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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設計師趙玉博遭綁架 親友呼籲當局釋放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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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一月三日】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下午,遼寧省鞍山市公安局鐵東分局山南派出所警察闖入室內設計師、法輪功學員趙玉博的住處,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非法抄家,抄走趙玉博工作用的電腦等物品以及六千四百美元、一萬八千元現金。警察將趙玉博綁架到山南派出所非法關押了兩天兩夜,於九月二十三日將他轉關到岫岩看守所,欲對他實施進一步迫害。趙玉博的親友呼籲當地公檢法司相關人員明辨是非,無條件釋放趙玉博。

警察綁架趙玉博,不是因為他做了甚麼壞事,而是因為他信仰真善忍,傳播法輪大法的真相。憲法賦予公民有信仰自由權利。而中共迫害法輪功,是完全沒有法律依據的。

中共持續23年對法輪功的迫害,是中共江澤民團夥製造的特大冤案。中國沒有一條法律說法輪功是×教,沒有一條法律可以給法輪功定罪。多年來,公檢法司千篇一律的給法輪功學員「定罪」,使用的所謂「法律依據」都是不成立的:

(1)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先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然後一九九九年十月江澤民挾持全國人大出台了《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即便如此,人大也沒有把法輪功三個字寫進「決定」。

(2)「兩高」(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對《刑法》第三百條的「司法解釋」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因為《立法法》規定:「法律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兩高」沒有法律解釋權。而且「兩高」解釋的目的,完全是為了滿足極權鎮壓正信的需要。

(3)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文件》,廢止了一九九九年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明確表明在中國印刷、擁有法輪功相關書籍資料是合法的。公安部「公通字[2000]39號」文件,公布了國家所認定的十四種邪教,裏面根本沒有法輪功。中共江澤民團夥誹謗、殘酷迫害法輪功,違法違憲,違背人類的普世價值,犯下了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罪惡滔天,必遭天譴。公檢法司人員拋棄一切法律,追隨執行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助紂為虐,也必遭惡報。

趙玉博是好人,是按照真善忍為做人標準的好人,他沒有犯罪。

趙玉博14歲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大法之前,他性格內向,缺少熱情,學習成績平平,且叛逆輕狂。修煉法輪大法使他開智開慧,學習成績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成績一躍名列前茅,成為一名品學兼優的好學生,繼而擔任班級的學習委員、代數科代表、勞動委員,人也變得活潑開朗,謙和,熱情慷慨,樂善好施。他凡事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與人為善,處事有責任感。上中學時,一次體育課中考,同學們都把衣服讓老師拿著,趙玉博怕老師累著,就把自己的衣服鋪到地上,讓同學們把衣服放在自己的衣服上,令老師和同學們非常感佩。

法輪功學員趙玉博
法輪功學員趙玉博

趙玉博少年時曾因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迫失學,小小年紀,只好在家自學。即使這樣,他還是經常受到騷擾。小玉博的身份證被拿走,少年的他家無寧日,在恐懼、不安中渡過。面對逆境,生活的艱辛,他沒有怨天尤人,憤憤不平,大法的法理使他心胸寬廣,積極樂觀,堅韌、理智、平和。

步入社會後,趙玉博自學室內設計,他的作品,無論是藝術審美、施工圖效果圖繪製,皆一氣呵成,獲得好評。趙玉博在老闆及同事中口碑極好。工作中看到同事們幹活累的口渴了,趙玉博自己掏腰包給他們買水喝,與他們相處的平和愉快,老闆也信任賞識這個善良聰明的年輕人。老闆在生意不好的時候停工了,要繼續開工資給趙玉博,這是可以接受的事,但他不想增加老闆的負擔,拒絕了,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事。之後,趙玉博又找到了一份工作,以其出眾的人品依然被新老闆看重信任,被同事讚賞。被抓以後,老闆跟同事都很同情他的遭遇,也一直關注著趙玉博的現況。

法輪功修煉者只是普通的民眾,向善求真,再怎麼誣陷、造謠,又如何能抵得住,這些民眾在與法輪功信仰者長期接觸中的真實感受與事實展現的無意揭穿呢?!謊言的烏雲,哪裏能一直遮擋住日月星辰的光芒?!太徒勞了。

就在趙玉博被抓的當天,他的姥姥去世。趙玉博平時跟他的父親住在一起,趙玉博的母親當天打電話打算告訴兒子姥姥去世的消息,一直沒有打通,卻聽到兒子被綁架的消息,雙重的打擊令趙玉博的母親不勝悲傷,一下子就躺倒在了床上。

趙玉博平日裏經常在母親不開心的時候寬慰她,極盡孝道。古人的舉孝廉,就是舉薦重用這類人品出眾的賢良君子,以其推己及人的善良輔佐君王,以仁愛之道治理天下。可悲的是,這樣美好德行的人卻在當今身陷囹圄!可憐天下父母心!趙玉博的母親每天只能是以淚洗面。

善惡有報是永恆的天理

目前,落馬的高官,無一不是背負迫害法輪功血債的人,迫害者包括(但不限於)直接實施迫害者,也包括制定具體政策、下達命令以及協同者,這些迫害參與者還面臨著國際制裁。

江澤民、羅幹、周永康、劉京、賈慶林、吳官正、薄熙來等積極參與迫害的三十多名中共高官,已在世界三十多個國家被以「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等多項罪名,在五十多個刑事和民事訴訟案中被起訴。薄熙來、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李東生等迫害法輪大法學員的罪魁禍首已遭現世的報應,被判處重刑,並禍及家人。

根據美國通過的《全球馬格尼茨基 人權問責法》,加拿大、澳洲、新西蘭等30個國家制定或準備制定類似於美國的《馬格尼茨基法》,對人權迫害者,施予禁止入境、凍結資產等制裁。對其迫害者本人拒發簽證,包括移民簽證和旅遊、探親、商務等非移民簽證;對已獲簽證和綠卡的迫害者,亦可能被拒絕入境,而且懲罰之列包括其配偶、子女等。

二零一三年八月,中央政法委出台《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強調:法官、檢察官、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對法官、檢察官、警察的違法辦案行為,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責任。二零一九年六月施行的新《公務員法》也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卸磨殺驢是中共歷次政治運動的一貫手法。現在,中共對政法委系統展開「刀刃向內」、「倒查三十年」的整頓運動,已知違紀違法政法警察已有近20萬人被處理處分,立案審查調查近5萬人。

古人云:「禍福無門,唯人自招;善惡之報,如影隨形。」無論誰做了甚麼都要承擔償還。在對法輪功的迫害中,越來越多積極追隨江澤民反人類集團的兇手或以各種罪名遭到法律追究,或遭天理報應橫死、患怪病,有的甚至禍及家人。

多少個法輪功修煉者在這場迫害中失去自由,慘遭折磨,甚至是失去寶貴的生命,鞍山的孫敏、張莉、王殿國、王洪南……這一個個善良的逝者的名字,意味著原本幸福的家庭在這場迫害中的心酸與破碎,以及難以隨著歲月流逝而淡薄的疼痛。將心比心,你們的良知就不會痛嗎?命令永遠不能成為法律,又何必為了眼下的一時之利擱淺良知去冒犯天之道、踐踏人間法呢?!天日昭昭,天道好還,從古至今,何曾有過疏漏之時?!周永康等惡徒的現世報應還不能成為前車之鑑嗎?

內心深處,人們都明白,沒有甚麼事會是偶然。

原鞍山市政法委書記梁冰,被判刑。
原鞍山市委市長、市委書記谷春立,被判刑12年。
原鞍山市鐵東區公安局局長吳剛壯,與妻子一起被判刑。
原鞍山市中級法院院長宋景春,2017年1月6日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
原鞍山市市長張傑輝被抓捕,2020年7月10日被判刑15年。
原鞍山市中級法院官員李君,2019年12月22日落馬後,獲刑9年。
原鞍山市鐵西區法院執行局執行二庭庭長史修岩,2019年12月16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通報,被紀委帶走接受調查。
原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長姚偉落馬。
原鞍山市鐵西區副區長、鞍山市公安局鐵西分局局長蔡中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並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2020年1月20日,被紀委審查和監察調查。
原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馬宏廷,2020年3月13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並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被通報,接受審查和監察調查。
原鞍山市鐵西區法院副院長李瑋恆,2021年3月23日,涉嫌嚴重違法,被審查。
原鞍山市鐵東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二級法官黃進(明慧惡人榜編號:E000088488)。2021年5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
以上人等的現今結局無一不是迫害法輪功學員而遭到的厄運。

每個人都有判斷和選擇的權利,理性和善良會使人遠離邪惡,做出正確的選擇。呼籲有關部門停止冤假錯案,能夠守住「槍抬高一釐米」的人之初的本性之善,對趙玉博做出秉持公正的裁決,還之以原本屬他的自由。

鞍山市政法委書記王建軍13188018801
鐵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秦曉男13478058988
山南派出所所長孫瑞15842077229
山南派出所副所長李昊遠13942245066(辦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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