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環境中證實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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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月九日】修煉法輪大法後,我看淡了名利。在單位裏,以前貪小便宜這些事情都不做了,因為知道了不失不得的理。過去在單位經常出差,或者有些幹活的東西,甚麼小電扇啊,不是自己的東西都拿回家了。修煉後我又都給送回去了。

在單位我是技術人員,有的時候需要出差維護機器,對方就會想辦法賄賂我,都希望能把他們的機器好好修理。甚麼給錢給煙都是常事,如果不給些好處,自己心裏就會不舒服。

修煉大法後,別人再給我好處我都謝絕了。有一回修高速公路,對方老闆通過下屬接觸到我,給了我一些錢,我拒絕了,我說:「我是修煉人,這些工作都是我應該幹的。」因為之前我聽到一位法輪功學員講的修煉體會,他在長春當兵的時候佔了部隊幾卡車的東西,修煉後都給還回去了。這件事情對我觸動很大。我想人家那麼多東西都送回去了,我這點東西算啥呀?

後來,我理解到不管一件事情是大是小,東西是多是少,體現出的是修煉人的心性。

我在單位上班時,我修煉法輪功的身份是公開的,領導和同事都認可我的人品,所以重要的任務領導交給我很放心。

有一年總公司給單位下個任務,要做一輛高空作業車。當時在全國自主研發那個高度的高空作業車應該是第一台。車間領導找到我讓我接這個任務。我當時也有些畏難情緒,我問負責人:「為甚麼要找我們班組?」他說:「你比較可信,你工作認真負責,而且你是專科畢業的,這方面知識你都了解。」負責人又說:「公司全力支持你,要設備給設備,要東西給東西、要人出人,你說了算。」

從研發、畫圖紙、到製作的三個月裏,要經常加班加點,那時我心裏想著參加集體學法,就和領導請假,領導說:「現在正是需要人手的時候,你就別請假了。」我想到師父講的要「兢兢業業的幹活」(《轉法輪》),我就不再想請假的事了,就一心想著如何干好工作。遇到技術難題時就與工程師共同商討,出現甚麼問題時就與團隊人員共同研究解決。我把自己的經驗、技術全部拿出來投入到項目中,同時投入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我按照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無條件配合公司、不求回報,也沒向公司提出任何條件,最後順利完成項目按時交付。後來公司用這台車參加了全國車展,拿到了金獎。

單位招聘來的新員工,領導都安排到我的班組裏。我問主任:「為甚麼把人都安排到我的班組裏?」他說:「你給把關,你認為行的就留下,你認為不行他就走人,我就相信你。」後來我悟到:這些人來我這兒都是緣份,是來聽真相的。

有一回來了一個新員工,幹武警工作八年了,按理說應該留在部隊的。我問他:「你怎麼能應聘到這兒,你沒有經驗啊。」他說:「我說謊了,我應聘的時候說我啥都會,才讓我入職的。」我問他;「那你為啥不在部隊幹了呢?」他說:「唉,良心過不去了,太可怕了。在部隊當武警的時候都是半夜出去,開車去鎮壓老百姓、去抓人,幹的都是傷天害理的事,這些殘害老百姓的事我實在幹不下去了。」

後來我給他講了法輪功真相,幫他做了「三退」,他就走了。我在單位先後帶的幾個徒弟都給他們講了大法真相。

(責任編輯:洪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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