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再曝北京昌平區「610」廉學玉的惡行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一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自二零零二年至今,廉學玉在昌平區「610辦公室」工作並擔任科長,在迫害法輪功中起了極壞的作用。此外,他是昌平區開辦洗腦班(實際上是黑監獄)的主要組織實施者,對法輪功學員實施洗腦迫害,用極其非人道的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

一、廉學玉在任職昌平區610期間的部份迫害案例:

1、陳淑蘭與母親、女兒被迫害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七日,國保警察闖進昌平區沙河鎮女法輪功學員陳淑蘭家,綁架她和她母親王蓮榮,並搶走現金12萬元和一些金首飾等。

陳淑蘭的女兒李穎,當年才十歲,十七日上午在昌平城北中心六街小學上課時,被老師叫出去,對她說:「你去學習學習」。隨後將李穎劫持到了昌平朝鳳庵洗腦班。小李穎說:「在洗腦班裏,當天晚上,他們就輪流對我灌輸誣蔑法輪功的東西,並威脅我說:『不轉化就不讓上學』。這些人太壞了,把媽媽帶走了,也不知道給關在哪裏;還不讓我上學,不讓我回家,還強迫我看誣蔑法輪功的錄像。他們不讓我睡覺,到半夜一兩點鐘還不讓睡覺,我走到哪兒都有二、三個人跟著。」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晚講真相時,陳淑蘭被昌平松園派出所綁架,先後被關押在昌平看守所、北京第一看守所。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八月一日兩次非法開庭。八月二日陳淑蘭被非法判刑4年。

陳淑蘭,原籍張家口。娘家因修煉法輪功,六口之家先後被中共迫害致死五人,她是唯一的倖存者,這是她第二次被中共非法判刑。陳淑蘭曾經被非法監禁7年半後又被洗腦班迫害3個月。她家的慘案被聯合國人權專員列為典型申訴案例。

而且,該案還有一個重大違法事實,即法官楊衛東涉嫌玩忽職守,未審先判。

2、陳朝陽被迫害致瘋

陳朝陽,男,昌平區陽坊鎮陽坊村人。二零零二年曾被非法勞教1年。被迫害致瘋、失蹤。

3、楊秉海被綁架

昌平區大法弟子楊秉海,因堅修大法,多次上訪被關押、拘留。於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勞教,一年後回來被單位(北京水泥廠山礦)無故開除,為養家糊口並供孩子上大學,只好以蹬三輪車為生。楊秉海在拉車期間,正念正行,不斷向世人講清真相。二零零三年在大街上被邪惡之徒非法撞倒,強行綁架到昌平區轉化班。在轉化班內,他堅決不配合邪惡,不斷講真相,後正念闖出。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一日,楊秉海又因為講真相被昌平區不法之徒(六一零和國保局)綁架,警察將其上大學的兒子騙回家並非法抄家。其妻楊秀玲,也因堅修大法,多次上訪被非法勞教1年,回來後也被解除公職,又在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判刑2年半。

4、喬志強被迫害離世

喬志強,男,昌平區南口鎮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五月三日,公安人員從家中將他綁架至拘留所,後劫持到西峰山轉化班強制洗腦,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出來後還時常遭到惡人上門騷擾、恐嚇,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四日含冤離世。

5、李淑敏被迫害離世

李淑敏,女,退休教師,昌平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四月被綁架到朝鳳庵洗腦班,逼迫她寫放棄修煉的文字,她說不會寫。惡人說:「你是教師不會寫?誰信哪?你就得寫,還得多寫,寫不好別睡覺。」逼的六十多歲的她嚎啕大哭。李淑敏是回族人不吃豬肉,惡人強迫她吃豬肉。長時間的身心摧殘,李淑敏回家後一直處於抑鬱狀態,不長時間含冤離開了人世,時年六十五歲。

6、樊玉環被迫害

樊玉環,女,北京鐵路局某基層單位職工,因堅持「真、善、忍」的信仰,遭到昌平區南口鎮「六一零」、昌平區委「六一零」、昌平區公安局局長劉剛、鐵路公安等惡警的殘酷迫害,綁架、關押、勞教、判刑。非法關押過她的黑窩有:昌平區看守所、昌平區拘留所、朝陽區看守所、朝陽區拘留所、北京市女子監獄、北京市團河勞教所。

二零零八年,邪黨以奧運為由,再次綁架樊玉環並非法判刑。樊玉環的兒子王凱,當時還沒有生活經濟來源,被迫到處找親戚借錢。樊玉環出獄後,才和兒子搬到了南口村北租房住。

7、王桂芬被迫害離世

王桂芬,女,昌平區紅冶鋼廠退休職工。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五日,昌平區六一零設圈套,將她綁架到朝鳳庵洗腦班,長時間對她車輪戰逼供:開始國保大隊長劉剛和警察陳海龍等人打罵,後由六一零的廉學玉等人謾罵、拍桌子、狂言狂語;每天逼王桂芬看造謠誹謗法輪功的錄像,逼她罵師父、罵大法、寫造謠文章,近五十天超強度的折磨和精神摧殘,導致王桂芬精神崩潰,被逼死在洗腦班裏。

8、王麗和女兒被迫害

王麗,女,原寧夏石嘴山市惠農區鋼廠證誼變電所員工。二零一二年三月九日晚,王麗和大女兒程江紅在北京,和北京法輪功學員耿向克坐在私家車上聊天,被北京昌平區公安分局的巡邏警察以莫須有的罪名帶到了分局,並劫走了她們的手機、電子書、神韻光盤等。第二天晚上她們被關押到北京昌平看守所。

看守所不給吃喝、不讓上廁所。因長時間不讓上廁所,王麗肚子痛的不行,多次請求上廁所,他們以沒有女警為由不帶我上廁所。可是王麗的女兒就是女警非法搜身的。一直到第二天早晨上班後,王麗多次呼喊才出來一名女警察帶上了廁所。

在看守所,王麗和大女兒關在緊挨著的監舍。看守所裏的隊長指使三、四個嫌犯將王麗衣服扒光,推出監號強行給穿上囚服,並監視王麗。王麗怕連累家人不願告訴他們姓名,這裏的看守隊長就指使一夥吸毒犯毒打王麗。王麗沒有任何生活用品,來例假、上廁所都不給手紙,

期間,為了逼迫王麗說出姓名、所在地,看守用手銬、腳鐐將王麗銬在牆根的鐵環上不讓上廁所。因憋尿時間太長,王麗小腹疼痛得厲害,王麗多次呼喊,看守不僅沒有讓上廁所,反而將王麗單獨關起來,用手銬反銬在老虎椅上,還不給喝水。在這樣的殘酷折磨下王麗承受不住,說出了姓名。

9、李豔玲等九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北京市昌平區李豔玲(女)、封孝玲(女)、郝福寧(男)、石景山區張明霞(女)、通州區閻峰(男)、藺福華(女)、朱勁松(男)、海澱區晉源濤(男)等九位法輪功學員,去昌平十三陵地區清除污衊法輪功並毒害世人的展板,在昌平區被當地惡警綁架。第二天凌晨,昌平惡警劫持著9位法輪功學員分別去他們家裏搜查,對家屬的態度非常野蠻,對家屬問話不做任何答覆。

從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八日起,被綁架的九位法輪功學員就與家人失去了聯繫。兩個月後,家屬才通過當地派出所收到昌平公安分局拘留通知書和北京市公安局「逮捕通知書」。

近半年內,這些法輪功學員兩次被從昌平區看守所送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兩次被退回到昌平區看守所。北京昌平區「六一零」操控公檢法圖謀以「破壞法律實施罪」誣判這些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八日,昌平區法院第19法庭對綁架並非法關押長達九個月的九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審理。九位法輪功學員當庭譴責昌平法院的審理是非法的,拒絕審判長楊衛東的一切提問,並告訴他們法輪大法弘揚「真善忍」教人做好人沒有錯;修煉法輪功沒有罪;是你們在犯罪。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其中八名法輪功學員被昌平區法院利用「刑法第三百條」非法判刑,刑期如下:封孝玲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晉源濤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閆峰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藺福華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郝福寧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張明霞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張秀萍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朱勁松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10、呂尚春被迫害

二零一四年九月七日,法輪功學員呂尚春在昌平區回龍觀西街文華市場農貿大廳內和攤主兌換真相幣(把100張1元的真相幣換成100元的整錢)時被攤主舉報。昌平公安從呂尚春家中拿走了打印機,但經鑑定也無法證實真相幣是呂尚春自己打印的,而且拿走的電腦中也沒有真相幣相關的文件。當晚就將呂尚春送到昌平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九日,北京昌平法院對呂尚春非法庭審。呂尚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11、張鴻儒被迫害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張鴻儒在北京昌平區沙河鎮蘭堡公寓,遭沙河鎮派出所、昌平區國保警察綁架,電腦、刻錄機、三台打印機等個人物品被警察抄走。七月二十三日凌晨,被非法關押在北京昌平區看守所。

張鴻儒,男,原本是遼寧人,後在北京工作,戶口落到北京朝陽區。時年四十三歲的張鴻儒是電腦工程師,就職於北京盛華實科技有限公司造價軟件產品事業部。張鴻儒因為修煉法輪功曾被非法判刑11年。出獄回家不到四年,又遭非法庭審。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昌平區法院20法庭對張鴻儒開庭。張鴻儒在法庭上講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的經過和修煉後大法使他提升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使他成為了一個真正的好人。他還說:「我在之前被非法判刑十一年,我從來都沒有怨恨過任何人。我希望法官和在座的所有人都能守住人的良知和做人的底線。」

律師在做無罪辯護時流下了眼淚。律師指出:「我的當事人修煉法輪功無罪,應無罪釋放。」旁聽席上的家屬基本都鼓起掌來。這時法官王式寬以家屬鼓掌違反法庭紀律為由,叫警察將家屬驅離法庭。張鴻儒七十八歲的母親流著淚說:「我不走,我要看我兒子,我兒子修煉做好人有甚麼錯?」但最後,警察強行將張鴻儒的母親、兩個姐姐關在法庭外面。張鴻儒被非法判刑四年。

12、王亮清被迫害

王亮清,男,現年五十八歲,籍貫湖南。一九八九年畢業於哈爾濱工業大學,獲碩士學位,入職中國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任工程師。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王亮清因修煉法輪功,被研究院非法開除。後考入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獲博士學位。

王亮清博士畢業後,應聘到國家重點企業「三一集團重機研究院」。他專業技術過硬,工作兢兢業業,得到單位重用,曾主持、參與多項國家重點項目,為項目成功貢獻智慧。

一九九五年,王亮清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的內涵讓他感佩,大法的法理讓他震撼!修煉後,身體很快得到淨化,頭髮脫落現象沒有了,一大塊禿頂長出了新頭髮,記憶力明顯增強,思維也敏捷了,一年內發表四篇學科論文。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五日,在單位上班的王亮清,被領導請去「談談」,不承想被昌平南口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昌平看守所非法關押,同時被非法抄家。三十天後,昌平區「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與昌平區公安分局將王亮清構陷到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王亮清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八年六月,昌平區檢察院在沒有任何有效證據的情況下,蓄意錯用刑法300條,將王亮清構陷到昌平區法院,後非法判刑兩年,罰金兩千元。

13、李淑蘭被迫害離世

李淑蘭,女,昌平區馬池口鎮土樓村善良農婦,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和強制洗腦,期間身心受到巨大傷害,二零零三年三月被綁架到昌平區六一零洗腦班,被灌吃不明藥物,致精神失常,後生活不能自理,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晚含冤離世,終年六十五歲。

二、廉學玉在北京昌平洗腦班的罪惡

廉學玉的惡行也殃及妻子子宮摘除;兒子開車出車禍撞死一人,自己腿被撞折;父親死亡;大伯死亡;嬸子死亡;岳母死亡。廉學玉在北京昌平洗腦班的罪惡,請見明慧網《「610」廉學玉在北京昌平洗腦班的罪惡》一文。

廉學玉:13681027211、13161218253廉妻13718169622宅69700902
住址:北京市昌平區北環路25號院2門402室

二零零二年至今,昌平區被非法勞教和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如下:

二零零二年
鄭旭軍,男,勞教2年
李冬明,男,勞教2年
孫麗華,女,勞教2年
王玉華,女,勞教2年
劉素英,女,勞教2年
張淑英,女,勞教2年
韓玉榮,女,勞教2年
鞏秀萍,女,勞教1.5年
張心如,女,勞教1.5年
張桂鳳,女,勞教2年
張文利,男,勞教2年
張國增,男,勞教1.5年
董文華,女,勞教1.5年
王韶華,女,勞教2年
郭敏清,女,勞教2年
葛仲敏,女,勞教2年
張永利,男,勞教1.5年
張玉竹,女,勞教2年
李秋平,女,勞教2年
馮彩珍,女,勞教1年
溫繼賢,女,勞教1年
郝福寧,男,判刑4年
封孝玲,女,判刑7年
溫繼賢,女,勞教1年
郭文珍,男,勞教3年
陳朝陽,男,勞教1年,被迫害致瘋、失蹤
陳淑蘭,女,判刑7.5年

二零零三年
王寶利,男,判刑4.5年
王愛民,男,判刑3年
張潤斌,女,判刑7年
楊秀玲,女,勞教2年
楊金菊,女,勞教1年
侯國寧,女,勞教1年
肖國芳,女,勞教2年
曲京榮,女,勞教2年
曲詠梅,女,勞教2年
張淑蕊,女,勞教1年
王愛香,女,勞教1年
李忠貞,女,勞教2年
曲老太太,女,勞教2年
曲金鳳,女,勞教2年
鄭秀玲,女,勞教2年
齊淑華,女,勞教2年
張蘭芳,女,勞教2年
王玉芝,女,勞教2年,延期半年
王一鵬,男,判刑9年
蘇 南,女,勞教2.5年。
李士春,70多歲,陽坊鎮前白大隊。被迫害致失蹤、致瘋:2003年離家至今未歸。

二零零四年
李財華,男,判刑
劉 兵,男,判刑3年
劉鳳蓮,女,判刑3年
楊秉海,男,判刑3年
張國富,男,勞教1.5年
石新紅,女,勞教1.5年
崔湘君,男,判刑4年

二零零五年
孟慶霞,女,判刑5年
鄭淑君,女,判刑4年
富豔玲,女,判刑5年
國秀蘭,女,判刑3年
葛仲敏,女,判刑4年
劉豔玲,女,判刑5年
郭敏清,女,判刑4年
田玉華,女,判刑5年
朱家英,女,判刑3年
張淑蕊,女,判刑6年
何廣琴,女,勞教2年
金秀雲,女,勞教2年

二零零六年
董世芬,女,勞教2年
郗煥生,女,勞教2年
李巧燕,女,勞教2年
王 芹,女,勞教2年
楊素蘭,女,勞教2年
周海英,女,勞教2年
王秀芹,女,勞教2.5年
劉福江,男,判刑5年
王秀芹,女,判刑2.5年

二零零七年
趙 國,男,勞教3年
韓金鳳,女,勞教2年
樊玉環,女,勞教2.5年

二零零八年
孫士茹,女,判刑8年
楊秉海,男,勞教2.5年
張松梅,女,判刑3年
楊秀玲,女,勞教2.5年
楊金菊,女,勞教2.5年
侯國寧,女,勞教2.5年
肖國芳,女,勞教2.5年
李桂香,女,勞教2年
李淑珍,女,勞教2.5年
王愛民,女,勞教2.5年
李春秀,女,勞教2年
李春秀之母,女,勞教2年
小 富,女,勞教2年
楊江洪,?,勞教2年
張守文,男,勞教2年
齊秀華,女,勞教2年
張維英,女,勞教2年
張松梅,女,判刑3.5年
鄭旭軍,男,勞教2.5年
蘇 南,女,勞教2.5年
石新紅,女,勞教3年

二零零九年
王桂芬,女,勞教2年
李財華,男,判刑3年
石玉華,女,勞教2年
郝福寧,男,勞教2年

二零一零年
邊寶珍,女,勞教2年
王 輝,女,勞教1年
任宏偉,男,勞教2年
張青山,男,勞教2.5年

二零一一年
王秀芹,女,判刑3年
孫立新,女,勞教2年
邢麗民,女,勞教2.5年
李子明,男,勞教2年
郭龍斌,男,勞教2年
姚遠鷹,女,勞教2年
常春煜,女,勞教2年

二零一二年
梅雪紅,女,判刑4年
張鳳英,女,勞教2年
凡英環,女,判刑6年

二零一三年
陳淑蘭,女,判刑4年
馮彩珍,女,判刑3年
樊玉環,女,判刑6年

二零一四年
封孝玲,女,判刑5年
晉源濤,男,判刑4年9個月
閆 峰,男,判刑4.5年
藺福華,女,判刑4.5年
郝福寧,男,判刑4年3個月
張明霞,女,判刑4年
張秀萍,女,判刑4年
朱勁松,男,判刑3.5年

二零一五年
張鴻儒,男,判刑4年
鄒德用,男,判刑3年
高秀榮,女,判刑4年
呂尚春,男,判刑3.5年
李 豔,男,判刑3年
韓春波,男,判刑4年

二零一六年
胡衛學,男,判刑4年
陳軍傑,女,判刑3年
苑 雯,女,判刑3年
車 永,男,判刑3年

二零一七年
佟明宇,男,判刑3.5年
趙淑玲,女,判刑1年
鐘秀青,女,判刑2.5年

二零一八年
李財華,男,判刑4年
佟明宇,男,判刑3.5年
張冠軍,男,判刑3.5年
王亮清,男,判刑2年
王洪斌,男,判刑1年

二零一九年
張青山,男,判刑1.5年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