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煥珍今年六十七歲,家住秦皇島市山海關區。二零二三年五月十日上午,趙煥珍與幾位老人在七十九歲的法輪功學員朱鳳純的家中閱讀法輪大法書籍時,被秦皇島市公安局、山海關公安分局和山海關派出所警察四、五十人綁架。趙煥珍一直被非法關押在秦皇島看守所,短短幾個月,他就被迫害致身體虛弱,出現便血現象。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秦皇島市撫寧區法院非法庭審趙煥珍,從上午十一點開始到下午一點半結束,中間沒有休息。法官是林雙全,公訴人是鄒素敏。
兩位律師為趙煥珍做無罪辯護。律師首先申請合議庭法官迴避,理由有二:一是沒有上報內審,二是限制旁聽人數,只讓兩位家屬旁聽,其餘都在庭外。對此,法官林雙全沒有休庭合議,也沒有同旁邊陪審員交換意見,就蠻橫宣布:「經過合議庭合議,不需要內審符合法律規定,限制旁聽出於法庭安全,法庭小,駁回。」
律師的無罪辯護觀點主要有六點:一、警方指控的事實本身不構成犯罪,當事人串門讀書,沒有法律依據是犯罪。二、當事人遭綁架地點不是公共場合,沒有擾亂社會,沒有危害別人。三、信仰自由,不構成犯罪。四、煉法輪功不犯法。五、所有證人、證言都沒有簽字。六、警方違反刑法的謙抑性原則,已經拘留十五天,又追究刑事責任,隨意性太大。並指出,法律不規制過於輕微的事項,這才體現法律的謙抑性,就是不能任何事情都用刑法來解決。
律師在庭上發言時,林雙全一再打斷不讓講,律師說要補充一下,林雙全也強硬說不許補充,對律師態度非常囂張。
趙煥珍在自我辯護階段時指出:「法輪大法是正法。我一生的追求就是我的信仰,如果我認罪了,就會把你們置於危險當中。」他還當庭背誦了大法師父經文《為甚麼會有人類》的片段。大法師父的慈悲,通過趙煥珍堅定的聲音展現在法庭上,法官,公訴人等所有人一直都靜靜的聽著,沒有打斷他。
趙煥珍於一九九六年四月有幸修煉法輪大法,他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僅半年時間,身體上的多種疾病基本痊癒。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趙煥珍被中共當局綁架、關押迫害十多次,曾遭非法勞教及兩次非法判刑:他曾被唐山荷花坑勞教所迫害致殘,在二零一九年五月被綁架後被非法判一年零六個月,在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二日他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兩個月。
(趙煥珍遭迫害更多事實請參看《被劫持構陷半年多 河北秦皇島趙煥珍身體狀況嚴重》)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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