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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中堅持煉功 瀋陽馬江被關禁閉兩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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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法輪功學員馬江的親屬接到瀋陽市第一監獄獄警電話。據悉,馬江於八月一日被劫入獄後,堅持煉功打坐,被關禁閉兩個月。目前,他繼續煉功,再被關禁閉。獄警說,如果他繼續煉功,馬江將會一直被關禁閉,家屬也無法會見,無法存錢。

「關禁閉」就是關小號,期間不能洗漱,全天戴著手銬,據說,嚴重的還戴腳鐐;白天不能休息,不停播放「轉化」、監獄行為規範等;食物也比正常監區吃的差且少,窩窩頭配白開水。


酷刑演示:關小號

馬江一家人屢遭迫害

馬江,男,原瀋陽市黎明公司職工。一九九六年,他的岳父吳玉開始修煉法輪功,岳父的身體健康了,感受到法輪大法的美好。隨後,馬江和妻子吳樹豔及妻子的哥哥吳樹鳴也相繼走入大法修煉,他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使他們內心祥和與寧靜,全家都沐浴在佛恩浩蕩之中。

然而,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四年中,馬江和多位親人因堅持信仰法輪功,被中共殘酷迫害,其中馬江的妻子吳樹豔二零一三年被迫害致死;岳父吳玉二零一五年被迫害離世;大舅哥吳樹鳴曾被冤獄迫害三年;馬江的女兒馬紅陽和女婿趙偉均曾被冤獄迫害一年四個月;馬江本人在二零一四年曾第一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儘管一家人歷盡苦難,但對信仰矢志不渝。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日,馬江外出買菜,回家時,沈河區公安分局的警察直接將他攔在門外,騙他出到樓外說兩句話,結果直接將馬江綁架走了,隨後警察非法抄家,沈河經濟開發區法院以莫須有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對馬江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馬江被送到遼寧省盤錦監獄洗腦迫害(所謂「學習」)。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馬江又被送到瀋陽第一監獄非法關押。

獄中堅持煉功、被關禁閉迫害

法輪功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在馬江的家庭中就得到了印證。但共產黨控制的政府二十四年來知法犯法,迫害法輪大法信仰者。

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馬江被劫入瀋陽第一監獄後,被非法關押在二監區。馬江堅定信仰,拒絕「轉化」,堅持煉功。所以,他剛進去,就被獄警關到禁閉室兩個月。期間,他不能洗漱,全天戴著手銬;白天不能休息;食物也比正常監區吃的差且少。

兩個月後,馬江被解除禁閉,他開始繼續煉功。於是,獄警第二次給他關到禁閉室,獄警稱,最少還得關兩個月。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獄警給家屬來電話,想讓家屬做「轉化」,跟家屬說,如果勸他不煉功,可以給他解除禁閉;但如果繼續煉功,馬江將會一直被關禁閉,家屬也無法會見,無法存錢。

獄警打電話時還直接說,給你們家屬打電話的目的,不是為了告知馬江的情況,而是想讓家屬勸說馬江不要在裏邊打坐煉功了。

獄警還問馬江的女兒,在她服刑(曾被非法判刑一年四個月)期間有沒有「轉化」?當獄警得知她沒有「轉化」時,馬上掛掉電話。

信仰是天賦人權,是受法律保護的。中國《憲法 》第三十五、三十六條,明確規定中國公民有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的權利。法輪功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得到全世界的支持和認同。

在中共二十四年的迫害中,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

自古講「積德延壽,持善得福」。人生唯有兩件事能改變人的命運,一個就是積德行善,多做好事,會延陰德、得福報。一人行善,全家得福報;再一個就是行惡做壞事,結果則是削減壽祿和福份。一人行惡,殃及子孫。這些年來,無數的實例已經驗證了這樣一個天理:「善待大法得福報,迫害大法遭惡報」。

希望瀋陽第一監獄的工作人員,中共建政以來就在迫害各階層的中國百姓,它的末日即將到來,不要做中共的替罪羊,給自己留一條後路,善待大法弟子,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相關信息:
馬江所在瀋陽第一監獄二監區獄警電話:15698818825

(責任編輯:石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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