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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雙城區樂群鄉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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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區樂群鄉的村幹部、派出所警察騷擾、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以下是收集的一些迫害情況。

1、法輪功學員付連軍,男,一九四八年十月出生,二零零零年七月被村大隊非法關押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十月進京證實大法,然後付連軍被抓回去關押進雙城看守所。後來家人被勒索拿3000元錢才把其放回。二零零零年十月,付連軍又進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被非法關押雙城看守所三個月,一直到二零零一年元旦才放回,然後關押到村大隊四個月,整天睡在大隊,吃飯民兵帶回來吃,然後再回去,然後村大隊幹部王玉林汪振江對付連軍說:你的十四畝土地,村裏得收回來當是你的路費。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日,付連軍跟人講真相被村幹部汪振江舉報鄉派出所,來抓他沒在家,就在這個時候起,付連軍就流離失所,一年多不敢回家。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三日,付連軍在自家果園幹活被村幹部汪振江發現舉報然後,鄉派出所趙二龍帶領六個民警來抓他抄家,翻東西,付連軍被綁架到雙城看守所判刑,被送到監獄,在監獄裏受到多種折磨,把他的肋骨打折,鼻子被烤焦,上大掛等酷刑。

二零一二年,付連軍慶祝法輪大法日又被村幹部汪振江舉報,被強行抓到雙城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二十三天,最後鄉派出所所長孔慶滿,非法勒索付連軍3000元才把人放回。

2、法輪功學員李世民,男,一九四七年八月出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他去省政府,政府動用國家大批警察,武警抓人,被抓到省體育場,後被雙城政府押回從此就失去自由。

二零零零年一月份,李世民出去串門,被鄉派出所所長王國蘭,毛金生,把他帶到鄉派出所,一頓毒打說他串連他人;二零零零年七月份李世民被抓,被非法關押在村大隊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十月份派出所所長,毛金生等人到他家非法抄家,拿走煉功帶一套,罰款1000元錢;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五日,李世民進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被派出所所長毛金生等人,把他綁架到雙城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罰款2500元錢,村委會收回土地十畝;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五日,李世民講真相,被村幹部汪振江發現舉報,被迫流離失所多年,派出所經常到他家騷擾抓人,二零一二年慶祝法輪大法日因放鞭炮,被村幹部汪振江舉報,被派出所所長孔慶滿等人,綁架拘留十五天罰款4500元錢。

3、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日,友好村村長關興義帶領當地派出所警察非法闖進法輪功學員郭麗華家,騷擾和恐嚇,抄走大法書,隨後把她綁架到派出所,關押一天半,勒索家人交了500元錢,才把她放回。

4、法輪功學員郭淑范於二零零零年七月被非法關押在本村,三天三夜,不讓回家吃飯,睡覺,強迫簽不煉功保證。給她和家人造成極大傷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郭淑范為證實大法清白進京證實大法,剛到瀋陽,就被當地警察,劫持到瀋陽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天一夜,遭受毒打後,被迫說出了家庭住址。被當地派出所警察趙二龍、村長押回當地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天,非法勒索2000元,伙食費100元,才釋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臘月二十三,郭淑范被強行騙到村上非法關押,不讓回家過年,給家人心理上造成傷害。因家人是教師,她煉功家人被停止工作,家人出於無奈,到村上,打罵說讓她喝藥死,郭淑范說煉功做好人,又沒做壞事為甚麼要喝藥?為抵制迫害她絕食三天,回家有人跟著,想在家吃口飯,來了七八個人和家人連打帶拽,結果她腰部受傷不能動了。晚上村長和派出所,來了好多人,把郭淑范強行用被子抬到村上,不吃不喝沒人管,親屬看到後,找派出所警察趙二龍說好話,才讓家人把她背回家。晚上,房前房後有人蹲坑。

二零零一年,郭淑范到集市買東西,派出所警察趙二龍,帶人到她家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和磁帶,後被綁架到看守所,家人被勒索。

5、李秀雲二零零零年七月和五名同修在一起煉功,被村裏人舉報,村書記李國榮,村長顧亞洲,治保主任溫躍軍,截止到村委會,搶走了錄音機,毀壞了磁帶,幾個人又被政法委書記王國嵐綁架到派出所,遭到派出所所長毛金生等警察,謾罵侮辱,眼睛被打青腫,毛金生揪住李秀雲的頭髮,叫她臉衝牆站著,讓法輪功學員在院子裏鏟雜草,後又押回村委會迫害了四天,強迫她拿房照身份證做抵押,並且勒索500元錢。

二零零一年,派出所警察付曉賀帶領幾個人來李秀雲家,以欺騙的行為,將她騙到村委會,因不寫保證關了四天,十天後,又被騙去,看錄像,並強迫寫所謂所謂「保證」。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因講真相,李秀雲被村治保主任溫躍軍舉報,五天後晚八點被派出所警察綁架,第二天,被劫持到雙城第二看守所,拘留一個月後被放回。這次派出所非法勒索她家2000元,看守所伙食費350元。

二零零三年六月,派出所警付曉賀等人非法闖進李秀雲家,搶走大法書和磁帶。同年九月,派出所所長孔慶滿帶領,十幾個警察來李秀雲家,將她劫持到派出所,後命令手下抄家。因李秀雲大嫂進行阻攔,警察也把她劫持到派出所,勒索300元現金,所長孔慶滿恐嚇李秀雲和丈夫拿5000元,不然就判刑,最後經人調解非法勒索2000元。

6、法輪功學員劉秀坤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去省政府上訪,然後被列為重點人物看管,派出所多次,到劉秀坤家進行騷擾。

二零零零年,劉秀坤進京證實大法,回來後被送進雙城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十多天,被罰款4500元,回來後又被非法關進居委會裏40多天,每天由家人送飯,白天看電視洗腦,晚上睡涼桌子。

(責任編輯:林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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