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電腦中的迫害信息被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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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成功走脫

二零零零年十月,我和本地幾位同修前往北京證實大法。我們在天安門廣場打出了橫幅,並高呼:「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隨即我們遭到警察的毒打,非法抓捕,然後又被送往北京平谷縣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看守所,警察逐個對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拍照及個人信息登記。在我如實說出了自己的相關個人信息後,馬上就被送到了江西省駐北京辦事處,預備劫送回江西本地非法關押。

在駐京辦,我和其他幾位被非法關押在那裏的同修一起正念衝出房間,在工作人員圍堵的情況下,我一摸大門的鎖頭,鎖頭就神奇的打開了,我成功走脫。

看守所電腦中的迫害信息被抹去

同年十二月十八日,我和幾位同修再次乘車去北京,在天安門廣場再次打出了證實大法的橫幅。在被非法抓捕到前門派出所後,很湊巧,又被送到北京平谷縣看守所非法關押。當時非法抓捕了很多法輪功學員,下車後,我站在第三排的隊伍中。因為距離上次我被關押在這裏只相隔了一個多月的時間,所以當場我就被看守所的幾個警察辨認出來,他們到電腦中查詢我的相關信息。

我在內心發出強大的一念:請師父保護我,將看守所電腦中存儲的有關我的個人信息抹去,不能再讓他們把我送回江西本地關押。

神奇的事情真的發生了:好幾個警察折騰了半天,也沒有在電腦中找到我的照片和相關信息。他們惱羞成怒,毒打折磨了我五個小時,我身上穿的毛衣都被汗濕透了。

後來我絕食抗議,要求無罪釋放。沒幾天,看守所的警察就在監號門外叫喊我的編號,說:「出來,身上有錢嗎?放你出去。」就這樣,我從北京平谷縣看守所順利平安的回到家中。

咬啃臀部的大狼狗逃走

一九九七年,我有幸修煉法輪大法後,多年的頭痛等頑疾不翼而飛,暴躁的性子也溫和了很多。我非常熱心四處洪法,希望更多的有緣人能得到這萬古難逢的法輪大法。

一天清晨四點鐘,天還沒亮,我背著一個大旅行袋(裏面裝滿了打坐用的墊子等物品)到煉功點去煉功、洪法。我知道出家門後的一個拐彎處有戶人家養了一條大狼狗,平時大狼狗是用粗鐵鏈拴著的。

那天,我剛一拐彎,大狼狗就咆哮著撲了上來。當時我大腦一片空白,也根本來不及躲閃。瞬間,大狼狗的雙前爪搭在了我後背的旅行袋,犀利的牙齒緊緊咬住了我的臀部。惶恐之下,我突然下意識張口高呼:「李洪志師父救我!李洪志師父救救我!」呼聲還沒停,原本死死咬住我臀部的大狼狗就鬆開牙齒,「哧溜」一聲消失在黑暗之中。

驚魂未定的我趕緊在內心說:「謝謝師父!謝謝師父!」煉完功回家後查看,我的臀部一點也沒有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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