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林市法輪功學員劉運祥被迫害致死
法輪功學員劉運祥,二零二二年七月被海林市國保警察綁架到看守所刑事拘留,大概在十月中旬在海林市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年75歲。
劉運祥一九九七年三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身患的多種疾病全好了。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發動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後,劉運祥遭到殘酷迫害:一次被非法判刑,四次被非法拘留,多次被綁架、騷擾。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一日,海林市國保隊長丁玉華,王威,關景偉及海浪社區主任劉某某,第三派出所警察翻牆強行入室闖到劉運祥家非法抄家,搶走筆記本電腦、台式電腦、刻錄塔、打印機、DVD機、過塑機、切紙刀等私人物品,很多光盤,大法書,劉運祥被綁架,遭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三日,海林市檢察院、海林市法院合謀對劉運祥非法判刑四年。劉運祥上訴,牡丹江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劉運祥從海林市看守所被綁架到牡丹江監獄。在牡丹江監獄,劉運祥被迫害至右半身血管全部閉塞。儘管這樣,獄警還是迫害不停,致使劉運祥下肢發黑,說話費勁。
二零零六年劉運祥到海林市公安局家屬樓貼法輪功被迫害真相的不乾膠,發真相期刊,被刑警隊的李明偉、第三派出所的警察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劉運祥因為控告惡首江澤民,被海林市公安局局長張平,國保大隊長丁玉華、國保警察關景偉、第二派出所所長李樹華、教導員任傳雙、第三派出所所長金海珠、第四派出所所長金魯宏、警察侯革、劉吉軍、鄭昆綁架,在海林市看守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劉運祥依法去北京上訪,爭取合法的修煉環境,被海林市第二派出所警察半途截回。從那以後,海林市第二派出所崔姓所長、片警薛勇峰多次到他家抄家、騷擾。
二零零六年,劉運祥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海林市國保大隊隊長宋玉敏、郭永剛等非法抄家。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劉運祥被非法刑拘、關押在海林看守所,大概在十月中旬在海林市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二、海林市原子榮小學教師徐英被枉判六年
徐英,女,原海林市子榮小學教師。她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後走入大法修煉,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身心受益。徐英把法輪大法的美好告訴周圍的人,讓更多的人受益,屢遭中共邪黨的迫害,兩次被非法判刑;四次被非法刑事拘留;一次被非法勞動教養;一次被綁架到洗腦班;兩次被抄家;一次被入室搶劫(家屬不在)。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徐英被海林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丁玉華、王威、金海珠等警察入室綁架、抄家,家中電腦、打印機、手機等私人物品被搶走,徐英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刑事拘留。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徐英被劫往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
在勞教所,徐英拒絕「轉化」,獄警用電棍恐嚇,不讓她的家人探視,也不讓家人存錢。在獄警指使下,犯人呂海珊包夾徐英,天天強迫她背監規,不背就折磨、諷刺挖苦、動手推搡。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徐英不背守則,被弄到鴨捨遭犯人打嘴巴子、辱罵。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勞教所獄警楊燕值班,唆使犯人對法輪功學員行惡,犯人李海山用報紙打徐英的頭,犯人崔戀戀把左仙鳳按倒在地又踢又打,不許上廁所。
二零一三年五月下旬,四位法輪功學員徐英、田慶玲、林佩玉、王冬麗被從一大隊轉入二大隊加重迫害。二大隊隊長獄警周木齊不許她們洗漱,不讓喝水、吃飯,五月二十五日,四位法輪功學員同時以絕食的方式抵制迫害。徐英被罰站一宿不許睡覺。第二天,徐英、林佩玉被綁在鐵椅子上迫害,田慶玲被關進小號灌食迫害。在徐英被綁在鐵椅子迫害期間,獄警周木齊多次毒打徐英,每次都是先把徐英的手用手銬銬緊動彈不得後,然後拽住徐英的頭髮,狠狠地搧臉、打耳光,徐英的臉當時就被打腫,頭髮被拽掉很多。
二零一三年迫於國際壓力,中共邪黨廢除勞教制度。徐英於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七日從勞教所回家。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七日,徐英在單位上班時被海林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丁玉華、王威等警察綁架到海林林業看守所刑事拘留。期間警察打罵徐英,穿著皮鞋踩徐英的臉、往臉上吐痰、搧嘴巴子,還把水從徐英的脖子往她身上灌。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六日,徐英被中共人員劫往齊齊哈爾洗腦班繼續關押迫害。在洗腦班,徐英被強迫看污衊法輪大法的東西,不配合手就被銬在櫃子上,強迫坐在凳子看。有一次,徐英雙手還被反銬在背上。「五一」期間,黑龍江省專門參與洗腦班迫害的「610」惡人顧松海到齊齊哈爾洗腦班,為達到讓徐英放棄信仰的目的,對她大打出手。顧松海有一次竟打了徐英三十多個耳光,手打疼了就用遙控器打;還抓住徐英頭髮把頭往牆上撞。還有個錢姓警察迫害徐英,強迫她站著,腿不能打彎,不然舉手就打。徐英被迫害了一個星期。徐英在洗腦班被迫害一個月後,洗腦班張揚、蔡姓「校長」和錢姓警察用繩子、手銬變換手法實施迫害,三個惡人抓住徐英的手強迫她在「三書」上簽字。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徐英從洗腦班回家。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徐英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海林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丁玉華、王威、關景偉等警察綁架、抄家,當晚被劫持到牡丹江市看守所刑事拘留。在牡丹江看守所裏,徐英每天被犯人包夾,她堅持煉功,被四次施以定位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一種酷刑:手腳被固定,不能動),警察還指使犯人毒打徐英。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四日,徐英遭海林市法院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判刑三年,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被劫入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二二年七月,照顧患病母親的徐英,回自己家取身份證,發現自己家門打不開了,門上貼個紙條,內容大致為:因家裏沒人,警察把門撬開了,門鎖換了,要進屋需要到派出所取鑰匙,落款是海林市公安局和第二派出所。徐英去派出所取回鑰匙到家拿了身份證,並把門上的紙條撕下來放到屋裏的抽屜裏,就匆匆回去母親家。八月十日,徐英再次回自己家取衣服,發現那張紙條、丈夫的身份證和工資卡都被拿走了,才知道警察私自留了一把鑰匙,可以隨意進出自己家,而且到現在也沒有歸還身份證和工資卡。
八月十一日,海林市公安局和第二派出所警察闖入徐英母親家,把徐英綁架到牡丹江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十一月二十二日,徐英家屬到海林法院見到了主審法官姜新昆,姜新昆說徐英在廣場和超市宣傳法輪功。家屬提出質疑,三月份徐英一直在醫院照顧母親,因疫情原因在醫院的陪護人員都是不讓回家的,她是怎麼到廣場和超市的?況且三月份的事怎麼八月份才來抓人呢?這不是明顯的構陷嗎?
十一月二十三日,律師到海林法院遞交材料,卻被法院告知二十二日開完庭了。可是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家屬也去了海林法院,並且見到了主審法官姜新昆,卻無一人告知當天正在開庭審理徐英,而且海林法院為甚麼不等律師來就開庭,開庭也不通知家屬?這不是知法犯法嗎?
徐英後被海林市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三、穆陵市八面通鎮法輪功學員彭建普遭非法庭審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海林市法院的人到穆稜市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彭建普。因彭建普的老伴有重病,彭建普有高血壓220,不能去海林市,所以海林市法院法官到穆稜市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彭建普非法開庭,書記員說些大法不好的話,彭建普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他說自己修煉大法身體健康,思想昇華,道德回升,做好人。最後法官讓簽字,彭建普說自己不是壞人,沒簽。
四、多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早六點左右,海林市公安局國保科及第一派出所、第三派出所、第四派出所警察對海林市多名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據悉共綁架十六人,一人被刑事拘留,五人被行政拘留,十人被綁架騷擾。
1、被非法刑事拘留一人:劉運祥(前文提到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
2、被非法行政拘留五人:李竹英15天、孫豔華15天、魏麗萍15天、曹金惠15天、李金英7天。
3、遭綁架騷擾十人:曹鳳敏、張秋蘭、姚麗娜、赫淑玲、趙忠秀、閆鳳梅、陳明英、周慧芳、付曌翠、符雪菲。
這些年,海林市公檢法不法人員多次參與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並且將黑手延伸到其他外市縣。