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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遭騷擾綁架 四川謝明玉被冤判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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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據悉,遂寧市法輪功學員謝明玉女士,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信仰真、善、忍,被遂寧市船山區檢察院非法起訴至船山區法院刑事法庭。船山區法院於十月十七日上午九點對謝明玉非法開庭,她被冤判六個月,當天上午十一點左右回到家中。

謝明玉今年73歲,是船山區工業園區的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三年二月八日上午八點半左右,謝明玉與法輪功學員唐剛英準備去市場買蔬菜,在彩虹街同走,距離不遠。當謝明玉一邊走一邊發送法輪功的救命真相資料時,兩人遭南津橋派出所兩個便衣警察跟蹤,同遭綁架。唐剛英被逼迫簽字,才被放回家。謝明玉被非法審問關押了五個小時,後以所謂的取保候審的形式回家。

二零零八年七月六日中午,富源路派出所警察在村長帶領下,闖到謝明玉的家裏,搶走了大法書和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並將她綁架。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下午三點左右,謝明玉被一夥不法之徒強行綁架到了富源路派出所,同時被非法抄家。在派出所遭到非法審訊,逼問大法書及資料的來源。晚上,又被警察劫持到了北門收容所,關了一天一夜。第二天晚上,又把謝明玉轉押到永興看守所,非法拘留我二十七天,八月七日才被釋放回家。

二零一四年,謝明玉被隊長唐立忠打電話騷擾。

二零一五年,謝明玉被富源路派出所兩個警察上門騷擾,當時她外出,警察說等兩天還要來。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午,十點半左右,法輪功學員謝明玉與楊中碧(女、69歲)及鄭樹德(女)三位老人,在南小區菜市場被惡人誣告,遭城南凱旋路派出所警察綁架。謝明玉身上帶的60元真相幣及一個真相U盤被派出所警察搶走。凱旋路派出所警察還打電話通知市國保警察,國保收走了所有非法搜繳來的東西,期間遭到非法審訊、照相和簽字。下午1點鐘才被放回家。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謝明玉家人連續兩天被遂寧市富源路派出所兩個便衣警察騷擾,打聽她的情況。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六日上午九點左右,謝明玉被南津路派出所便衣警察跟蹤綁架。

二零二三年二月八日上午,謝明玉被南津路派出所便衣警察跟蹤綁架、取保候審。十月十七日上午被冤判六個月。

此次參與對謝明玉非法判刑的涉案人:

四川遂寧市船山區檢察院公訴人:
田光榮 08252381237、13980188189

(責任編輯:林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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