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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海關被劫持 黑龍江伊春市李霜被構陷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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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伊春市法輪功學員李霜,九月十四日在北京機場出海關的時候,被警方非法扣留。十七日,她被伊春市警察劫持回當地非法關押構陷,目前她已被伊春市友好區檢察院構陷到友好區法院。

李霜原是伊春光明集團的人事處長,她工作協調能力非常強,人緣非常好,為人大方熱情,善解人意,受到領導和員工們的一致好評。李霜曾經得過乳腺重病,修煉法輪功之後出現神跡,乳腺保住了,她完全康復了,精神狀態也非常好了。

李霜心地善良,很想與人分享她的幸福,把好病的秘訣告訴給人。在她去上海照顧父親時,發法輪功的真相資料,告訴人們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被綁架迫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她被上海市金山區法院非法開庭,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她在監獄身體被迫害的很嚴重,精神受到嚴重摧殘。出獄後,經過幾個月的調整修煉,她很快恢復了健康。老父親也回到她這裏,由她照顧。父親的衣食住行全都照顧的非常周到,老人想吃啥就給老人買啥,自己做的不合老人口味,就上飯店訂餐,吃夠了就換樣。

在疫情期間,李霜父親病重,那時上醫院根本沒有車,120都找不到。老人吐血,便血,已經不認人了。當時沒有人能幫上她,因為都不能出屋;親屬孩子都在外地,回不來。她就求大法師父救救她父親,在父親耳邊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二十多天,老人終於恢復了記憶,認識人了,能吃點米糊了。後來李霜一點點就像照顧小孩一樣,照顧老父親,出門領著遛彎,順便買老人喜歡吃的東西,老人氣色一天天好轉,後來能自理下樓蹓躂了。老人也天天敬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有時也能念念大法書,但是沒有煉功。

二零二三年九月份,老人(86歲)又出現發燒病重情況,李霜九月六日打車帶著父親來到位於伊春市西城區王洪飛診所給老人看病。在候診的時候,李霜身邊的一位老太太說心難受。看到她痛苦的表情,李霜就趴在她的耳邊告訴她,敬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就能緩解。這時老太太的兒子就說:你宣傳法輪功,我舉報你。說著拿電話就出去了,不一會就來了一幫警察,是西城派出所的,進來就搜身,找到幾個真相護身符,他們就要把李霜帶走。

同時,他們打電話叫來了伊美區國保警察,為首的是教導員,還有幾個小警察,還是要把李霜帶走。李霜說老人有病來看病,她走了沒人管老人,他們就讓她打電話找人來照看老人,還要把她帶走,並讓王大夫快點先給老人看病,大夫沒聽,最後給老人看的,並說老人病挺重挺危險,要求立即到中心醫院救治。

於是,李霜帶著她父親和幾個國保警察來到伊春中心醫院給老人看病,最後被安置在呼吸科就診。然後警察去李霜家非法搜查,並在第二天拿來了搜查清單在老人面前讓李霜簽字。

老人因受到嚴重驚嚇,又擔心女兒的安全病情加重,在九月十一日晚上離世。

九月十三日,李霜安葬父親後準備去國外,但九月十四日在北京出關時,她被北京警察扣下,並於九月十七日被伊春公安劫持回當地。當時參與迫害的有伊春西城派出所和伊美區公安局國保大隊、教導員,還有四個警察。

就像李霜這樣的好心人,為別人好,告訴減輕痛苦的辦法,能被公安綁架關押,還被構陷到法院,究竟人間正義在哪呀。

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教人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做一個真正的好人,從一九九二年傳出到一九九九年,短短七年時間,煉法輪功的人數高達上億人。修煉者不吃喝嫖賭,不坑矇拐騙,無任何不良習性,更不用說違法犯罪了。可是,由於對法輪功的信仰為中共的無神論和鬥爭哲學所不容,加上江澤民心胸狹窄,出於個人的妒嫉,發動了這場史無前例的對法輪功的迫害,毫無法律依據,完全是一場政治運動。

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法律只懲治行為,不懲治思想。思想不構成犯罪。所以,信仰法輪功無罪。中國法律沒有一條說法輪功是邪教,國務院和公安部(公通字[2000]年39號)文件認定十四種邪教根本沒有法輪功,這個文件在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五年、二零一四年公布了三次。法輪功學員信仰自由。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簽發了《第50號令》,廢止了一九九九年兩個禁止法輪功書籍出版的非法文件。這說明中國公民擁有和閱讀法輪功書籍,也完全是合法的。

二零一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的《公務員法》第六十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就已經堵死了公務員執行違法決定或命令而逃脫法律責任的退路。就是說,公務員必須且只需對法律和正義負責,無須對任何違反法律和正義的命令負責,否則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自古講「積德延壽,持善得福」。人生唯有兩件事能改變人的命運,一個就是積德行善,多做好事,會延陰德、得福報。一人行善,全家得福報;再一個就是行惡做壞事,結果則是削減壽祿和福份。一人行惡,殃及子孫。這些年來,無數的實例已經驗證了這樣一個天理:「善待大法得福報,迫害大法遭惡報」。例如:黑伊春市金林區刑警隊長陶旭偉,參與抓捕綁架法輪功學員多人,怎麼跟他講真相都聽不進去,最後在開車外出時,自己的小車開進了大貨車的底下,車毀人亡。友好政法委的安國臣迫害法輪功也很賣力,後來胃癌死亡,沒過三年,他妻子也是胃癌死亡,造成家破人亡。這樣的悲劇很多,明慧網上就能查到,都是真實不虛的。

請伊春當地公檢法人員聽一句忠告,趕快停止迫害法輪功,不要認為那是你的工作,就得這樣做。人在做,天在看,善惡有報是永恆不變的天理,用你的辦法保護法輪功學員,槍口抬高一釐米,就會得到上天的恩賜、福報。這樣的例子明慧網也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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