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癌症擴散仍不放人 甘肅白銀市李鳳蘭獄中生命垂危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白銀市平川區今年68歲的法輪功學員李鳳蘭女士被非法判刑一年八個月後,於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被劫持到蘭州女子監獄。李鳳蘭在獄中病情惡化,癌細胞擴散,平川區公安局仍不許她保外就醫。

李鳳蘭(李鳳嵐)原是甘肅省白銀市平川區財政局職工,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李鳳蘭得法前患有膽囊炎、嚴重的鼻竇炎、咽炎、頭疼病、風濕性關節炎等疾病。她修煉大法後,這些疾病都不翼而飛,三個月後渾身無病一身輕,身心均得到了健康發展。

李鳳蘭遭迫害事實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惡黨瘋狂迫害法輪功,平川區居委會、派出所、單位的人隔三差五的到李鳳蘭家中騷擾,逼她放棄信仰,停發工資,攪得全家人不能正常生活。李鳳蘭一度放棄了修煉,她好多疾病又復發了。二零零三年九月李鳳蘭又下決心堅修大法到底。此後她經常被平川區政法委、「610」、派出所、街道辦、居委會人員跟蹤、盯梢。

二零零八年九月,李鳳蘭在家中被居委會人員綁架到白銀市洗腦班,迫害了十天。二零零九年九月的一天,「610」、國保大隊、居委會人員再次把她劫持到白銀市吳川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五年二月五日,李鳳蘭在白銀靖遠縣東灣鄉發神韻光盤時被東灣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靖遠縣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六年八月七日,李鳳蘭因粘貼真相不乾膠被大水頭派出所警察攔截,後被長征分局國保大隊長於明、王朝彪、李金福等綁架、抄家。李鳳蘭對警察說:「我們是修真、善、忍的,我們在做善事,你抓好人是犯法的,要遭報應的。」隊長於明說:「我不怕遭報應,我是地獄的審判長。」李鳳蘭被警察劫持到看守所,因體檢血壓很高,看守所拒收,李鳳蘭於八月八日回家。之後警察勒索她家人五千元保證金,對李鳳蘭取保候審一年,並說十二個月送檢察院、法院,取保候審期間監視居住走哪裏必須請假。(國保大隊長於明後遭惡報得了胰腺癌,關門不見任何人,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死亡。)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李鳳蘭在蘭州給女兒幫忙照看孩子時,接到平川區檢察院的電話,要她第二天早上十點鐘到平川區檢察院。李鳳蘭第二天到平川區檢察院,檢察院人員說國安科(國保大隊)送來材料,要李鳳蘭看看是否屬實,說簽上字就「沒事了」。於是李鳳蘭就簽了名。結果國安科警察又叫她上電視錄像,說出誰誰還在煉法輪功。對此李鳳蘭一口拒絕。國保大隊警察勒索一萬元罰金後就讓她回家。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平川區法院電話通知李鳳蘭去法院領通知書,說在十天之內開庭。二零一七年三月份,李鳳蘭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警察跟蹤到李鳳蘭的女兒家,把她綁架到平川區長征分局,國保大隊王朝彪問李鳳蘭是誰把他上惡人榜了?是誰給他打電話講真相?李鳳蘭說:「那是救你的。」王朝彪當天把李鳳蘭拉去體檢四次,血壓都是一樣高,看守所拒收,警察只好把李鳳蘭放回家。過了幾天,平川區法院開庭非法庭審李鳳蘭。在法庭上,李鳳蘭說:「我沒有罪,信仰自由,家中搜到的東西是私人用品,粘貼的宣傳單撿的,隨手貼上了,只有兩張。」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李鳳蘭被取保候審一年。

二零一八年七月份,國保隊長王朝彪等警察把李鳳蘭劫持到看守所。李鳳蘭問:已開過庭了,取保候審了,為甚麼又體檢?王朝彪說:你問法院去。看守所檢測她還是血壓高,王朝彪氣呼呼的,給他的上司打電話,又是折騰一個多小時,沒辦法只好讓李回家,罰二千元錢。

平川區長征分局王朝彪夥同平川區法院的萬明,兩年多來不斷騷擾李鳳蘭,企圖把她投入監獄迫害,因為李鳳蘭血壓太高,一直沒得逞,再次送白銀中院審核。二零一八年九月,單位停發李鳳蘭的工資。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李鳳蘭接到法院通知,稱要在十天內再次將她關入看守所迫害。在這種情況下,李鳳蘭請了一位律師寫了一份責任書,又到白銀職工醫院做了一次檢查,結果還是血壓太高。警察又報甘肅省中院審核。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九日,李鳳蘭又接到平川區法院通知去簽字。二月二十二日早上,她一到法院,就被六、七人強行扣下,萬明說是執行上級命令。之後李鳳蘭被國保警察王朝彪劫持到白銀看守所,四月十五日被劫持到甘肅省九州女子監獄。據悉,李鳳蘭後因乳腺癌等病症被保外就醫。

二零二二年二月,已身患乳腺癌的李鳳蘭一度被平川區國保大隊王朝彪等警察以中共開兩會為由綁架。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四日上午九點半左右,平川區公安分局國保警察王士禛、王朝彪及社區人員六男一女共七人,闖入李鳳蘭家中非法抄家,搶走閱讀器兩個、兩部手機、一台電腦、一個播放器三個SD卡,大法書籍十幾本全部搶走,還有幾本小冊子。警察稱在平川的監控錄像中發現李鳳蘭在街上粘貼真相標語,將她綁架到國保大隊,強行拍照、簽字、按手印,兩次被帶入坐老虎凳。李鳳蘭不配合,對警察說:「你們這是犯法,強行逼供。」一直到晚上八點半左右,李鳳蘭才被放回家。之後李鳳蘭針對王士正、王超彪的違法行為向檢察院、政府等部門進行控告。

二零二二年九月五日,平川區國保警察王士禛、王朝彪拉李鳳蘭去做核酸檢測。九月六日,李鳳嵐被警察叫去白銀法院,當晚被劫持到白銀看守所。九月七日,平川縣國保王士正、王超彪給家屬送來逮捕證,她家人才知道李鳳嵐已遭非法拘禁。她丈夫說這是因為民告官被警察報復了。

警察於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將李鳳蘭劫持到蘭州女子監獄迫害,執行一年零八個月的非法刑期。李鳳蘭在獄中病情惡化,癌細胞擴散,二零二三年九月被送到大沙平新橋醫院。據悉,蘭州女監曾要求平川區公安局讓李鳳蘭保外就醫,但公安局不讓,說是已經保外就醫一次了,不能再保了。

目前李鳳蘭獄中生命垂危,望外界人士關注。

(責任編輯:田園)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