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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山丹縣周軍奇又被枉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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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張掖市山丹縣59歲的法輪功學員周軍奇二零二二年五月被綁架、非法關押構陷,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他被甘州區法院枉判三年。上訴後,五月三十一他日被中院非法裁定維持原判。周軍奇已被劫持到蘭州監獄。

周軍奇生於一九六四年十月,原是甘肅省山丹縣焦化廠職工,從事電工技術指導。他在修煉法輪功之前患有嚴重腸胃病,經醫院檢查是從胃到小腸大面積潰瘍,腸子快穿透了,已無法根治,他吃飯喝水都疼,颳風下雨更是痛不欲生。周軍奇修煉法輪功僅三天,這些病症都不翼而飛,從此他身體健康,精力充沛。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周軍奇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迫害,二零零二年他被迫下崗(失業),以後打零工也常遭無理辭退。二零零二年九月,他被警察綁架到張掖市「610」辦的洗腦班迫害兩個多月。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六日,他被山丹縣國保警察綁架、關押,期間遭酷刑折磨長達五個多小時;後他被山丹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在蘭州監獄非法關押期間被迫做奴工,直到二零零七年五月結束冤獄。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八日,山丹縣國保大隊警察以周軍奇發真相資料被人舉報為由將他綁架,六月一日將他非法逮捕,構陷到山丹縣檢察院;八月二十六日把他跨區移送到張掖市甘州區檢察院,因證據不足被退回。

但是山丹縣國保大隊仍不停止對周軍奇的司法迫害。據悉,這期間國保大隊長黃鼎銘、政委王愛國等警察把周軍奇的電腦、手機、打印機送到省城蘭州進行所謂的檢驗。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山丹縣國保大隊又一次羅列所謂的「證據」上報到張掖市甘州區檢察院。甘州區檢察院將周軍奇構陷到甘州區法院。

因張掖市的疫情,家屬找不到合適的律師,山丹縣司法局以法律援助派了兩個律師。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周軍奇被甘州區法院在常人律師做無罪辯護的情況下枉判三年。周軍奇向張掖市法院提起上訴,五月三十一日被中院非法裁定維持原判。

相關責任人

張掖市中級法院審判長劉玉明,審判員楊惠玲、王晶,書記員張琪。
甘州區法院審判長張勤銘,陪審員梁玉鳳、朱紅霞,書記員朱雅欣。
甘州區檢察院檢察官王東海、馬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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