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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公安廳國保總隊總隊長張東海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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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一月五日】(明慧記者綜合報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日國際人權日之際,38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向本國政府遞交了最新一批參與迫害者名單,要求依法對這些惡人及其家屬禁止入境、凍結資產。山東省公安廳政治安全保衛(國保)總隊總隊長張東海在此次遞交的名單當中。

這些國家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歐盟中的22個國家以及另外亞洲、歐洲及美洲的十一個國家。此次被送交的名單請見《人權日-最新迫害者名單遞交38國政府》一文。

一、張東海的主要罪行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瘋狂迫害法輪功後,中共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衛局,成為中共政權迫害法輪功的工具和打手,是具體執行、實施迫害的恐怖機構,二十年來對法輪功學員的抄家、綁架、構陷起訴,幾乎都是由國保警察親自或者脅迫下面的派出所幹的。

據資料顯示,張東海於二零零五年已任職於山東省公安廳反邪教偵察處(反邪教局前身)負責人,後任山東省公安廳國內安全保衛總隊副總隊長,二零一九年任總隊長,二零二零年任政治安全保衛總隊總隊長,在其任職期間,竭力執行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邪惡政策。二零一八年他曾發表文章,提出「必須始終保持對邪教的高壓嚴打態勢」,並直接策劃、指揮山東省公安系統各級國保警察或脅迫下面的派出所迫害法輪功,致使該省大批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騷擾、拘留、以致非法判刑監禁,甚至失去生命。

以下僅列舉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二年八月其具體犯罪事實:

據明慧網報導,二零二二年中共政法委、「610」、公安局國保警察在全國範圍內繼續發動所謂「清零行動」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大規模騷擾、綁架、枉判、經濟重罰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二年上半年山東省203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215人被騷擾,為全國綁架和騷擾最嚴重地區。14人被非法強制送入洗腦班,多人遭敲詐勒索。

法輪功學員周春寶,於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五日被冠縣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周春寶多次被非法提審,三天三夜沒讓他睡覺,身心遭受嚴重迫害。非法刑事拘留期間遭到酷刑折磨,周春寶絕食抗議,一度陷於昏迷,曾被送臨清市醫院搶救。

二零二二年七~八月,中共「二十大」前,山東省156名法輪功學員遭警察綁架,是全國綁架迫害最嚴重地區列為第二。該省另有74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17名法輪功學員被強行送洗腦班迫害。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六日,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公安局國保大隊、新區派出所、柳園派出所、古樓派出所、開發區北城派出所等同時行動,綁架多名法輪功學員,並非法抄家搶劫。一位學員因年齡太大,警察把他妻子綁架代替他。

二零二一年,山東省政法委、公安系統以「清零行動」為藉口,幾乎騷擾到了所有的法輪功學員,只要他們能找到的,一個不落的都找到,就連八、九十多歲的老人都不放過,找不到學員,就不斷地騷擾學員家人、親屬,有的甚至十幾次的騷擾、威脅、哄騙逼迫他們簽字。

據不完全統計,二零二一年山東有王連忠、孫丕進等8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102人被判刑;1008人被非法抓捕,在全國排第一;1595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僅次於河北省居全國第二。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蒙陰縣國保警察把正在上班的法輪功學員孫丕進綁架。第二天,家人突然被告知孫丕進去世。家人到現場時,610人員謊稱孫丕進是跳樓自殺,但不讓家屬仔細驗屍。只看到孫丕進沒了一個眼球,半邊頭塌陷,胸腔塌陷。為了掩蓋真相,警方派便衣在村子裏蹲坑、巡邏,監視家屬,不許請律師、上訪,最後強制家屬同意火化遺體。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在中共六中全會之前,濟寧市政法委、「610」、公安局藉口維穩,策劃了一次大抓捕。他們為了讓被迫害的學員無法辨認作惡的警察,採取了讓各區、縣警察交叉綁架。濟寧市有大約35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日,山東德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夥同平原縣公安局,出動多輛警車和多個警察,對平原縣法輪功學員實施大面積綁架、騷擾。於永萍、李曉霞、秦蘭香等10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據明慧網報導,二零二零年,山東省逾2000名法輪功學員受到了不同形式的迫害,比上一年(二零一九年)增加了44%。其中,陳恩才等4人被迫害致死、785人被綁架、536人被非法抄家、985人被騷擾、21人被迫流離失所、165人被非法關洗腦班、72人被非法取保候審、108人被勒索罰款等。其中受迫害300人以上有濰坊市、臨沂市;200人以上的有煙台市;百人以上有聊城市、濟南市、威海市、淄博市、青島市。

二零二零年六月,淄博市張店區國保警察對本地法輪功學員王慶芳、張慧雲等10餘人實施綁架和騷擾,其中七人被非法抓捕。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高密市公安局國保警察統一行動,綁架了薛建新、毛永春、鄭桂香、孫立正、呼世欣等50多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六日晚,濟南市鐵路公安局、聊城市火車站派出所聯合聊城市東昌府區國保大隊、古樓派出所共十幾個警察,闖入聊城市東昌府區法輪功學員華麗琴家中,把陳軍、華麗琴、孫秀娥、李桂華、張亮等7人綁架到派出所,並對9位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周村曹玉玲、王桂蘭夫婦、馬曙光、張春玲夫婦、李帥、張峰、解水章等9人,淄川區孟秀琴夫婦、王寶玲等3人,博山區曲可安、王忠實、李秀雲、高明潔、陳友田、喬惜福等50多位法輪功學員被警察綁架,受到不同程度的騷擾抄家等迫害。

二零一九年,山東省的迫害情況在全國是最嚴重的,其中被迫害人數達1392人, 被非法判刑的124人,佔全國的15.7%;非法判刑全國最嚴重的12個城市中,山東佔5個,它們是青島20人、臨沂市16人、泰安市15人、濰坊市14人、煙台市14人。被冤判的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有27人。被中共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109場,被非法構陷到檢察院、法院的法輪功學員就有145名。

鄭全花,女,63歲,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七日上午被萊西國保警察綁架、抄家。二零一九年七月底,鄭全花被非法庭審,二零一九年十月末,即墨法院告知家人,鄭全花被判刑七年。

二零一九年,山東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有郭振香、李長芳、李付榮、邵紫英、彭桂香、陳玉花、陳玉花、任國華等16人,被非法抓捕665人,騷擾508人,最嚴重的城市濰坊市226人。

二零一八年,山東省有107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有董月孝、蔡穎、王煥雲等4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八年「上合組織峰會」在青島舉辦之前,濰坊市政法委書記孫起生在電視會議上公開誣蔑、誹謗法輪功,煽動仇恨。之後,在兩個月內,濰坊市就綁架了153名法輪功學員,四月36人,五月117人。

張東海作為山東省公安系統國保警察的總負責人,對近幾年在山東發生的對法輪功迫害的嚴重情況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二、部份迫害致死案例

案例一、李長芳被派出所與臨沂看守所迫害致死

李長芳,女,55歲。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早上六點多鐘,李長芳還未開門,沂南縣公安局國保警察和鎮派出所警察翻牆入室搶劫並綁架了李長芳。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李長芳被判刑兩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七月五日晚上十點,李長芳的家屬接到臨沂市看守所在醫院打來的電話,告訴家屬李長芳病危,需要家屬簽字動手術。七月六日下午,醫生強行對李長芳做了手術,從胸腔開刀到腹部。從此李長芳昏迷不醒,被用各種儀器、呼吸機在維持生命。七月十二日,派出所警察與臨沂看守所獄警趁李長芳的家屬不在,闖到臨沂醫院重症監護室,拔掉正被搶救的李長芳身體上的各種儀器管子與呼吸機,使李長芳死亡。

案例二、王煥雲遭綁架恐嚇含冤離世

王煥雲,女,69歲。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壽光張建橋派出所和國保警察突然闖入她家,把她和老伴綁架到派出所,並非法抄了家。王煥雲被警察恐嚇、非法審訊後,被送濰坊市看守所,查體不合格拒收,壽光國保以「觸犯刑法三百條」對王煥雲「取保候審」放回家;王煥雲老伴患有嚴重的抑鬱症,被警察恐嚇、非法審訊後,被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關押到壽光看守所。回家後,王煥雲吃不下飯,睡不著覺,身體狀況急劇下降,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含冤離世。

案例三、青島市何立芳被虐殺──疑被活摘器官

何立芳,男,45歲,於二零一九年五月被綁架,七月二日在山東普東看守所監禁期間死亡。據明慧網報導,他的家人發現,何立芳的遺體,胸前有縫合的刀口,後背也有刀口。臉龐顯痛苦狀,嘴巴張著,鼻子和嘴裏有血跡,牙縫往外滲血,身上都是傷,腿、胳膊上都是淤青和發黑,還有針眼,脖子上有個燎泡。警察起初說是屍檢造成,但家人懷疑何立芳可能在生前或剛剛死亡後被摘取器官。

案例四、山東省龍口市姚新人被迫害離世

姚新人,男,51歲。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上午,姚新人被龍口國保警察綁架,二零一九年八月十日被非法批捕,後被非法關押在龍口市張家溝看守所。期間被迫害致腦溢血,開顱手術致昏迷不醒。二零二一年二月四日左右,龍口國保和法院強行決定撤離重症監護室的救治,將他送至東江敬老院。二月十一日凌晨,姚新人含冤離世。

案例五、濰坊市初立文含冤離世

初立文,男,65歲。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再次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濰坊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初,初立文被非法批捕。二零二零年三月初,初立文被檢察院構陷到法院。濰坊市坊子法院二次退回初立文的卷宗,可是濰坊峽山國保大隊長劉傳軍拒不放人。初立文還被關押在濰坊市看守所。年前臘月二十八被非法判八年,後因身體被迫害得很嚴重,被釋放回家,於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含冤離世,終年六十五歲。

三、張東海的個人情況

'張東海'

張東海 (Zhang, Donghai),男,二零一九年十月至今任山東省公安廳政治安全保衛總隊總隊長(政治安全保衛局局長,副廳級)。

以往任職情況:

二零零五年已任職於山東省公安廳反邪教偵察處(反邪教局前身)負責人,之後任山東省公安廳國內安全保衛總隊副總隊長。

二零一九年十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任山東省公安廳國內安全保衛總隊總隊長(國內安全保衛局局長,副廳級,試用期一年)。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至今,任山東省公安廳政治安全保衛總隊總隊長(政治安全保衛局局長,副廳級)。

註﹕
從二零二零年開始,原公安部一局國內安全保衛局改為政治安全保衛局,各省市公安廳、局的一處、科也相應改為政治安全保衛局、處。本報告內容中在涉及到政治安全保衛局時仍然使用舊名稱「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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