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三年秋天,我剛剛得法修煉一年多。我和同事到外地出差,在旅館裏我們聊起了法輪功,我只是說:「電視上報導的法輪功修煉者『自殺』、『自焚』、『精神病』的事,在我們的生活中為啥看不到?」同事當即明白了,拍拍大腿說:「那就是共產黨編造的,為鎮壓製造藉口……」出差結束後,這位同事對我說:「你這人真的很正,和你在一起我連抽煙都想不起來,連找小姐的念頭都沒有(他和別人出差晚上都去找小姐嫖娼)。」
二零零五年,我進入一家集團公司工作。在生產單位實習時,那時的我修煉還不夠精進,還有很多不足,只是把師父要求我們在哪裏都要做一個好人和提高心性牢牢記在心裏。我腳踏實地的在採購驗收、生產一線工作中默默實幹,不計苦累。廠領導讚許連連,給集團公司打報告,讓我提前轉正。在這個好人稀缺的時代,他們親眼目睹了確實有人還能這麼負責任的工作。
同時,我和正直的副廠長也結下了深厚的友誼,多次在工作的空閒時間給他講法輪大法被迫害的真相和中共的謊言,正在發生的三退(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大潮。後來他主動找到我,笑著說:「給我也退了吧(他是黨員),共產黨太黑暗了!」
由於我在工作中認真負責,也有自己的想法和創意,獲得了集團常務副總的賞識,被調到集團公司總部做生產總調度,進入了集團的核心運營部門,創建了運營、倉儲、生產等多個部門的制度及流程。二零零七年,在集團總經理和董事長的認可下,我正式成為了企業核心管理層的一員。這一切都是師父的教導,使我對工作發自內心的投入,事業上才取得了如此優秀的成績。
二零零九年,我因傳播法輪大法真相,被本地國保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有個管事的在押人員是個醫生,和我接觸幾天後,他說:「你也不像電視上宣傳的那樣啊?」我告訴他:「我們大法弟子都是社會中的一員,分布在各行各業,都有不同的興趣愛好。我們的共同點是都會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對待工作和生活。」
破除中共謊言的最好辦法就是事實。在朝夕相處中,大家看到我總是態度和藹、平易近人、主動收拾衛生、經常幫助他人,大家有各方面的問題,我也會盡自己所能的幫助解決,讓大家從心底裏改變了對法輪功的看法,他們由衷的感歎:「這大法太好了!」
四個月後,我被一審非法判刑五年。為了讓在押人員和警察了解更多真相,我提出上訴,並認真的寫上訴材料。從法輪大法的傳出弘揚、一九九八年全國體育總局和全國人大離退休老幹部對法輪功的調查與肯定、中共鎮壓迫害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中共造謠抹黑法輪功的破綻和疑點、「天安門自焚」事件的明顯造假、法輪大法洪傳世界等方面,整理了十二條近三千字的上訴書。同監室的十幾個人都看了一遍,在詳盡的事實面前,大家全都明白了真相,對我更是倍加尊重。因為上訴狀監室主管警察和看守所副所長都會查看,我相信他們都會有所觸動。二審法官在下達終審裁定時對我說:「你是高材生,我個人對你表示敬佩和同情……」整個過程中,他沒有對法輪功說半個「不」字。
在新入監監獄,我下鋪的犯人是個肄業大學生,患病在床,犯人們人人嫌棄。只有我不厭其煩的照顧他,給他打飯,扶他上廁所,怕他自卑給他鼓勵……全監舍的人都說:「以前真不知道,原來大法這麼好啊!」
到監獄後,由於我聲明自己無罪,不接受也不參加洗腦「轉化」,所以有兩個包夾犯人二十四小時跟隨我。我在監獄被非法關押了四年半,先後有十幾個犯人包夾過我。我們長年累月在一起,我高素質、熱心腸、負責任的日常表現,讓他們既敬重又欽佩,都和我成為了很好的朋友。
大法弟子和常人的最大區別就是心中有大法法理的約束,遇事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有的事情當時沒做好,過後也會用大法對照反思。所以我的心裏沒有任何為了個人利益而算計的念頭,永遠是真誠對人,專注對事,對所有服刑人員一視同仁。
有的犯人快要出監了,缺少日用品我會幫著買。有的年輕犯人浪費食物,我會語重心長的勸導:「你在裏面服刑,你父母在外省吃儉用的給你在監獄裏存錢,你是不是想想他們,儘量別浪費食物?」有的犯人家裏沒人管,我也會幫助縫補被褥……這些點滴被他們看在眼裏,心裏都明白了法輪大法教人向善,大法弟子都是好人。
我出獄後,原單位同事告訴我:「以你的職位,這五年至少收入一二百萬元。」我聽完一笑而過。雖然經濟上受到了損失,但是我守住了信仰,守住了做人的底線和良知!
可能有人會有疑問:這麼多年了,你們真能一直堅持做好人?在利益誘惑面前不動心?那我就說一件不久前發生的小事:我有個朋友的門店裝修,我給介紹了專業的裝修團隊。在空調移機過程中,由於我不清楚電路的設置,所以空調第一次移機位置不準確,需要再次移機。而第一次移機的費用朋友已經付完,二次移機需要再次付費。我覺的造成二次移機我有一定的責任,就默默的付了八百元移機費,並且沒有告訴朋友。我心裏非常清楚,如果沒有修煉法輪大法,我是根本做不到主動承擔責任,在利益面前坦然而捨的。
無論中共如何抹黑、污衊法輪大法,事實就是事實。我按照大法師父的教誨,一步一個腳印的修心,踏踏實實的做個好人,走到哪裏,都會做個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