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不斷的學法,我也越來越清楚,大法弟子要證實大法,要講真相,要救度眾生,我也盡力去做好三件事。但是每每出去發放資料,或面對面講真相時,老是被怕心糾纏著。怕別人不理解、不接受;怕被人惡告,怕被抓,被迫害;怕家人責怪,怕影響家人……這些年被派出所綁架過、行政拘留過,被派出所、街道辦、社區騷擾過,經歷了這些魔煉,怕心還是沒有魔掉多少。明明知道大法弟子做的講真相救人的事是最神聖的,但是做起來,那個怕心總是如影隨形。
二零二三年六月的一天,我在同修家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派出所二十四小時。過後,我叫老伴兒把大法書籍等物品轉移到鄉下。哪知驚恐中,老伴自作主張背著我燒掉了一些大法書籍。我得知後,心痛不已,對老伴埋怨個不停。老伴說,你那麼厲害,遇到事情,怎麼怕成那樣?
老伴的話猛地觸動了我。是呀,從迫害開始到現在,我的怕心確實很重。要不是受我怕心的影響,老伴也不會燒書,犯那麼大的罪。我想,這是師父借他的口點化我,要我找自己,為甚麼怕心那麼重?為甚麼這怕心長期去不了?我開始認真的找,一定要找出這個怕的根源來。找來找去,找不明白時,覺的揪心,很苦。
師父看我真心向內找,在二零二三年十月的一天清晨晨煉時,將一句法打入我的腦海:「關鍵時總是用人心、人念、人情來衡量問題」(《遠離險惡》)。我立刻醒悟了,這就是長期被怕心糾纏,擺脫不掉的根源。
我審視自己,看到了自己遇事經常是鑽進人的思維中去想問題,而不是用大法來衡量。比如,講真相,怕被抓、怕被迫害,心裏想的是,你觸動了邪惡,它當然要迫害你;你被迫害,影響了兒孫的前途,他們(兒孫)當然不依不饒……(當然還有很多很多人心,在此暫不贅述),這些不都是在用人心、人念、人情來衡量問題嗎?
這時我想起,二零二三年六月的那一天,我被關在派出所二十四小時,警察詢問、筆錄,然後要我在筆錄上簽字,說這是工作流程,是要走的程序,必須配合。
我想的是,我不簽字,他們就不讓我回家;簽字是他們的工作程序,簽個字,配合警察的工作是自然而然的、正常的。我看筆錄上沒有損害大法的內容,於是就簽了字,認可了這個程序。
回到關押室後,我猛然想起,迫害法輪功是非法的,這個程序是他們的程序,是迫害的、非法的程序,大法弟子是反迫害的,師父說:「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這樣做,環境就不是這樣了。」(《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不配合邪惡的命令要求和指使,否定迫害,才是大法修煉者走的正道,怎麼能按照他們的迫害程序走呢?配合他們簽了字,這不是承認了迫害了嗎?
此刻,我清醒了,分清了大法弟子與常人的根本區別,大法弟子要在法上,不能順著常人的要求去隨和他們。於是我從常人的思維中跳了出來,沒有了一絲怕心,利用上廁所的機會,到沒有人的訊問室,劃掉了筆錄上的簽名。
後來,在監視居住的單子上叫我簽字,我拒絕了,堂堂正正的否定迫害。
從這件事情,我體悟到,配合簽字的種種想法,看上去是合理的,好像也說的過去,其實是鑽進常人的思維中去對待問題了。後來,我轉變了觀念,用法來衡量,從人心、人念、人情中跳出來了,去掉了怕心,心性提高上來了,修煉昇華上來了,在事情發生轉變的過程中,歸正了自己,走正了大法弟子修煉的路。
在師父幫助、點化下,我心裏越來越明瞭,我多年的怕心的根源就是自己把自己禁錮在了人中,因此才會長期陷在人的層次中,被怕的物質緊緊的纏繞著擺脫不了。尤其當今的人心、人念、人情,是浸泡在邪黨文化毒素的變異思維,敗壞的物質,我們鑽到裏邊去跳不出來,怎麼修得上去,達到修煉人應有的狀態呢?
所以作為一個大法修煉者,遇事一定用法來衡量、來主導。只有多學法,學好法,讓大法的法理融入我們的靈魂,成為我們習慣性的思維,這樣我們就時時刻刻都在法上,面對任何的關難,一定用正念走過來。證實大法。
感恩師尊的慈悲看護,讓弟子悟到了,提高上來了,弟子感到了心裏從未有過的輕鬆、平靜。
現階段的一點淺悟,如有不當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責任編輯:於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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