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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76歲周桂香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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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貴州報導)貴陽市雲岩區七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周桂香,二零二三年八月帶著孫女去超市買件衣服時被警察綁架,她被非法關押在貴陽市三江看守所近三個月。家人已請律師去看守所看望了周桂香老人。

周桂香老太太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多年來長期被當地公安騷擾。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周桂香發現家裏沒水沒電,就出門去看一下,一出門,就被事先守在門口的大營坡派出所幾人拽住,在未經她同意的情況下,這些人強行闖進她家裏。其中一人將周桂香使勁拉住,不許她動,把周桂香的手腕和胳膊弄得青一塊紫一塊。在家裏,這夥人等著國保大隊的張柱來。以張柱為首的七、八個人在周桂香家裏亂翻一通,拍照,搶劫走大量私人物品,把周桂香老人綁架到大營坡派出所,非法給她作筆錄。

隨後,周桂香被綁架到貴陽市公安局,強制她穿犯人的衣服,做身體檢查。在量血壓時,周桂香的身體突發狀況,頭暈、心慌、四肢無力、抬不起頭,在此時很難受的情況下,警察非法審訊周桂香,然後叫她看。周桂香說不看,叫她簽字,她說不簽。隨後,警察將周桂香和犯人關在一起,直到第二天下午,又來喊她驗血,說是要放她出去。然後,喊周桂香簽誣蔑大法的東西,她不簽。警察又喊周桂香簽「取保候審」,周桂香也沒簽。這個警察說周桂香的女兒在外面等著她的,就讓周桂香和女兒回家了。

周桂香回來後才得知,在他們通知她女兒去接她的過程中,是叫她女兒先到大營坡派出所簽了一份「取保候審」的字,然後,才允許她到公安局接她回家的。派出所對周桂香所謂「取保候審」,並且警告說一年內不能離開家,否則後果自負。

周桂香老人因有事回了老家上海一趟,就被派出所認定是「抗拒行為」。

二零二三年八月周桂香帶著孫女去超市買件衣服(孫女在省外讀書已經買好了飛機票),買好衣服後剛出超市時,幾個警察上前就說:「你現在和我們去派出所!」沒想到,這一去就被送進了看守所。

目前,周桂香老人已經被非法關押在貴陽市三江看守所近三個月。

貴州省貴陽市雲岩區大營坡派出所:
所長陽磊,電 話 18188006969,警號:008170
副所長鐘書軍,負責信訪、維穩工作,電 話 13595027733,警號:005978
副所長趙福泉,輔警管理、治安工作,電 話 18085185283,警號:008198
副所長王勇,負責巡邏防控工作,電 話 13885116708,警號:0081627
副所長石傑,負責刑事、禁毒打擊,電 話 13765066341,警號:041627
教導員劉濤,基礎工作、黨建工作,電 話 13885167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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