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東萍(賴東平)現年66歲,她是福建省疾病預防和控制中心的退休職工。一九九九年以前,賴東萍因為體弱多病而走入大法修煉。修煉之後,她不僅獲得了健康的身體,而且脾氣也有了很大的轉變,由原先爭強好勝、得理不讓人、不吃虧,變成了心地純淨、善良、樂觀開朗的人。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在福州市東方花園,她給一個7歲小男孩一張護身符,卻被他的父母誣告,遭茶園派出所警察綁架,她隨身攜帶的護身符也被非法抄走,當晚被非法抄家。參與抄家的還有晉安區國保大隊警察,當時沒出示任何證件,包括搜查證和立案決定書,只有茶園派出所一警察身穿警服,其他三人均著便裝。警察搶走了賴東萍的一台筆記本電腦和幾十本大法書以及真相幣和資料。搜查清單是第二天才讓賴東萍的家屬補簽的,她被非法拘留的拘留通知書至今沒寄給家屬。
賴東萍被非法劫入福州市第二看守所,二零二三年八月她被構陷到檢察院。律師和家屬到晉安區國保會見經辦人張響,張響不肯露面。福州馬尾法院受理了此案。被非法關押五個月後,十二月七日,賴東萍在馬尾法庭遭非法庭審。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中共製造了多少的人間悲劇,多少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多少法輪功學員妻離子散,多少有緣人因此仇視法輪大法和法輪功學員,從而被誹謗法輪功的謊言拖入萬劫不復的深淵。現在賴東萍又因為告訴人們在災難面前保平安的方法,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這一九字真言,卻被冠以「破壞法律實施罪」,被非法關押面臨牢獄之災。
據明慧資料統計顯示,二零二一年至二零二二年,福建省法輪功學員遭政法委、610、公安局國保警察迫害,至少造成10人被非法判刑迫害、58人遭綁架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