭溝區法院。

九月四日,呂素民被門頭溝區東辛房派出所警察和門頭溝區公安分局的警察,從家裏把人抓走了,是被他們從家裏強行抬走的,非法關押在北京市石景山區看守所。

十一月二十日,呂素民被石景山區法院第一次非法開庭,當庭沒有結果,說等過兩天再開庭。十二月十一日,石景山區法院非法判她四年三個月,並勒索罰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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