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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判三年 長春徐佔清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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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徐佔清二零二三年五月被綁架、非法關押構陷。據悉他已被非法判三年,本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徐佔清,約六十歲,於二零零七年六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他曾患的頸椎痛、風濕病、前列腺病、胃病,在一個多月的煉功後不治而癒,他身心健康了,家庭也和睦了。

二零一二年五月,徐佔清到遼源東豐縣村屯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並向世人講訴他修煉法輪功前後的變化,講訴法輪功是正法,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他被受謊言毒害的人誣告,於同月二十八日被綁架到遼源看守所。在那裏,每天給三個窩窩頭和一碗帶泥的、沒有鹽油的大頭菜湯,他每天早晨六點到晚六點幹一種活:用五彩紙捲牙籤,幹不完加班幹或者受他人打罵。

非法關押期間,國保、610人員的多次提審他,逼迫徐佔清放棄信仰,逼他寫所謂「五書」。十二月十九日,徐佔清才被放回家。

二零二三年五月一日,徐佔清因被惡人舉報,被長春市前進大街派出所警察非法從家裏抓捕,綁架至看守所非法關押構陷。

現在得知,徐佔清已被非法判三年。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責任編輯:林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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