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自我」中走出來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一日】「自我」在人中已經形成自然,很難察覺到它。如果不是修煉根本就不能發現它的存在,還覺的那就是真正自己的想法。

當我熱心的問A同修遇到甚麼事情?想和她一起在法上認識,共同面對,卻遭到她的拒絕,說:「這是我個人的事情,不方便告訴你。」我聽了後覺的我被同修排斥和不信任,平時我們經常說我們是一個整體,現在怎麼這個樣子?我不理解她的表現,心裏特別的難受。

過了幾天,A又在小組同修面前說起她所謂的私事是怎麼解決的,我內心就不太願意聽,但還是在聽著。聽著聽著我就不想聽了,想離開那裏。

在路上,心裏感覺有一點不舒服,我能感受到是誰在不舒服──是那個「自我」,我立刻就把它分出去了,我就想:這不是真我,我不要這樣看同修。這個「自我」表現為:不能被別人孤立、不能被別人不信任、不能被別人瞧不起、別人不能比我好等等。因為我能及時的把它分出去,所以心裏沒有很難受的感覺,但是還是不認同A同修的表現。後來,我內心感受到她表現出來的不好的那一面不是真正的她,是後天形成的不好的觀念在左右著她,我真正在法理上明白她的表現不是真正的她,就能寬容她,沒有了不理解她的想法。

第二天,B同修與我談起了A同修在那件「私事」的處理上做的怎麼怎麼好時,那個「自我」又被觸動了,我說其實她所說的「私事」裏其實是牽扯到了我了,怎麼就不能告訴我呢?B同修一點也沒有覺的A同修有甚麼不對,反而覺的是我不好,不應該問。我無語了,不再堅持了,還是修自己吧。

那個自我又出來了,我心裏就老是想著A同修能和別的同修交流,為甚麼就不能跟我說呢?總是覺的她做的不對。我在法上知道不能這樣想,在努力排斥這個自我。內心就開始改變,是啊,不管誰對誰錯,我得能寬容她,我的心裏得能容得下她。但是具體怎麼做才算是寬容?我得跳出來看,不能陷在其中。

師父在講法中說:「不計歷史上一切生命過往之過」(《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三年加拿大溫哥華法會講法〉)。那我就得這樣做,不把它放在心上,不看、不記別人的過往之過。

那我怎麼能做到呢?我想起師父能救度宇宙中的一切眾生,是因為師父能把這一切看透,那我也得在法上看透這件事情:A同修是修煉人,在沒修成之前都會有人心,有舊的因素在左右,在她沒有察覺到之前就會有這樣的表現。我得把這些都分出去,看同修的真心,不看表面她不好的一面。認識到這兒時,自我銷聲匿跡,心裏沒有任何對A同修不好的想法了,輕鬆無比。

修到這兒時,我感覺到這件事情的發生讓我發現了隱藏多年不易察覺的「自我」,在證實大法中一層層的去掉它,太美妙了!這時真的是發自內心的感謝師父!感謝同修!

以上是個人修煉的認識,如有不在法上的地方,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責任編輯:李明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