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犯罪事實與受害者:
1、二零二二年五月份,在醫療系統退休的66歲法輪功學員程瑞娥一家人從北京回老家。莒南縣政法委、十字路鎮黨工委不法人員電話騷擾程瑞娥的女兒,下午一幫男女上門騷擾,程瑞娥不在家。幾天後,又電話騷擾程瑞娥的兒子,威脅說他媽媽不寫不煉功的保證書,就停發住房補貼。三年來程瑞娥屢遭騷擾。
2、二零二二年九月上旬,十字路鎮土溝油坊法輪功學員侯仕華87歲的父母親遭城南派出所警察非法搜查搶劫。十月上旬,兩名警察闖到侯仕華家,未上堂屋,拍照見面。
3、十字路鎮土溝村法輪功女學員肖明霞(53歲)的丈夫二零二二年上半年遭綜治辦指使村委會人員騷擾,逼寫三書,威脅去官坊敬老院洗腦班;十月份三名警察上門騷擾兩次,肖明霞均未在家。警察逼迫肖明霞兒子給她打電話。
4、十字路鎮黃莊社區65歲左右的法輪功女學員許春娟、75歲左右趙姓法輪功學員及80歲法輪功學員孫素芬三人,均遭城南派出所不法警察騷擾。許春娟為躲避迫害,一度被迫離家出走,警察又多次上門,後許春娟在自己家中被闖上門的幾名警察非法拍照。
5、二零二二年九月份,66歲退休物理教師、法輪功女學員毛德君遭不法警察上門騷擾,致使毛德君老伴一聽到敲門聲就發怵。毛德君於二零二零年八月遭莒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臨沭縣法院合謀非法判刑一年半,停發退休金。
6、二零二二年八月中旬,87歲的法輪功學員季玉清(曾遭非法拘留迫害)遭莒南縣政法委、綜治辦、大店派出所不法人員非法搜查、逼迫放棄信仰。不法人員在老人兒子家找了幾本舊書焚燒拍照,做戲後還未戲終,九月中旬當老人正在家看書時,又私自拍照,逼老人在不煉功保證書上簽名按手印,遭拒絕,時值老人的兒媳來,又被欺騙代婆婆簽名按手印。老人的女兒、63歲退休教師楊廣珍二零二一年十月八日遭莒南縣政法委、臨沭法院合謀非法判刑,二零二二年六月八日被投入山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7、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原莒南縣第八小學教師、55歲的法輪功學員付廷法遭受政法委、綜治辦指使的十字路鎮司法所不法人員電話騷擾,被扣帽子「被監管人員」後,從八月下旬開始一直到邪黨「二十大」當天,付廷法與妻子不斷遭公安局國保大隊不法人員電話騷擾。非法電話騷擾近30次,僅邪黨「二十大」當天就十次,光國保大隊一警察(13953910166)就打了不下20次電話,上門騷擾約5次。付廷法在二零一零年被非法勞教期間被迫害致殘,無法從事體力勞動,靠妻子打工維持生計。二零一五年訴江後又遭莒南縣政法委、公檢法不法之徒合謀誣判三年,並被非法開除教職。
8、二零二二年八月十日前後一週之內,十字路鎮趙家河子村86歲法輪功女學員宋儀臻三次遭莒南縣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及村委會不法人員騷擾、兩次入屋搶劫,九月下旬又遭第四次上門騷擾。
9、二零二二年九月下旬,66歲法輪功女學員龐立芝遭城南派出所三名警察上門騷擾。龐立芝八月二十六日下午在家中被城南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留十五天,才出拘留所沒幾天。
10、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40多歲女教師、法輪功學員祁磊在單位莒南縣第六小學遭莒南縣公安局警察紀某、滕厚冰騷擾。祁磊向警察及在場的人揭露自己父母被迫害致死及自己遭迫害等事實。兩警察給祁磊拍照,祁磊也給他們拍照。滕警察害怕被拍照用胳膊遮蓋臉部。祁磊說自己家庭被他們迫害致骨肉分離,至今他隻身已過第十六年了。滕警察心虛的說不是他們迫害的。祁磊說,這不就是你們跟著江澤民迫害的嗎?十一假期,滕警察又打電話謊稱是查天然氣的,祁磊質問:查甚麼天然氣,你那天不是上單位找我了嗎?
11、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莒南縣公安局警察紀某、滕厚冰從莒南六小出來後,又闖到福苑社區莒南六小退休校長葛老師家,騷擾他的妻子、66歲法輪功學員魏本娥。四年來魏本娥屢遭騷擾迫害,去年九月,綜治辦主任季興鋒三次上門逼著曾經當過他的老師的葛校長開車把自己的妻子拉到大店洗腦班迫害,葛校長被逼著替妻子寫保證書、讀保證書,魏本娥被逼讀保證書。季興鋒還信誓旦旦的說以後就不找你們了。以後上哪你的身份證都沒事了。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六日,季興鋒打電話讓葛校長去平房。魏本娥隨後趕到福苑社區平房家中,見桌子上放著筆和紙,此時季興鋒正提著文件夾欲走,魏本娥一把抓住季興鋒說:你怎麼出爾反爾的呢?你別走,我跟你談談來!季興鋒剛剛逼著自己的老師葛校長替妻子寫了保證書之類的東西,做賊心虛,趁著葛校長拽妻子的功夫逃走了。
12、十字路鎮溝頭村50多歲法輪功女學員韓泰英遭莒南縣城南派出所警察騷擾。
13、溫水泉社區61歲法輪功學員韓廣蓮忙於照顧身患重病的丈夫,仍多次遭社區人員電話騷擾。
14、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大店鎮82歲法輪功女學員李鴻卿老人遭政法委、綜治辦不法人員上門騷擾,不法人員逼老人放棄煉功,威脅影響子孫前途。
15、邪黨「二十大」之前,十字路鎮葫蘆溝村70歲左右退休教師法輪功學員孫運學被警察劫持到經濟開發區派出所,後被非法拘留。目前孫老師被迫害的腳部潰爛,不能走路,靠老伴照顧。
莒南縣政法系及相關政府行政部門不法人員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淪為江澤民個人或夥同已知與未知的共同犯罪參與者,發動、設計、謀劃、命令、主導、落實、管理、參與或煽動了對莒南縣法輪功修煉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殘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與懲罰。在江澤民對修煉「真善忍」群體的滅絕迫害中,莒南縣政法系不法幹警及綜治辦不法人員為所欲為,肆無忌憚的行邪作惡,非法民宅、非法搜查、搶劫、綁架、關押、洗腦、勞教、勞改莒南縣法輪功學員及其它市縣法輪功學員,成了這些人生活工作的全部內容,至少二十八人次被非法判刑,至少五十四人次被非法勞教,近百人次被送洗腦班迫害,更有數百人次被上門騷擾、或綁架、拘留、罰款。王金龍、王興壘、錢法軍、呂啟蘭、姚丙芳、劉懷鳳、李桂美、孟凡相、王憲學、劉希娥、孟祥美等多人均在遭綁架劫持或非法拘留或洗腦、或勞教或判刑出獄後被迫害致死。數十個家庭被破壞。
莒南縣政法委、綜治辦不法人員及其它共同犯罪參與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七、二百三十二、二百四十八、二百五十四、二百三十四、二百三十六、二百三十七、二百三十八、二百九十七, 三百九十九、二百六十三、二百六十七、二百七十、二百七十五、二百四十五、二百四十四、二百五十一以及第二百四十六條,犯有酷刑罪,謀殺罪,法外殺人罪,非法逮捕與拘禁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迫害罪,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住宅罪、盜竊與破壞財產罪、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等數罪,是在破壞法律實施,是有組織犯罪,不僅使莒南縣法輪功學員與家人的尊嚴、生命、財產安全長期遭受嚴重的威脅與巨大的破壞,並且招來了惡報,使莒南縣民眾包括你們自己與你們的家人生命、財產都受到空前的威脅、危險與危機。
莒南縣政法委:趙蘭濤13589668906綜治辦主任季興鋒13954963047
莒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1395391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